特殊教育學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2021-05-27 20:07:21 字數 1630 閱讀 6067

第一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

為增強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合力,發揮家長委員會在學校決策和發展中的特殊作用,加強學校與家長的交往,使家長更好地支援和參與學校部分管理工作,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注入更廣泛的動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1.家長委員會由關心學生成長,熱心教育,熱情支援學校工作的我校在校學生的家長組成。

2.家長委員會成員代表各個層面的家長,由班主任推薦候選人,經學校行政研究,徵求個人意見後確定,並由學校發給聘書。

3.每屆家長委員會任期一年。一年後,人員重新調整。

4.家長委員會機構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兩人、委員每班一人。主任和副主任由學校產生建議名單,經家長委員會成員選舉產生。

5.家長委員會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工作積極,作風正派,聯絡廣泛,在本單位有一定的威信,在家長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②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能關心學校,為學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見。

③具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並有較好的教育效果。

④能為學校工作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一定的幫助。

⑤具有某方面特長,能為學校開闢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職能

1.廣泛蒐集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學校辦好家長學校,積極開展義工工作,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情況和經驗。

2.通過參與學校的重大活動或組織聽課等,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宣傳學校辦學成果,對學校的辦學特色、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進行必要的監督。

3.大力支援學校工作,對學校開展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盡可能的幫助,做好學校與家長的協調工作。

4.配合學校用正確的教育思想、科學的教育方法去影響家長、影響社會,協調學校與家庭、社會的關係,使家庭教育、社會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協助學校解決辦學中的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援,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委員的權利

1.家長委員會成員有權了解學校的辦學目標和工作計畫。

2.家長委員會成員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巡視學校,參與學校各種重大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

4.組織召開家長或家長代表會議,研討有關事宜,並作出相應的決議。

5.有權代表其他家長向學校反饋家長們的意見和要求。

6.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評選和表彰優秀家長。

7.家長委員會成員有權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委員的義務

1.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目標和辦學成果。

2.支援、參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校園、社會、家庭環境,提高教育效果。

3.帶頭參加家長會和家庭教育活動,接受學校委託通知家長或有關人員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

4.協助學校辦好家長學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改進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

5.發揮學校與家長之間、學校與社會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協助調解校、班、家長間的爭端,接受學生家長的諮詢和有關學生工作的委託。

6.積極協助學校辦理學校自身難以解決而家長又有優勢可以發揮特殊作用的有關問題。

第六條附則

本章程由學校草擬,家長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後生效。在實踐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共同修改補充。

學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第十一條幫助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積極向家長和社會宣傳解釋學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協助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 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學校活動和家長培訓,增進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援,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協調一致。第十二條選派家長委員列席學校校務 教務等會議...

學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作,體現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 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設立學校家長委員會,並根據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家長委員會設定與管理辦法 試行 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第二條本會全稱為 家長委員會。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章程

廣州市白雲區成龍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試行 一 總則 第一條 組建家長委員會,是進行學校整體改革,形成以學校為核心,輻射到家庭延伸到社會的三結合育人網路的重要環節。也是德育工作巨集觀決策和管理的需要。第二條 學校德育工作需要學校 家庭 社會各方面的重視,需要全社會的關心支援與參與。檢驗學校德育工作的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