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2021-06-19 03:21:26 字數 1215 閱讀 1633

(徵求意見稿)

一、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三方,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同時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術醫師是指術者,特殊情況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應參照執行。

三、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資訊的標識以便核查。

四、手術安全核查由麻醉醫師主持並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如無麻醉醫師參加的手術,則由術者主持並填寫**。

五、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一)麻醉實施前:由麻醉醫師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中內容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手術部位與標示、麻醉安全檢查、**是否完整、術野**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感染性疾病篩查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其他內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確認。

(二)手術開始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示,並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執行並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內容。

(四)三方核查人確認後分別簽名。

六、手術安全核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步核查無誤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

七、術中用藥的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並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負責核查。

八、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與持續改進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九、醫院醫務部門、護理部門等醫療質量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對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與管理,提出持續改進的措施並加以落實。

十、《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案中保管。

十一、手術科室病房與手術室之間要建立交接制度,並嚴格按照查對制度的要求進行逐項交接。

附件:手術安全核查表

科別: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病案號: 麻醉方式手術方式術者手術日期

一、麻醉實施前:由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及手術室**共同確認。

手術醫師(術者或第一助手)簽名

麻醉醫師簽名

手術室**簽名

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及手術安全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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