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險小知識彙總

2021-03-04 03:04:30 字數 4798 閱讀 1042

保險金額的確定

一、國內貨物運輸保險業務

按啟運地成本價或者協商價確定。其中啟運地成本價是指按貨物在啟運地購進時的成本價(以發票為準)或調撥價或購進價加運費、包裝費、搬運費等來確定。

協商價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一張投保單不同單價、不同品名的貨物,保險金額應分別列明,同時須填寫總保險金額。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稅發票價計算保險金額,即保險金額=貨價*(1+增值稅)。

二、出口貨運險保險業務

在國際**中廣泛採用的裝運港交貨一般有三種**:到岸價(船上交貨價,即fob價);成本加運費價(即cfr價);到岸價(包括成本加運費加保險費,即cif價)。

一般來說,各國保險法及國際**慣例一般夠規定出口貨運險的保險金額在cif貨價基礎上適當加成,加成率一般是10%,也可以與被保險人約定不同的加成率,但一般不超過30%。保險金額=cif貨價*(1+加成率)。

如果是cfr**,則應折算成cif價,cif=cfr/[1—(1+加成率)*保險費率];如果是fob**,則需先在fob價中加入運費,變成cfr後,再折算成cif價。

三、進口貨運險保險業務

進口貨運險保險金額以進口貨物的cif**為準,若要加成投保,可以加成10%為宜。

若按cfr或fob條件進口,則按特約保險費率和平均運費率直接計算保險金額。

按cfr進口時:保險金額=cfr***(1+特約保險費率);

按fob進口時:保險金額=fob***(1+平均運費率+特約保險費率)。

貨物運輸費率表

貨物運輸保險的費率包括:海洋貨物運輸保險費率、海洋運輸戰爭險費率、附加險費率和專門險費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海洋貨運保險費率分為出口貨物費率表和進口貨物費率表兩大類。

(1)出口貨物的保險費率。目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出口貨物費率分為兩類:一類為「一般貨物費率」;另一類為「指明貨物加費費率」。

1)一般貨物費率。一般貨物費率是按照保險貨物運往的目的地和投保的基本險,分別列出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的費率標準。所有出口貨物只要投保了基本險別,均需按此費率際準計收保險費。

2)指明貨物加費費率。指明貨物加費費率是針對某些指明的易損貨物加收的一種附加費率。這些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風險的發生極易遭受短少、破碎和腐爛等損失,並且損失率較高,不易同其他非易損貨物採用相同的費率,因此把這些貨物專門列出來。

當投保人就這些貨物投保一切險時,保險公司需在一般貨物費率的基礎上按規定的加費費率加收保險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指明貨物加費費率表中對某些易損貨物規定了絕對免賠率。如投保人要求降低免賠率或不計免賠率(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縮寫為i.

o.p.),可按費率表規定的標準,加費承保。

3)一般附加險費率。如果貨物投保了平安險或水漬險,又另外加保了一項或幾項一般附加險,如果加保的附加險是該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可能遭受的最主要的外來風險,則加保的一般附加險按指明貨物加費費率計收。

4)戰爭險、罷工險費率。戰爭險的費率是波動型費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運貨物戰爭險費率在和平時期是確定的,凡從我國各出口口岸運往世界各地的貨物,均按乙個費率計收戰爭險保險費,而不論是什麼貨物,不論貨物運往何處。

戰爭險、罷工險一起投保時,只按戰爭險費率計收,罷工險不另加費。如只投保罷工險,則按戰爭險費率計收。

(2)進口貨物的保險費率。目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進口貨物費率表有三種,即「特約費率表」、「進口貨物費率表」和「**費率表」。

1)特約費率表:適用於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簽訂有預約保險協議的各專業進出口公司的進口貨物的保險費的計算。「特約費率表」是按照預約保險協議的規定所確定的保險費率的標準。

「特約費率表」規定的費率是一。種優惠的平均費率,對從世界各國進口到我國各個口岸的進口貨物按商品的類別劃分,不分投保的險別,對每一大類商品只制定乙個費率。

2)進口貨物費率表:適用於專業進出口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的進口貨物的保險費的計竹。這種費率足按照進口地區小同,按投保險別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費率。

它不分商品,適用於一切進口貨物的保險費計算。「進口貨物費率表」類似於出口貨物的「一般貨物費率表」。

3)**費率表:是對一些指定的商品投保一切險時採用的費率。「**費率表」類似於出口貨物的「指明貨物加費費率表」。

進出口業務流程中的保險工作

我國出口貨物一般採取逐筆投保的辦法。按fob或cfr術語成交的出口貨物,賣方無辦理投保的義務,但賣方在履行交貨之前,貨物自倉庫到裝船這一段時間內,仍承擔貨物可能遭受意外損失的風險,需要自行安排這段時間內的保險事宜。按cif或cip等術語成交的出口貨物,賣方負有辦理保險的責任,一般應在貨物從裝運倉庫運往碼頭或車站之前辦妥投保手續。

我國進口貨物大多採用預約保險的辦法,各專業進出口公司或其收貨**人同保險公司事先籤有預約保險合同(open cover)。簽訂合同後,保險公司負有自動承保的責任。

二. 保險金額確定和保險費的計算:

1.保險金額(insured amount)。按照國際保險市場的習慣做法,出口貨物的保險金額一般按cif貨價另加10%計算,這增加的10%叫保險加成,也就是買方進行這筆交易所付的費用和預斯期利潤。

保險金額計算的公式是:保險金額=cif貨值×(1+加成率)

2.保險費(premium)。投保人按約定方式繳納保險費是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

保險費率(premium rate)是由保險公司根據一定時期、不同種類的貨物的賠付率,按不同險別和目的地確定的。保險費則根據保險費率表按保險金計算,其計算公式是: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在我國出口業務中,cfr和cif是兩種常用的術語。鑑於保險費是按cif貨值為基礎的保險額計算的,兩種術語**應按下述方式換算。

由cif換算成cfr價:cfr=cifx[1-保險費率x(1+加成率)

由cfr換算成cif價:cif=cfr/[1-保險費率x(1+加成率)

在進出口業務流程中,按雙方簽訂的預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金額按進口貨物的cif貨值計算,不另加減,保費率按"特約費率表"規定的平均費率計算;如果fob進口貨物,則按平均運費率換算為cfr貨值後再計算保險金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fob進口貨物:保險金額=[fob價x(1+平均運費率)]/(1-平均保險費率)

cfr進口貨物:保險金額=cfr價/(1--平均保險費率)

三. 保險單據。在國際**業務中,常用的保險單據主要有兩種形式。

1.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或policy0,俗稱大保單。它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成立保險合同關係的正式憑證,因險別的內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海上保險最常用的形式有船舶保險單、貨物保險單、運費保險單、船舶所有人責任保險單等。

其內容除載明被保險人、保險標的(如是貨物段填明數量及標誌)、運輸工具、險別、起訖地點、保險期限、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等專案外,還附有關保險人責任範圍以及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如當事人雙方對保險單上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需要增補或刪減時,可在保險單上加貼條款或加註字句。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或對保險人上訴的正式檔案,也是保險人理賠的主要依據。

保險單可轉讓,通常是被保險人向銀行進行押匯的單證之一。在cif合同中,保險單是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的單據。

2.保險憑證(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稱小保單。它是保險人簽發給被保險人,證明貨物已經投保和保險合同已經生效的檔案。

證上無保險條款,表明按照本保險人的正式保險單上所載的條款辦理。保險憑證具有與保險單同等的效力,但在信用證規定提交保險單時,一般不能以保險單的簡化形式。

四. 保險索賠。指當被保險人的貨物遭受承保責任範圍內的風險損失時,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要求。

在國際**進出口業務流程中,如由賣方辦理投保,賣方在交貨後即將保險單背書轉讓給買方或其收貨**人,當貨物抵達目的港(地),發現殘損時,買方或其收貨**人作為保險單的合法受讓人,應就地向保險人或其**人要求賠償。中國保險公司為便利我國出口貨物運抵國外目的地後及時檢驗損失,就地給予賠償,已在100多個國家建立了檢驗或理賠**機構。至於我國進口貨物的檢驗索賠,則由有關的專業進口公司或其委託的收貨**人在港口或其他收貨地點,向當地人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被保險人或其**人向保險人索賠時,應做好下列幾項工作。

1.當被保險人得知或發現貨物已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盡可能保留現場。由保險人會同有關方面進檢驗,勘察損失程度,調查損失原因,確定損失性質和責任,採取必要的施救措施,並簽發聯合檢驗報告。

2.當被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被保險人或其**人提貨時發現貨物有明顯的受損痕跡、整件短少或散裝貨物已經殘損,應即向理貨部門索取殘損或短理證明。如貨損涉及第三者的責任,則首先應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或宣告保索賠權。

在保留向第三者索賠權的條件下,可向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在獲得保險補償的同時,須將受損貨物的有關權益轉讓給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取代被保險人的地位或以被保險人名義向第三者責任方進行追償。保險人的這種權利,叫做代位追償權(the right of subrogation)。

3.採取合理的施救措施。保險貨物受損後,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都有責任採取可能的、合理的施求措施,以防止損失擴大。

因搶救、阻止、減少貨物損失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補償。被保險人能夠施救而不履行施救義務,保險人對於擴大的損失甚至全部損失有權拒賠。

4.備妥索賠證據,在規定時效內提出索賠。保險索賠時,通常應提供的證據有:

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正本;運輸單據;商業票和重量單、裝箱單;檢驗報單;殘損、短量證明;向承運人等第三者責任方請求賠償的函電或其證明檔案;必要時還需提供海事報告;索賠清單,主要列明索賠的金額及其計算據,以及有關費用專案和用途等。根據國際保險業的慣例,保險索賠或訴訟的時效為自貨物在最後卸貨地卸離運輸工具時起算,最多不超過兩年。

五. 在洽商保險條款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應尊重對方的意見和要求。有些國家規定,其進口貨物必須由其本保險,這些國家有40多個。

如朝鮮、緬甸、印度尼西亞、伊拉克、巴基斯坦、迦納、葉門、蘇丹、敘利亞、伊朗、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秘魯、索馬利亞、利比亞、約旦、阿爾及利亞、薩伊、奈及利亞、衣索匹亞、肯亞、甘比亞、剛果、蒙古、羅馬尼亞、盧安達、毛里坦尼亞等。對這些國家的出品,我們不宜按cif****成立。

貨運險理賠流程

1 報案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 投保人 受益人或其他知情人應第一時間報警,然後及時將該事故的情況通知保險公司。2 聯絡保單上列明的當地檢驗人及時申請現場查勘檢驗 查勘員接到排程後,會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查勘,做筆錄,必要時安排檢驗。經查勘如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查勘員將當場向被保險人進行解釋...

物流公司貨運險協議

六 運輸範圍及路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不含港澳台 起運地 全國各地 目的地 全國各地 具體路線依貨票而定 七 保險責任起訖 屬於本協議範圍之內的保險貨物,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承保責任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乙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乙個倉...

船舶貨運知識總結

一 重量效能 排水量 空載排水量 l 滿載排水量 s 載重量 1 總載重量dw s l。某一確定吃水情況下 所能裝載的貨物總量。用途 衡量船舶大小 統計貨船擁有量 租船合同時,顯示載重能力 航線配船 訂艙配載以及配積載的依據。2 淨載重量 具體航次,船舶所能裝載的旅客以及貨物的最大重量 ndw 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