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3年度臨時工評選先進工作者的實施方案

2021-03-04 03:23:34 字數 723 閱讀 6364

關於2023年度臨時工評選先進工作者

的實施方案

隨著烏魯木齊市烈士陵園各項事業的迅猛發展,我園臨時工隊伍不斷壯大,為陵園的各項建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臨時工奮發向上,不斷增強陵園臨時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臨時工隊伍的健康成長,經2023年12月7日園支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組織

同在職職工評優、考核領導小組。

二、評選資格條件

適用於臨時性工作招聘的員工。(需在園工作滿1年)

截止2023年12月15日有以下12名臨時工符合參評條件:

業務科(4人):彭佔彪、鍾長芬、趙均賢、郭汝恆

保衛科(1人):吳世學

園林科(7人):李玉華、郭春莉、聶東麗、高和梅、袁莉紅、李雪麗、權金國

三、評選條件

(一)模範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勞動/勞務合同(崗位職責)約定的崗位紀律。

(二)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崗位職責),精通業務,勤奮務實,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規範;具有崗位所需的實踐操作能力。

(四)品行端正,忠誠陵園,有敬業精神,有大局意識。

四、評選比例

先進工作者評選比例為20%,即以科室為單位,按符合的參評人員條件的實有人數計算評優名額(資料四捨五入取整)。

五、獎勵辦法

評選為先進工作者的臨時工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物質獎勵。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烏魯木齊市烈士陵園黨支部

2023年度先進班集體評選細則臨時補充規定

一 總則 本補充規定為第十屆經院學代委為解決先進班集體評選中所面臨的實際困難 根據我院章程以及 2009 2010年度先進班集體評選細則 所緊急制定,最終解釋權歸屬第十屆經院學代委。二 相關補充規定及說明 1.關於第6項計分標準 院級體育節相關獎項只計算體育節總分排名,各單項排名不計入核算範圍 2....

關於印發2023年度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選方案的通知

通知各部門 各子公司 為了表彰先進 樹立典型,更好的激發和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公司決定開展2010年度先進單位 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現將具體方案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評選範圍 1 先進單位評選範圍為各子公司。2 先進部門的評選範圍為集團各部門 先進班組的評選範圍為xx 事業部下轄各子公司的部門 ...

關於組織2023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的通知

根據我院 學生獎勵辦法 學生工作處 團委 擬組織開展2010年度我院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評選。現將評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院級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評選 1 按 學生手冊 2010年9月修訂 之 學生獎勵辦法 實施。2 各系負責按評選比例,對各班級評先評優指標進行評選。3 院團委 學生會,系團總支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