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2021-03-04 02:40:54 字數 4774 閱讀 7339

旬邑縣宋家溝煤礦

xunyixiansongjiagoumeikuang

地測科前言

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部分,也是礦井安全的基礎工作,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對煤礦安全生產中地測和防治水工作最終成果量和質的規範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專業的業務範圍內,確保煤礦生產安全、正常、有序的進行,也為實現礦井經濟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證。

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時是做好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條件,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並具備相應的硬體裝置和嚴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為此,我礦地測科根據2023年5月1日起實施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及基本要求》制定了地測防治水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制度彙編。

目錄第一部分: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制

第一章、地測科職責範圍及各級崗位責任制5

第一節、地測科崗位責任制5

第二節、地測科長崗位責任制6

第三節、地測科副科長崗位責任制8

第四節、測量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責任制9

第五節、測量工崗位責任制10

第二章、防治水各級崗位責任制12

第一節、防治水副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12

第二節、防治水科長崗位責任制13

第三節、防治水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13

第四節、防治水工崗位責任制14

第五節、防治水鑽探工崗位責任制14

第六節、探水隊長崗位責任制15

第七節、探水隊技術員崗位責任制15

第八節、探水工崗位責任制15

第二部分: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一節、地測防治水生產安全聯絡制度16

第二節、地測防治水隱患排查制度19

第三節、地測防治水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制度…………………19

第四節、地測防治水**預報制度21

第五節、礦井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21

第六節、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22

第七節、地測防治水技術規程實施細則和技術補充規定………………………24

第八節、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29

第九節、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30

第十節、裝置和工具的使用、保管、發放制度31

第十一節、防治水工作實施細則31

第一部分: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制

第一章、地測科職責範圍及各級崗位責任制

第一節地測科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技術政策,負責地質測量、鑽探工作的安全生產技

術管理。

二、掌握井田地質構造、煤層敷存條件,預報岩性分布和變化規律,根據

生產需要補充地質勘探計畫。

三、根據計畫和生產情況,及時實測、調查、蒐集整理分析有關資料,編制各類地測圖紙和報表,為礦井建設提供可靠資料。

四、參與編制礦井生產規劃和年、季、月生產計畫,及時提供準確地質測量資料。

五、及時查明影響礦井安全和生產的地質因素,搞好地質水文預報,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地質測量隱患,及時通知匯報,並做好探放水工作。

六、負責礦井儲量管理,為礦井開拓、延伸、採區、煤層的設計提供採掘資

料,並參與設計和措施的審查工作。監督檢查煤層的合理開採,提高煤炭資源的回採率。對不合理的開採提出改進意見;因地質等其他原因無法開採的煤層,及時編制處理報告。

七、根據礦井採掘動態,及時提供「三量」資料,指導礦井「三量」保持平

衡。八、負責建立礦井井上下測量控制系統,根據生產和設計的需要,及時延掛

中腰線,實測各類巷道,正確標定各項工程的幾何關係。

九、掌握開採程式和巖移規律,為合理留設各類保安煤柱和「三下」開採提供技術引數。

十、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提高業務質量,完善技術資料歸檔工作。

第二節地測科科長崗位責任制

地測科科長是進行煤礦地質測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在安全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地質測量、圖紙資料整理等工作。地測科科長必須熟悉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 崗位責任

1、積極配合煤礦安全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開展地質測量、圖紙資料整理等

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按照《煤礦測量規程》,按時、準確完成地質測量各項工作任務。

3、建立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4、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5、建立健全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實行檔案化管理。

6、及時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按時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並按規定報批。地質說明書要便於指導設計、

規程的編制和指導生產。

8、及時安排進行井巷控制測量工作,誤差控制在標準規定之內。

9、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水害情況,及時發現隱患。

10、負責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止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並組織落實解決措施。

11、及時發出巷道預透通知單和水害安全通知單,通知施工區隊採取措施。

12、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13、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 責任追究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責任:

①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②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③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④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地測科科長降級直至開除的

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②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③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對本科承擔的地質測量、圖紙資料整理等工作負直接責任。

4、在為有關設計提供的地質說明書等基礎資料中出現明顯技術失誤和決策失

誤的,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5、未建立健全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影響現場施工或其他

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應負直接責任。

6、未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或未按規定進行考核的,地測

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7、未及時進行施工現場的地質測量工作,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解決的,應負直

接責任。

8、井巷控制測量誤差超過標準規定的,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9、未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水害情況,應負直接責任。

10、時發出巷道預透通知單和水害安全通知單,或未及時通知施工區隊採取

措施的,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11、對礦防治水等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未進行有效監督的,地測科科長

負重大責任。

12、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13、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14、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15、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地測科科長或

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地測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16、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

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節地測科副科長崗位責任制

地測科科副科長應積極協助地測科科長在分工範圍內開展相關工作。地測科副科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1、組織進行地質測量、圖紙資料整理等工作,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煤礦安

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2、科長未在崗位時,地測科副科長應根據安排承擔科長的職責,保證相關

工作的連續性。

3、在分工範圍內,組織、監督有關人員完成分工。

4、按照分工隨時檢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按時向科長提交地質說明書等必須的資料。

6、按照分工及時進行井巷控制測量工作。誤差控制在標準規定之內。

7、按照分工隨時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水害影響情況,及時發現隱患。

8、督促有關部門、人員落實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9、及時向科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10、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地測科副科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不加制止的;

②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③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④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地測科副科長降級直至開

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②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③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地測科副科長對本科承擔的地質測量、圖紙資料整理等工作按照分工負

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4、在為有關設計提供的地質說明書等基礎資料中,出現明顯技術失誤的,

地測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重要責任

5、按照分工及時進行施工現場的地質測量工作,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解決的,

地測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

6、組織的井巷控制測量工作,誤差超過標準規定的,地測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

7、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應負直接責任。

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地測防治水管理 制度彙編 目錄 1 總則 5 基本任務 5 崗位職責 6 部門職責 7 責任追究與獎懲 12 透水事故處理計畫 13 探放水工作要求 13 探水操作規程 14 第一章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15 測量工作制度 15 防治水預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16 煤礦地質及儲量管理工作制度 19 水文地...

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目錄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2 地測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 3 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 事故責任分析制度及獎懲制度 4 水文地質技術管理制度 6 地質及儲量技術管理制度 11 回採率考核制度 13 儲量核減 登出制度 14 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15 水害隱患排查 預報 跟蹤管理 檢查制度 16 地質災害 ...

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陽城陽泰集團伏巖煤業 地測防治水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 目錄崗位責任制 地測防治水管理機構5 地測科職責範圍6 地測防治水機電科職責範圍7 地測防治水通風科職責範圍8 總工程師地測防治水崗位責任制9 地測科長崗位責任制10 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崗位責任制11 地測副科長崗位責任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