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廠工會民主管理工作七項制度和九項程式

2021-03-04 02:20:55 字數 5511 閱讀 9595

江西三和電力股份****

羅灣水電廠規章制度發布通知

200 年第號

《江西三和羅灣水電廠廠工會民主管理工作七項制度和九項程式》已經於200 年月日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廠長二〇〇 年月日

規章制度控制表

廠工會民主管理工作七項制度和九項程式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會民主管理的七項工作制度和九項工作程式,包括職工代表會議制度、職工代表活動制度、職代會工作機構議事制度、職代會各專門工作小組活動制度、職代會代表組織活動制度、班組民主管理制度、表彰獎勵制度。職工代表選舉程式、選舉職代會主席團程式、職代會議題和議程產生程式、產生大會決議和決定程式、專門工作小組產生程式、職工代表進行民主質詢序、建議獎懲幹部程式、修改大會決議程式、職代會檢查工作程式。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實施細則》

3 民主管理七項工作制度

13.1 職工代表會議制度

13.1.1 職工代表按時出席一年1-2次的廠職工代表大會;

13.1.2 以各代表組為單位,每年應不定期召開職工代表會議,主要學習檔案,討論廠長提交的需職代會審議通過的有關方案;

13.1.3 職工代表應參加廠或車間組織的培訓班,主要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學習生產經營和現代科學技術及企業民主管理知識,提高參政議政水平;

13.1.4 根據民主管理和民主質詢的需要,職工代表應按時出席有關會議;

13.1.5 職工代表因參加民主管理的各項活動、會議占用生產或工作時闖,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13.1.6 職工代表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應向代表組請假。

13.2 職工代表活動制度

13.2.1 按時出席職工代表大會,積極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向代表組請假;

13.2.2 按時參加代表組組織的會議和各項活動;

13.2.3 做職工的知心朋友,經常開展談心活動,深入了解並及時向上級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呼聲,提出合理化建議。

13.2.4 認真完成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和代表組交辦的任務,做到有請示、有匯報。

13.3 職代會工作機構議事制度

13.3.1 凡屬工會和職代會職權範圍內審議、決定、通過的重大問題,都應列入議事日程,由工會辦公專門工作小組對有關議題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廠工會委員會討論;

13.3.2 廠工會委員會原則上兩個月召開一次列會,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檔案,研究工作情況,確定計畫或做出決定;

13.3.3 由廠工會委員會主持,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門工作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互通情況,匯報工作;

13.3.4 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廠工會委員會主持,及時召開廠工會委員會或廠工會委員、職工代表組長、專門工作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協商處理;

13.3.5 凡涉及到有關橫向跨部門、跨系統需要解決的問題,根據需要應邀請黨、政領導或黨、政其他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13.3.6 實行民主集中制。

13.4 職代會各專門工作小組活動制度

13.4.1 各專門工作小組每季召開一次會議,學習檔案、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確定計畫或做出決定;

13.4.2 由廠工會委員會主持,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門工作小組負責人聯絡會議;

13.4.3 各專門工作小組,一年開展14次的民主評議或民主質詢或檢查工作,或組織提案等較大活動。事前應將活動的指導思想、目的、內容、方法、步驟書面報廠工會,事後應有小結報告;

13.4.4 需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專門工作小組組長可臨時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純理,如涉及其他小組的問題,可提請廠工會委員會召開有關人員的聯席會議協調解決;

13.4.5 專門工作小組實行民主集中制。

13.5 職代會代表組織活動制度

13.5.1 由代表組組長主持,不定期召開職工代表會,聽取職工代表收集的群眾反映和意見,研究和布置工作;

13.5.2 代表組應圍繞每年召開的職工代表大會開展經常性的活動,通過職工代表廣泛發動群眾,收集職工意見,徵集提案,組織職工代表按時參加會議,認真審議大會方案,收集、整理、匯報、組織職工代表檢查本單位對大會決議貫徹落實情況,書面報廠工會;

13.5.3 代表組應在本單位開展民主質詢會、民主討論會、民主評議會等多種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動,切實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

13.5.4 經常了解職工代表在本班組的活動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問題,總結經驗,並在會議上開展表揚,宣傳好人好事;

13.5.5 本單位召開職工大會時,代表組應組織代表成為一支骨幹隊伍,保證大會的勝利召開和大會精神的貫徹落實。

13.6 班組民主管理活動制度

13.6.1 班組的民主管理活動,由本班的工會小組長主持開展活動;

13.6.2 每月召開一次全班職工例會,工會小組長應將例會中涉及的有關班組生產、工作計畫、獎金分配、民主選舉工會小組長、工會積極分子等問題告訴職工,會前應做好醞釀討論,基本統一思想等準備工作,例會力求時間短、質量高;

13.6.3 如遇急需解決的問題,經三分之二組員提議或工會小組長決定,可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處理;

13.6.4 班組民主管理會議,視情況可邀請車間黨支部和行政負責人參加;

13.6.5 班組開展的各種民主管理活動之前,應向職工代表組報告;

13.6.6 班組民主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

13.7 表彰獎勵制度

13.7.1 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對民主管理活動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實行表彰和獎勵;

13.7.2 表彰獎勵應與徵集處理提案、貫徹落實職代會決議、民主評議幹部、質詢和檢查工作、開展各種民主管理活動、年終總結評比結合起來;

13.7.3 表彰獎勵的物件既包括工會幹部、職工代表,也包括黨群和行政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

13.7.4 凡表彰獎勵的物件,應由其所在單位自下而上民主評比產生,並將先進事蹟材料報廠工會。

4 民主管理九項工作程式

14.1 職工代表選舉程式

14.1.1 由廠工會制訂選舉職工代表的方案,經黨委審查並徵求行政意見;

14.1.2 新的一屆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乙個月,由廠工會委員會按職工人數的12%比例將名額分配各基層分工會,同時將廠領導安排到各基層分工會參加選舉和活動;

14.1.3 以班組為單位,醞釀提出代表候選人,以分工會為單位按照差額選舉的原則和無記名投票或舉手的方式選舉職工代表。候選人必須獲得選舉單位過半數同意後方能當選。

14.1.4 將當選的代表名單報廠工會,提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備案。

14.1.5 職工代表以車間、機關、分工會為單位,組成代表組。一般由分工會主席任代表組組長,必要時可另選副組長一人。

14.2 選舉職代會主席團程式

14.2.1 廠工會委員會提出綜合各代表組協商主席團成員候選人醞釀名單;

14.2.2 在召開職代會預備會的一星期前,將醞釀名單交各代表組討論;

14.2.3 由廠工會委員會主持,召開各代表組長會議,徵集意見、商議名單,報廠黨委。

14.2.4 在預備會議上,將主席團醞釀名單提交全體代表,用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選舉產生新的一屆主席團至職代會閉幕。

14.3 職代會議題和議程產生程式

14.3.1 廠工會在徵求廠長意見,聽取各職能部門建議的基礎上,據本廠生產、經營、管理、分配、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關鍵問題以及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大會議題和議程的初步意見。

14.3.2 將大會議題和議程的初步意見提交廠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

14.3.3 將工會討論通過的大會議題和議程提請黨委研究,確定大會議題和議程。

14.3.4 黨委研究通過後,經職代會預備會議審議通過,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實施。

14.4 產生大會決議和決定的程式

14.4.1 由大會主席團成員參加,執行主席主持,召開代表組長會議,聽取代表們對大會的中心議題討論意見的匯報;

14.4.2 大會秘書組匯集代表組講座意見,起草大會決議和決定;

14.4.3 將決議草案提交大會主席團討論徵求意見;

14.4.4 將大會主席團原則同意的決議草案,提交大會通過,形成正式的決議或決定。

14.5 職代會專門工作小組產生程式

14.5.1 新的一屆職代會召開前,廠工會醞釀提出新一屆職代會專門工作小組候選人名單;

14.5.2 召開代表組長會議,醞釀候選人名單;

14.5.3 職代會預備會上由大會主席團公布候選人名單,提請職工代表醞釀醞釀討論;

14.5.4 職代會上採取舉手表決方式產生五個專門工作小組。

14.6 職工代表進行民主質詢程式

14.6.1 代表組或專門工作小組根據職代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和提案,結合有關部門的執**況和職工群眾的反映,確定質詢的目的、內容、做法,並書面報廠工會;

14.6.2 廠工會同意後,代表組或專門工作小組發動職工代表提出質詢的具體問題;

14.6.3 將提出的具體質詢問題進行整理分類,一一列出,在召開質詢會議一星期前,交被質詢的部門或被質詢人員,做好答覆問題的準備。

14.6.4 召開民主質詢會,被質詢部門或個人應認真答覆代表的質詢;

14.6.5 質詢會後,代表組或專門工作小組寫出質詢情況的總結交廠工會;

14.6.6 如有必要,由廠工會向全體職工報告質詢情況。

14.7 建議獎懲幹部程式屯

14.7.1 在職代會民主評議幹部或檢查職代會決議、提案落實情況後,職代會民主評議幹部專門工作小組對有關部門和幹部進行認真分析,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出獎懲建議的初步名單;

14.7.2 民主評議幹部專門工作小組,應對幹部的獎懲建議和原由寫出書面報告報廠工會;

14.7.3 召開廠工會委員會、專門工作小組組長、代表組長聯席會議,審定對有關部門和幹部的獎懲建議 ;

14.7.4 廠工會將幹部獎懲名單徵得組織、人事、紀檢部門的意見後,報黨委同意;

14.7.5 對建議提職、或處分、撤換的幹部,廠工會應嚴格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慎重地向有關黨、政、工組織反映。

14.8 修改大會決議程式

14.8.1 大會決議在執行過程中,因情況變化或與上級方針政策不符確需修改,應由工會提出修改意見;

14.8.2 將修改意見報告黨委;

14.8.3 在黨委原則同意修改意見的前提下召開廠工會委員會、代表組長聯席會議,討論修改意見,聯席會可根據需要,邀請黨政領導或其他人員參加;

14.8.4 必要時經廠長、工會或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的提議,也可召開職代會臨時會議進行修改;

14.8.5 將修改的決議,在下一次職代會上報告,予以確認。

14.9 職代會檢查工作程式

14.9.1 代表組或專門工作小組按照廠工會委員會的布置,對廠長和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職代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和提案的情況,確定檢查的目的、內容、做法;

14.9.2 將檢查的目的、內容、做法寫成書面報告報廠工會,廠工會書面通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15天內做好準備;

14.9.3 按照要求進行查詢,各級行政領導應熱情接受職工代表的檢查,認真回答代表提出的問題,對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可做必要的說明;

14.9.4 代表組或專門工作小組及時寫出檢查情況報告報廠工會;

14.9.5 廠工會將檢查情況存在的問題與廠長互通情況,廠行政提出改進措施,下一次職代會或職代會聯席會上由廠長報告。

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為保障基層職工的主人翁地位 維護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推動 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 規範化開展,特制訂本制度。第一條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 1 民主管理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2 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是民主管理工作會。會議由工會小組長主持召開,全體職工參加。3 民主管理工作會每個月度召開一次。如遇急需解...

2023年工會民主管理工作報告

振奮精神克服困難努力拼搏全力以赴 圓滿完成衡州大道如期開通任務 x專案部一屆職代會民主管理工作報告 二 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各位代表 同志們 我代表xx大道專案部工會委員會,向大會作民主管理工作報告,請予審議。2010年專案部民主管理及工會工作回顧 在公司黨委 工會和專案部黨工委 工委會的正確領導下,...

民主管理七項工作制度精

職工代表會議制度 職工代表按時出席一年1 2次的廠職工代表大會 職工代表以各代表組為單位,每年應不定期召開職工代表會議,主要學習檔案,討論廠長提交的需職代會審議通過的有關方案 職工代表應參加廠或車間組織的培訓班,主要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學習生產經營和現代科學技術及企業民主管理知識,提高參政議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