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工作制度

2021-12-22 10:31:13 字數 1656 閱讀 8910

四、學習培訓要求

1、學習培訓做到「六有」,即有組織、有計畫、有考勤、有筆記、有測試、有獎懲。

2、理事會負責成員學習培訓的組組合領導,每年制訂符合本社實際的學習培訓計畫,為成員統一免費配置筆記本。

3、加強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為重點的入社人員培訓,經測試通過後方可入社。

4、成員要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培訓教育活動,凡無故缺席1次(或者遲到早退3次),扣除相當於農民純收入2天額度的盈餘分配(用於學習培訓獎勵),一年內連續3次或者累計5次無故缺席的,理事會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學習培訓測試,對成績優秀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了規範合作社財務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合作社資金**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餘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餘、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會負責審批,一般經費由理事長直接審批;重大專案建設、投資、由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後,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

五、合作社年底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一)彌補上年度虧損;(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3)向成員進行盈餘返還;(4)向投資者分利。

六、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做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鑑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七、合作社購銷產品的**確定,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

八、合作社要建立成員賬戶,詳細記載成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成員與非成員要單獨核算。

九、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行監事(監事會)的監督指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民主議事制度

一、理事會是成員大會常設的權力機構,集體實施成員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二、理事會例會按季召開,每次會議前應將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議題等內容提前3天書面通知全體理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理事會會議:(一)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時;(二)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

四、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可以委託或指定其他理事負責召集和主持。

五、理事會應當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理事代為表決。書面委託應註明**人的姓名、**事項、許可權和有效期,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理事未出席理事會議,又未委託**人表決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六、理事會會議須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

七、理事會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表決,理事會的決議須經半數以上的理事表決通過,重大事項(如理事長的選舉、罷免)須經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方為有效。

八、理事會會議應有完整的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理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

九、理事會形成決議後,會議主持人應對議定事項的主要內容、落實時間、執行人等內容上作出明確的工作布置。

十、理事會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的姓名;出席的理事姓名以及受委託出席理事會的理事委託人姓名;會議議程、發言要點;每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

十一、理事應當在理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理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 為了規範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制定本制度。二 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 代表 大會負責。三 理事會由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社員 代表 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四 理事會職責 1 組織召開社員 代表 大會並報告工作,...

理事會工作制度

1 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 代表 大會負責。2 理事會成員由社員 代表 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3 理事會職責。1 組織召開社員 代表 大會並報告工作,執行社員 代表 大會決議 2 制定本社發展規劃 年度業務經營計畫 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社員 代表 大會審議 3...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 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 代表 大會負責。二 理事會由5 7名理事組成,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理事3 5名。理事會成員由社員 代表 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三 理事會職責 1 組織召開社員 代表 大會並報告工作,執行社員 代表 大會決議 2 制訂本社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