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圖設計圖紙深度要求

2023-02-05 07:00:02 字數 4901 閱讀 1619

方案設計階段的總平面設計內容:

一、 設計說明書

1、 概述場地現狀特點和周邊環境情況,詳盡闡述總體方案的構思意圖和布局特點,以及在豎向設計、交通組織、景觀綠化、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採取的具體措施。

2、 關於一次規劃、分期建設以及原有建築和古樹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總體設想。

二、 設計圖紙

1、 場地的區域位置。

2、 場地的範圍(用地和建築物各角點的座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

3、 場地內及四鄰環境的反映(四鄰原有及規劃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場地內需保留的建築物、古樹名木、歷史文化遺存、現有地形與標高、水體、不良地質情況等)。

4、 場地內擬建道路、停車場、廣場、綠地及建築物的布置並表示出主要建築物與用地界線(或道路紅線、建築紅線)及相鄰建築物之間的距離。

5、 擬建主要建築物的名稱、出入口位置、層數與設計標高以及地形複雜時主要道路、廣場的控制標高。

6、 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

7、 根據需要繪製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圖:功能分割槽、空間組合及景觀分析、交通分析(**及車流的組織、停車場的布置及停車泊位數量等)、地形分析、綠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設等。

一般情況下,做到以下深度即可滿足常規要求:

場地的區域位置圖:大城市應包括城市位置和區域位置;

現狀圖:現有地形和標高、地貌、現狀環境、古樹名木、歷史文化遺存、用地紅線……;

總平面圖:擬建主要建築物的名稱、位置、層數與設計標高,控制標高。場地內外主要道路、出入口、綠化、停車、指北針、風玫瑰圖、比例、技術經濟指標表……;

交信道路圖:也可分為道路廣場圖和交通流線分析圖;

綠化圖:也可分為綠化布置圖和綠化景觀分析圖;

豎向圖、管網圖(可以不做)。

初步設計階段的總平面設計內容:

在初步設計階段,總平面設計專業的設計檔案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根據合同約定的鳥瞰圖或模型。

一、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及基礎資料

(1) 摘述方案設計依據資料及批示中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簡略說明已批准的設計方案所依據的資料及批准檔案中有關總圖方面的內容。

(2) 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工程批示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限、建築物控制高度、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等),以及對總平面布局、周圍環境、空間處理、交通組織、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分期建設等方面和特殊要求;

應說明批准的用地檔案,建設單位提供的氣象、水文、地質等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和其他有關的檔案和資料。

(3) 本工程地形圖所採用的座標、高程系統;

所採用的座標、高程系統一般由建設單位提供,應注意所提供的用地區域地形圖的比例、施測日期、測繪單位等,地形圖比例一般是1:1000或1:500,施測日期不能離現在太久,應盡量使用近幾年施測的地形圖。

當為自建建築座標網時,要列出建築座標與城市座標(測量座標)的換算關係。

(4) 凡設計總說明中已闡述的內容可從略。

2、 場地概述

(1) 說明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簡述周圍自然與人文環境、道路、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情況,以及四鄰原有和規劃的重要建築物和構築物);

一般用區域位置圖表示本專案所在城市中的位置及其與周圍環境的關係,說明建設場地所在的市、區、縣、鄉鎮名稱、地理位置、四鄰單位、環境狀況、用地面積、距市中心及交通樞紐的距離、對外交通聯絡情況等。

(2) 概述場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標註、總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如有洪水淹沒問題,要說明洪水位標高、洪水重現期(50年/100年/200年一遇)及防洪要求,說明建設場地現狀性質(如農田、菜地、房基地等情況)。

(3) 描述場地內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蹟等)、拆除的情況;

描述中應包括地上、地下需保留或拆除的各種管線。

(4) 摘述與總平面設計有關的自然因素,如**、濕陷性或脹縮性土、地裂縫、岩溶、滑坡與其他地質災害。

概述應包括土壤凍結深度、地下水位、氣象條件(如風向特點,全年級夏季盛行風向等情況)。

3、 總平面布置

(1) 說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生、交通以及環境保護等要求布置建築物、構築物,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市規劃要求以及技術經濟合理性;

總平面布置應充分利用現有地形,如高差、斜坡、地勢起伏等;盡可能將主要建築布置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帶,避開不良地質地帶;建築間距要滿足日照間距的要求(國標和地方標準的規定);總平面布置要使各建築,特別是有特殊要求的建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滿足防火、衛生、環境保護等要求;對於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辦公建築與居住類專案、交通樞紐、大型停車場等城市交通設施專案,按當地**規定應出「交通影響評價」專篇(此部分可由專業部門編制)。

(2) 說明功能分割槽原則、遠近期結合意圖、發展用地的考慮;

在建築單體功能分割槽的基礎上,說明建、構築物組成組合情況,分割槽一般包括主要功能區、輔助功能區、公用設施區(如鍋爐房、熱交換站、煤氣調壓站、開閉所及變電所、**支局、水幫浦房等);遠近期結合主要指分期建設條件下, 各種介面的銜接處理,如:見、構築物的擴建、道路的銜接、管線的介面等;發展用地是指根據工程要求留有足夠的發展餘地。

(3) 說明室外空間的組織及其與四周環境的關係;

應結合城市規劃要求及本工程周圍的環境關係,室外空間組織多採用對稱、放射、序列、自由等手法,強調室外空間的功能性與良好視覺效果的結合,以及與周圍環境的協調等。

(4) 說明環境景觀設計和綠地布置等。

應說明環境景觀設計的主要內容及綠化的組成(如公共集中綠化、庭院綠化、道路綠化、林蔭步道、水景、建築小品及小遊園等)以及各部分的布置,綠化美化的重點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如防塵、防雜訊、遮陽乃至不能有花的綠化部位等)。說明根據功能要求,在不影響交通和管線布置的情況下,因地制宜的選用綠化植物品種情況及總的綠化面積、綠化係數。

4、 豎向設計

(1) 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標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況;

應說明本工程周圍市政現有和規劃道路的控制標高,與本工程銜接的市政管線(特別是排水管線)的介面標高,現有地形(含相鄰場地)的標高、地勢起伏、自然坡向、坡度、高差等,市政有關部門對本工程的建築限定高度(指從建築室外地坪算起的建築高度),有洪水淹沒的情況下,要說明最高洪水位(50/100/200年一遇),利用自然水面時,還要說明常年水位、最低枯水位等,另外還有土方平衡的要求,即容許的填挖方工程量大小。

(2) 說明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階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溝或暗管)等;如採用明溝系統,還應闡述其排放地點的地形高程等情況;

平坡式一般用於場地高差較小或有特殊要求時(如車流和**的需求)的豎向布置,台階式一般用於場地高差較大時的豎向布置,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一般為雨水口加暗管系統,明溝系統多用於郊區以外的山地、丘陵或暗管系統有困難的地方,說明明溝排放地點的地形高程,是為了確保雨水能順利排除。說明主要建築物室外地坪(+-0.00)標高的確定情況。

(3) 根據需要註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場地初平土方工程量是依據自然地面標高和設計地面標高進行的土方平整工程量估算,同時要說明最大挖方深度、填方高度以及土方平衡等情況,說明缺土或餘土的安排情況。

5、 交通組織

(1) 說明**和車流的組織,出入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

車流(含小汽車、自行車、貨車及垃圾車、消防車)和**(含殘疾人員)的組織原則是:線路最短、流向順暢、交叉最小、人車分流。出入口布置包括:

本工程對外的總出入口、停車場(庫)的出入口等,對外總出入口的安排應注意其到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離要求。停車場(庫)的布置要滿足相應規範的要求。停車數量是依據本工程的建築規模、建築性質、建築功能等對停車的不同需求,通過計算確定的,一般依據當地**規定的停車數量指標來確定。

(2) 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的布置;

消防車道的布置要滿足《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根據建築物具體情況,說明消防車道的設定原則,消防車道的位置、寬度、間距。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回車道或回車場、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等布置情況。

(3) 說明道路的主要設計技術條件(如主幹道和次幹道的路面寬度、路面型別、最大及最小縱坡等)。

應說明根據對車流、**交通量的分析,布置不同路面寬度的道路系統,並分別說明主次幹道、宅前支路、行人路等的型式、寬度、最大縱坡、橫坡、轉彎半徑及其布置情況,如果有在道路交叉處設定安全裝置者亦應說明,另外還需說明道路、廣場、停車場、行人路等占地面積。

6、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總用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建築基底總面積、道路廣場總面積、綠地總面積、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小汽車停車泊位數、自行車停放數量)。

注:1.當工程專案(如城市居住區)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規範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其執行。

2.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建築面積。

7、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特別是設計總平面設計中的指標和標準方面有待解決的問題,應闡述其情況及建議處理方法。

二、 設計圖紙

1、 區域位置圖(根據需要繪製,用文字能表達清楚時可不繪製)。

2、 總平面圖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一般將現狀地形圖作為總平面圖的圖底背襯,保留部分按現狀用細實線表示,擴建、預留建築物用中粗虛線表示,其餘部分按《總圖製圖標準》(gb/t 50103-2001)繪製,拆除建築按底色用最細實線表示。

(2) 測量座標網、座標值、場地範圍的測量座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限;

測量座標網一般為城市座標系統(國家座標系統),也可根據專案需要建立場地建築座標網(也稱施工座標網)。但要列出建築座標與城市座標(測量座標)的換算關係。座標標註詳見《總圖製圖標準》(gb/t 50103-2001)第2章第4節的內容。

(3) 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主要座標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築物及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建築間距;

道路用中心線、路邊線、道路紅線等表示;建築物和構築物用其底層的+-0.00標高處外輪廓線表示,層數用阿拉伯數字或黑圓點的數目表示。

(4) 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車庫、油庫、貯水池等隱蔽工程用虛線表示),其中主要建築物、構築物應標註座標(或定位尺寸)、名稱(或編號)、層數;

初步設計圖紙深度要求

內蒙生活區建築工程初步設計檔案圖紙深度規定 盤錦遼河化工規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二 一三年十二月 一總平面 1 區域位置圖 根據需要繪製 2 總平面圖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測量座標網 座標值,場地範圍的測量座標 或定位尺寸 道路紅線 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3 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 主要座標...

總圖深度要求

1 技術經濟指標和配套建築一覽表是否與規劃要求一致。2 基地的外圍尺寸,周圍道路的名稱 紅線寬度 場地標高是否標註 指北針是 否表示,大小是否符合比例 直徑24mm 並以漢字 北 表示,不得以其他 文字表示。3 是否標識場地界線 道路紅線 建築退線 建築控制線 綠線等,是否以引 出線加文字或圖例標識...

方案設計圖紙深度規定

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2003版 國家規定必須執行 2 方案設計 2.1 一般要求 2.2 設計說明書 2.3 設計圖紙 2.3.1 總平面設計圖紙 1 場地的區域位置。2 場地的範圍 用地和建築物各角點的座標或定位尺寸 道路紅線 3 場地內及四鄰環境的反映 四鄰原有及規劃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