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指導目錄

2021-03-04 03:16:09 字數 4867 閱讀 3254

(2023年)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六年八月

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指導目錄

說明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特制定《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政策法規,《指導目錄》以北京市統計局《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與分類》中所確立的11個門類為主線,以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發展的文藝演出、出版發行和版權**、影視節目製作和交易、動漫和網路遊戲研發製作、廣告會展、古玩藝術品交易、設計創意、文化旅遊等八個行業為重點,將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准入程度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四項。對於在上述四類中未涉及的文化創意行業或門類,遵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均向社會資本放開。

《指導目錄》中非公有資本指除公有資本之外的社會資本(不含外資),外資包括國外以及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資本,但《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外商投資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三種經營方式。

《指導目錄》中的管理機關是指企業登記前置許可專案的許可機關,此外,所有市場主體准入、變更應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指導目錄》中不再贅述。本目錄為2023年版,今後將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年度調整或修訂。

2023年8月

目錄一、鼓勵類投資產業 1

二、允許類投資產業 4

三、限制類投資產業 8

四、禁止類投資產業 9

五、投資管理方式 13

一、鼓勵類投資產業

非公有資本進入

非公有資本進入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

非公有資本進入

非公有資本進入

非公有資本進入

非公有資本投資電視劇集製作

非公有資本進入

非公有資本進入

非公有資本進入

廣播影視產品和服務出口

非公有資本進入

廣播影視技術開發運用

非公有資本進入

三、文化藝術服務

(1)非公有資本進入

(2)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文藝表演團體的公司製改建,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

(1)非公有資本進入

(2)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演出場所的公司製改建,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

舉辦私立博物館及建設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

非公有資本進入

利用文物保護單位建立博物館、保管所、闢為參觀遊覽的場所

非公有資本進入

博物館非公有資本進入

四、網路文化服務

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

非公有資本進入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非公有資本進入

五、文化休閒娛樂服務

室內娛樂活動

非公有資本進入

遊樂園非公有資本進入

休閒健身娛樂活動

非公有資本進入

其他娛樂活動

非公有資本進入

其他計算機服務

非公有資本進入

六、文化用品、裝置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

高檔紙及紙板製造

外資進入

廣播電視裝置製造

外資進入

家用視聽裝置製造

外資進入

七、軟體及計算機服務

計算機系統服務

社會資本進入

基礎軟體和應用軟體服務

社會資本進入

銷售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

社會資本進入

其他軟體服務

社會資本進入

八、設計策劃

工程勘察設計

社會資本進入

規劃管理

社會資本進入

九、其他文化服務

文化藝術經紀**

非公有資本進入

廣告業社會資本進入

會議及展覽服務

社會資本進入

二、允許類投資產業

一、新聞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

(1)外資進入,但中方須控股51%以上或中方佔主導地位

(2)非公有資本投資參股國有出版物印刷企業,但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1)外資進入包裝裝潢

(2)其他印刷品有條件放開,但中方須控股51%以上或中方佔主導地位

(1)非公有資本投資從事出版物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發行的國有文化企業,但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2)外資進入,但書報雜誌超過30家分店的連鎖店不允許外方控股

(3)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參與國有書報刊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股份制改造,但中方必須控股51%以上或中方佔主導地位

國內資本進入

(1)非公有資本進入唯讀類光碟複製

(2)外商以獨資或合資、合作的方式設立可錄類光碟生產企業

(3)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設立出版物印刷和唯讀類光碟複製等企業,但中方必須控股51%以上或中方佔主導地位

(1)不影響內容審查前提下的中外合作經營(電影除外),但中方權益不得低於51%或起主導作用

(2)港澳資本可佔70%股權合資經營,70%權益合作經營

(3)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參與國有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股份制改造,但中方必須控股51%以上或佔主導地位

(1)不影響內容審查前提下的中外合作經營(電影除外),但中方權益不得低於51%或起主導作用。

(2)港澳資本可佔70%股權合資經營,70%權益合作經營

(3)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參與國有音像製品發行企業股份制改造,但中方必須控股51%以上或佔主導地位

(1)非公有資本可以設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企業,從事專題、專欄、綜藝、廣播劇、動畫片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發行;

(2)非公有資本可以投資參股廣播電台和電視台的**、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製作,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3)中外合資、合作(中方控股)

(1)非公有資本可以投資參股國有電影製作發行放映企業,但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2)中外合作

有線廣播電視接入網路、**點播服務

非公有資本可以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位化改造,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可以控股從事有線電視接入網社群部分業務的企業;可以在符合條件的賓館飯店內提供廣播電視節目點播服務

(1)非公有資本投資參股國有電影發行放映企業,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2)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公司發行國產影片,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1)設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新建、改造電影院,須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經營主導地位(香港、澳門除外)

(2)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可以以合資、合作或者獨資形式在多個地點新建、改建和經營電影院

電影技術服務

中外合資、合作公司設立電影技術公司,須中方控股51%以上或由中方擁有經營主導權,僅限於從事履行電影製片、放映基礎裝置和技術裝置,提供攝製電影片的場地和技術服務

(1)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設立和經營演出場所,但中方須控股51%以上或佔主導地位

(2)香港、澳門資本進入演出場所

專業性社會團體

國有資本之外的社會資本進入

四、網路文化服務

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

香港和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由內地控股的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香港和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由內地控股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五、文化休閒娛樂服務

旅行社各類資本進入

娛樂場所

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設立和經營娛樂場所

六、文化用品、裝置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美術品批發及零售

外資進入

首飾、工藝品批發

外資進入

七、其他文化服務

(1)外商以合資、合作方式設立和經營演出經紀機構,但中方須控股51%以上

(2)香港和澳門資本進入

(3)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內地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但內地合營者的投資比例應當不低於51%,內地合作者應當擁有經營主導權

三、限制類投資產業

一、新聞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

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出版物進口業務

國內資本進入實行許可制度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音像製品成品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

限制外資進入衛星電視接收機及關鍵件生產

廣播電視廣告**

非公有資本、外資可以合資、合作方式投資參股由國有廣播影視機構控股51%以上的廣播電視廣告**公司

舉辦私立博物館及建設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

非公有資本不得進入國有文物博物館

利用文物保護單位建立博物館、保管所、闢為參觀遊覽的場所

非公有資本不得進入國有文物博物館

非公有資本不得進入國有文物博物館

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遊業務以及中國其他地區的人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旅遊的業務,並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外商投資限於合資、合作設立高檔紙及紙板製造企業

四、禁止類投資產業

一、新聞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

(1)外商投資

(2)非公有資本投資

外商投資

個體經營

個體經營包裝裝潢印刷

外商投資出版物總發行和進口業務

外商投資

音像製品總發行和進口

外商投資

外商投資

除國家投資外的各類投資

非公有資本和外資

(1)非公有資本製作新聞和新聞類專題專欄節目、新聞類訪談節目及理論、文獻電視專題片

(2)外商投資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

外商投資設立和經營電影製片企業

(1)非公有資本和外資投資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發射台(站)、轉播台(站)、廣播電視專用衛星、衛星上行站和收轉站、微波站、監測臺(站)、有線電視傳輸骨幹網等

(2)外商投資建設和運營有線廣播電視分配網

電影發行與放映

外商在境內投資設立電影發行企業(不包括香港、澳門)

外商獨資設立電影院、組建電影院線公司(不包括香港、澳門)

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服務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2006 10 30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一 農 林 牧 漁業1 中低產農田改造 2 蔬菜 含食用菌 西甜瓜 水果 茶葉無公害栽培技術及產品系列化開發 生產3 糖料 果樹 花卉 牧草等農作物優質高產新技術 新品種 基因品種除外 開發 生產 4 花卉生產與苗圃基地的建設 經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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