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賢理事會制度

2023-01-22 18:42:03 字數 831 閱讀 5098

第一條鄉賢理事會是以參與農村公共服務,開展互幫互助服務為宗旨的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的農村基層社會團體,以自然村(村民小組)為主要活動區域。

第二條鄉賢理事會在鎮黨委、村(社群)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鎮**的監督管理,接受村(居)委、自然村(村民小組)的業務指導。

第三條鄉賢理事會不採用會員制、不吸納會員,只設立理事成員。理事成員由自然村(村民小組)在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本村有威望、有能力的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老模範,村民代表、復退軍人、經濟文化能人,熱心為本村經濟社會建設服務的其他人士中推薦提名,經村(社群)黨支部審核,報鎮黨委同意後,由自然村(村民小組)公布後確認成為理事成員。

第四條鄉賢理事會由理事成員會議選舉產生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三年,改選可與自然村(村民小組)換屆同步進行。

第五條鄉賢理事會的業務範圍是協助調解鄰里糾紛、協助興辦公益事業、協助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協助參與自然村(社群居民小組)分類評級;協助發動群眾申報和建設競爭性「以獎代補」專案、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專案;協助農業龍頭企業推動現代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農民增收;協助開展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獎教助學和鄉風文明;協助落實村規民約促進鄉村治理;協助組織村民代表集中議事等。

第六條鄉賢理事會要向群眾作出公開履職承諾,並自覺接受村(居)委和群眾監督。每年召開理事會總結大會,對理事成員履職情況開展評議,對不履職的理事,由自然村(村民小組)直接撤換,並報告鎮備案後,按產生程式進行增補。對違背黨委、**政策方針和導向的理事會,由鎮直接撤消該組織。

第七條鄉賢理事會要對理事捐贈、社會捐助、**資助及產生的相關利息等資金建立規範的財務管理制度,必須用於理事會業務範圍,不得在理事中分配,經理事長、副理事長同意後方可開支,每年至少公示一次財務情況。

紅白理事會制度

為了破除婚喪嫁娶中鋪張浪費 愚昧落後的陋習,做到婚事新辦 喪事簡辦,提倡文明 健康 科學的生活方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社群紅白理事會,並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鎮紅白理事會在鎮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務。第二條積極向群眾宣傳黨的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各級 的...

紅白理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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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 為了規範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制定本制度。二 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 代表 大會負責。三 理事會由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社員 代表 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四 理事會職責 1 組織召開社員 代表 大會並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