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47

2021-03-04 01:22:59 字數 1432 閱讀 9771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4.7.4.1

⒈ 手術安全核查是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手術**共同參與,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同時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核查結果由麻醉醫師、手術醫師和手術室**三方共同確認簽字。本制度所指的手術醫師是指術者。

⒉ 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資訊的標識以便核查。

⒊ 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⑴ 麻醉實施前由手術醫師主持、麻醉醫師、手術室**三方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中內容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確認、手術部位與標識確認、手術知情同意、麻醉知情同意、麻醉方式確認、麻醉裝置安全檢查完成、**是否完整、術野**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患者是否有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內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確認。

⑵ 手術開始前由麻醉醫師主持、手術醫師和手術室**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確認、手術部位與標識確認,手術麻醉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執行並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⑶ 患者離開手術室前由手術室**主持、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確認、手術用藥、輸血的核查、手術用物清點,手術標本確認,**是否完整、各種管路(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等),患者去向等內容。

⑷ 三方核查人確認後分別簽名。

⑸ 核查過程要求主持人唱讀。

⒋ 《手術安全核查表》由手術科室帶入,分別由查對主持人填寫、簽字。

⒌ 手術結束後巡迴**負責對患者術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物品進行及時清點核查,手術巡迴**和手術器械**共同核查簽字並完成《手術器械敷料登記表》。《手術器械敷料登記表》一式兩份,乙份手術室留檔,乙份歸入病歷。《手術器械敷料登記表》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或病案號)、手術日期、手術名稱、術中所用各種器械和敷料數量的清點核對、簽名等。

⒍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應參照執行。

⒎ 手術安全核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步核查無誤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

⒏ 術中用藥的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並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負責核查。

⒐ 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與持續改進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⒑ 醫務科、護理部等醫療質量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對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與管理,提出持續改進的措施並加以落實。

⒒ 手術安全核查,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三方相互督促,對未按照上述規定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按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⒓ 《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案中保管,手術病歷無《手術安全核查表》視為不合格病歷(單項否決),並對主管醫師按不合格病歷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⒔ 手術科室病房與手術室之間要建立交接制度,並嚴格按照查對制度的要求進行逐項交接。

手術安全核查流程圖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附件一一 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 麻醉醫師和手術室 三方 以下簡稱三方 分別在麻醉實施前 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二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可參照執行。三 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資訊的標識以便核查。四 手...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1 手術安全核查是由手術醫師 麻醉醫師 手術 共同參與,分別在麻醉實施前 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同時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核查結果由麻醉醫師 手術醫師和手術室 三方共同確認簽字。本制度所指的手術醫師是指術者或第一助手。2 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資訊的標識以便核...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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