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學院社聯分會章程

2023-01-20 01:18:06 字數 3101 閱讀 535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體育學院社聯分會全名為社團聯合分會(以下簡稱社聯分會),隸屬於樂山師範學院社團聯合會,是在體育學院分團委的領導下的樂山師範學院本科、專科學生的社團聯合組織機構。

第二條:本社聯由辦公室、計財部、活動管理部、外聯部四個部門及八個協會共同組成。

第三條:本社聯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服務全校師生」。

第四條:本社聯基本職能

(一) 服從上級的正確領導和工作安排,建立完善的社團機制,促進社團發展,打造更多的優秀社團。

(二) 豐富全校學生的課餘生活,加強第二課堂的管理。

(三) 團結各二級學院社聯分會,致力於友好合作的關係。

(四) 為同學們提供乙個鍛鍊自己的平台,讓同學們豐富自己的大學生活。

第二章招新制度

第五條:每學年十月份,舉辦學生幹部招聘會,由主席制定方案,各部長集體討論和通過,招新人員為各部門幹事。

第六條:在招新現場,所選幹事由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共同商量決定,擇優選擇。

第七條:招新宣傳

招新宣傳由外聯部負責,宣傳方法有1、通過海報張貼讓大家知道具體時間地點 、2、利用個班的飛信、qq群等,通知到每一各人,讓每個都知道,都了解,都有機會來展示自己。

第八條:招新要求

(一)態度端正,認真負責,語言表達能力較強。

(二)根據各部門部長要求,選用適合於本部門的人才。

(三)有團隊意識,有創新能力。

第三章培訓制度

第九條:培訓人與被培訓人

(一)每學年十月份幹事招新結束後,主席對新招的幹事進行總的培訓。

(二)上一屆部長對下一屆部長進行培訓,部長對新招的幹事針對部門職能進行詳細的二度培訓。

(三)協會會長對下一屆協會會長進行培訓。

(四)由學生科長及主席團成員在乙個月後對其工作進行審核。

第十條:培訓內容

培訓人必須對被培訓人進行工作細節、工作方法、語言表達、公文寫作等相關方面的培訓。

第十一條:培訓期滿,被培訓人在培訓完後不能得到審核人認可時,不能與其上屆進行工作交接。

第四章會議制度

第十二條:會議活動

(一)辦公室負責會議全部事宜,通知需要到會人員,通知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以及會議主題。

(二)辦公室人員提前到場,在會議開始之前,將會議標題寫在黑板上。

(三)由辦公室負責考勤,提前兩分鐘點名,並填寫好考勤表,如有事情向辦公室請假。

(四)每次會議,辦公室要做好會議記錄,重要會議須編輯新聞稿上傳社聯**。

第十三條:會議要求

(一) 通知要具體到每乙個人。

(二) 一般會議提前一天通知,緊急會議提前乙個小時通知。

(三) 通知時間一般不能在中午13:00——14:00之間及22:30之後(緊急會議或緊急通知除外);

(四) 參會人員均需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五) 會議期間必須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聊天睡覺、交頭接耳。

(六) 參會人員均需維護會議地點的清潔衛生,不得亂丟垃圾。

第五章財務制度

第十四條:社聯財務由計財部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財務管理人員堅持誠實、合法、嚴謹、公開、及時、嚴禁私藏的原則。

第十六條:協會經費申請必須要通過主席、學生科長簽字,計財部才能撥取經費。

第十七條:所有經費支出必須要有相應的發票為據,若沒有發票的支出必須要主席簽字,社聯蓋章方才生效,計財部每月月底清查一次發票與經費支出是否吻合。

第十八條:社聯所辦活動的器材、物品全部放在體育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由計財部負責保管。

第十九條:每月月初主席對計財部賬本進行核查,核對是否出現錯誤。

第六章宣傳制度

第二十條:社聯舉辦活動或社團開展活動需製作海報在全校張貼處貼上、用展板、橫幅、**等形式宣傳,活動開展完後須寫新聞稿傳至三江潮、校社聯**、體育學院**。

第七章存檔制度

第二十一條:1、存檔分為紙質存檔和電子存檔。

2、存檔由副主席、辦公室具體負責。

3、存檔內容為社聯分會章程、社聯分會幹部通訊錄、社聯分會學期計畫和總結、各部門學期總結、每次活動計畫和總結、活**片、每一期社聯分會報紙、每次會議記錄等。

4、做好檔案交接工作,檔案負責人要將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全部的內容移交至下一屆存檔同學,副主席負責監督移交工作。

5、檔案每學期期末整理一次並留存,兩年進行一次大整理,可以銷毀部分不具有任何意義的存檔檔案,但特色活動資料必須保留。

第八章職位交接制度

第二十二條:1、主席、部長、會長針對自己下屆**人只具有提名權。

2、在每學年結束時舉行幹部競選大會,評委由學生科長、上屆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會長擔任,在通過評委認可時方可正式任職。

3、在社聯幹部競選大會結束一周內,上屆與下屆必須完成交接工作。

4、上下屆工作交接完成之後,上屆負責人不得干涉下屆工作事務。

5、接任主席、部長、會長時需成熟考慮,不得隨意卸任,非十分特殊原因不得辭職,辭職時要遞交辭職報告。

6、主席、部長、會長中途辭職或被罷免,社聯將會收回聘書。

第九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三條:獎懲原則

公平、公正、為社聯分會工作做出卓越的貢獻。

第二十四條:獎勵經費支出

(一) 部門、社團、部門人員、會長的獎勵經費由社聯分會經費支出。

(二) 社團內部人員的獎勵經費由社團經費支出。

第二十五條:獎勵制度

(一)每學年對在學生工作中表現優異的頒發榮譽證書。

(二)校社聯對社聯分會部門期末考評,如果考評成績是全校前三,則該部門獎勵經費100元人民幣作為部門經費。

(三)外聯部在體育學院舉辦活動準備時期,凡拉到商家贊助(物品除外),抽取贊助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部門經費。

(四)社團申報星級相比上學年星級上公升一顆,獎勵100元人民幣作為社團經費,上公升兩顆,獎勵200元人民幣作為社團經費,以此類推。

(五)社團集體獲得校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獎狀,社聯分會根據獲獎實際情況獎勵經費作為社團建設。

(六)社團內部獎勵由會長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定奪。

第二十六條:懲罰制度:

(一) 社聯分會全體幹部在任職期間若工作不負責將罷免其職務,收回聘書。

(二) 社聯分會全體幹部在任職期間若出現經濟、法律等事故,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裁決。

備註:以上為社聯分會章程,希望全體學生幹部嚴格遵守!

紅色部分為改動或是新增,個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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