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室安全核查制度

2021-03-04 01:22:59 字數 1333 閱讀 1857

1、術前1日,責任**遵醫囑查對手術患者:床號、姓名、性別、年齡、手術名稱、手術部位及手腕帶等,並對手術區域進行**準備。手術醫生對手術患者進行手術部位標識。

2、手術當日,患者送手術室前,病房**認真檢查手術患者術前各項準備完成情況,並再次核對患者腕帶及手術部位標識。

接患者時,病房責任**與手術室接受術患者的**共同按手術通知單和「手術患者準備單」上的內容逐項核對科室、床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手術名稱、手術部位標識及各項術前準備等完成情況,確認無誤後雙方在「手術患者準備單」上簽名,並將患者安全送到手術間。

3、建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根據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範》(2023年版)的要求,建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是指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巡迴**三方,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手術部位、手術方式、麻醉及手術風險、手術使用物品清點等內容進行核對的記錄。輸血的患者還應對血型、用血量進行核對。

應有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巡迴**三方核對、確認並簽名。

a、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可參照執行。

b、手術患者均應佩戴有患者身份識別的資訊以便核查。

c、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主持,三方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工作,並逐項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

d、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i、麻醉實施前:三方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情況、手術部位與標識、麻醉安全檢查、**是否完整、術野**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情況、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束、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內容。

ii、手術開始前:三方共同檢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識,並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執行並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iii、患者離開手術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內容。

iv、手術安全檢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次核查無誤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

4、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由麻醉醫師或手術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並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與麻醉醫師共同檢查。

5、住院患者的《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歷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核查表》由手術室負責儲存1年。

6、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的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7、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本機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與管理,提前持續改進的措施並加以落實。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在手術室管理中的應用

作者 陳美卿 維吾爾醫藥 2013年第08期 手術室是對患者實施手術 檢查 診斷並擔負搶救工作的重要場所,由於涉及面廣,人員流動量大,工作節奏怏,同時病人病情複雜,意外情況發生多,產生醫療糾紛甚至出現醫療事故的可能性大 手術安全核查是確保手術安全的基礎。我院根據 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範 的要求,於2...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手術安全核查表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一 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 麻醉醫師和手術室 三方 以下簡稱三方 分別在麻醉實施前 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同時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二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應參照執行。三 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資訊的標識以便...

手術室安全管理

2.1.2 安全管理制度 術前做到六查 十二對 四到位制度。六查 接病人查 病區 床號 姓名 性別 住院號 診斷 術前準備 術前用藥及過敏情況 病人人手術間查 麻醉前查 消毒 前查 持刀時查 關閉體腔前後查。十二對 對科室 床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手術間號 手術名稱 手術部位 所需藥品 物品 藥物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