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設計圖紙深度規定

2021-12-25 13:18:47 字數 1166 閱讀 2294

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2003版)

(國家規定必須執行)

2 方案設計

2.1 一般要求

2.2 設計說明書

2.3 設計圖紙

2.3.1 總平面設計圖紙

1 場地的區域位置。

2 場地的範圍(用地和建築物各角點的座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

3 場地內及四鄰環境的反映(四鄰原有及規劃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場地內需保留的建築物、古樹名木、歷史文化遺存、現有地形與標高、水體、不良地質情況等)。

4 場地內擬建道路、停車場、廣場、綠地及建築物的布置,並表示出主要建築物與用地界線(或道路紅線、建築紅線)及相鄰建築物之間的距離。

5 擬建主要建築物的名稱、出人口位置、層數與設計標高,以及地形複雜時主要道路、廣場的控制標高。

6 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

7 根據需要繪製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圖:

功能分割槽、空間組合及景觀分析、交通分析(**及車流的組織、停車場的布置及停車泊位數量等)、地形分析、綠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設等。

2.3.2 建築設計圖紙

1 平面圖應表示的內容

1)平面的總尺寸、開間、進深尺寸或柱網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

2)各主要使用房間的名稱;

3)結構受力體系中的柱網、承重牆位置;

4)各樓層地面標高、屋面標高;

5)室內停車庫的停車位和行車線路;

6)底層平面圖應標明剖切線位置和編號,並應標示指北針;

7)必要時繪製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內布置;

8)圖紙名稱、比例或比例尺。

2 立面圖應表示的內容

1)體現建築造型的特點,選擇繪製

一、二個有代表性的立面;

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點的標高或主體建築的總高度;

3)當與相鄰建築(或原有建築)有直接關係時,應繪製相鄰或原有建築的區域性立面圖;

4)圖紙名稱、比例或比例尺。

3 剖面圖應表示的內容

1)剖面應剖在高度和層數不同、空間關係比較複雜的部位;

2)各層標高及室外地面標高,室外地面至建築簷口(女兒牆)的總高度;

3)若遇有高度控制時,還應標明最高點的標高;

4)剖面編號、比例或比例尺。

4 表現圖(透檢視或鳥瞰圖)

方案設計應根據合同約定提供外立面表現圖或建築造型的透檢視或鳥瞰圖。(或模型**)

建築設計圖紙表達方案設計深度

總平面圖 1.應表示的內容 1 場地的範圍 表示出用地紅線 道路紅線 2 場地內及四鄰環境的反映 四鄰原有及規劃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場地內需保留的建築物 古樹名木 歷史文化遺存 現有地形與標高 水體 不良地質情況等 3 場地內擬建道路 停車場 廣場 綠地及建築物的布置,並表示出主要建築物與用地界線 ...

總圖設計圖紙深度要求

方案設計階段的總平面設計內容 一 設計說明書 1 概述場地現狀特點和周邊環境情況,詳盡闡述總體方案的構思意圖和布局特點,以及在豎向設計 交通組織 景觀綠化 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採取的具體措施。2 關於一次規劃 分期建設以及原有建築和古樹名木保留 利用 改造 改建 方面的總體設想。二 設計圖紙 1 場地的...

初步設計圖紙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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