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隱身術 借殼國企貸款打造保障房專案圈錢

2023-01-16 21:57:03 字數 2904 閱讀 5656

2013-12-07券商資產管理業務交流平台

「如果從銀行直接貸款的門打不開,那就爬牆爬窗進去弄錢。」這是江蘇某地級市一城投公司總賬會計對《第一財經**》記者打的比方。

此話雖有言過其實之嫌,但卻折**個別地方平台公司的行為邏輯。本報記者走訪江蘇多地一線財務人員和銀行相關業務人士,發現了地方平台融資「隱身」秘籍:有地方平台巧借「委託貸款」名頭進行著某種民間集資;還有的地方平台因被收縮信貸額度,因此「借殼」當地國企進行融資,以貸款主體的置換跳脫銀行的「地方平台融資」貸款分類。

除了這些花招,本報11月19日《地方債「狡兔三窟」 「史上最嚴」審計逼其現形》報道還提及,不少地方平台公司通過由下游建築企業墊資承包等形式,依靠拖欠賬款占有資金;還有平台公司在銀行融資受阻後,轉向信託或券商資管計畫,這已不是新鮮事。

「十鍋九蓋。」上述總賬會計如是說。也正是因為資金缺口存在、實際現金覆蓋率出了問題,而在建、擬建專案壓力不減,在一些市縣級**平台,甚至出現了「誰融資能力強、有『創新』辦法,誰就能被提拔當領導」的說法。

目前,新一輪**債務審計結果仍未公布,有專家**最終數字或超17萬億元。在各種「創新」融資手段頻繁**的背後,則是地方債「狡兔三窟」以及監管方「火眼金睛」的魔道之爭。

城投高息集資

「我們從銀行買了利息10%~12%的『理財產品』,只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編制才能定向購買,還有**擔保。」在江蘇某地級市,一名已購得上述划算「產品」的人士對其投資顯得頗有信心,「我已經做過一期了,這是第二期投資。」

「而且利息都是按年提前打給我們的,產品到期後實行多退少補。」該投資人補充道。該項投資的年化回報率為:一年期10%、兩年期11%、三年期12%。

是什麼投資如此誘人?本報記者獲取投資檔案發現,這項投資實際為「委託貸款」。根據相關協議,委託人為個人投資者,受委託人為當地置業公司。

委託人自願委託置業公司辦理委託貸款業務,即委託人提供貸款資金,由置業公司通過銀行向當地城投公司發放貸款。

一名當地城投公司員工告訴記者,事實上,受委託人即置業公司,就是城投公司自身的子公司。也就是說,城投公司選擇由子公司出面進行集資,最後獲得資金的還是當地**融資平台。

協議稱,資金的用途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安置房建設」,但上述城投員工稱,這一用途事實上只是乙個方向,並無具體標的專案。銀行在其中不過是賬戶開立和轉賬結算方。

當「自己的口袋」城投公司進行募資,**的角色顯得微妙。「**信用」是否參與背書也有著微妙轉變。

上述投資人告訴記者,**原本承諾的是「擔保方」責任:在其上一期投資中,有乙份「三方協議」,城投所在區的地方**作為「擔保方」蓋章。但在本報獲取的新一期協議上,**的落款角色已經轉為「鑑證方」。

「這其實就是平台公司『脫媒』銀行的一種融資:資金還是來自**。只是既然銀行不肯放貸款了,那就把本身該銀行賺取的利差都讓渡給投資者。」上述城投員工表示。

他同時稱,這樣的投資是有系統性風險的,因為城投公司事實上已經資金鏈告急,才出此對策。他就此列舉了兩個細節:其一,第一期「產品」到期後,置業公司滾動發售了新一期專案,「滾動發售」的秘訣就如同銀行貸款的續貸,可以通過投資者的續投或更換一批投資者,長期占用一筆資金。

如果到期不滾動發售,城投是否有足額資金完全兌付,「還是乙個謎」;其二,在第二期產品中,當地**本來不願意再涉足三方協議,但因一批投資者是基於**的「蓋章」才願投資,因此才將其角色「變通」為「鑑證方」。

這意味著,雖然投資者看重的是地方**、城投公司、銀行的參與其中,但在新一期融資中,城投的子公司置業公司才是實際的兜底方。若後續「滾動發售」銷售遇阻,置業公司需要承擔兌付責任。

「借殼」國企貸款

如果說借道「委託貸款」進行集資僅是個別地方的操作手法,相比之下,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借殼」融資已經不是個案。「我們也是從兄弟市學來的。」江蘇一名參與過「借殼」貸款的地方平台公司人士說。

什麼是「借殼」貸款?這名平台公司人士稱,由於銀行已經開始對地方融資平台「逐步收貸」,因此用平台公司的名義已經不可能得到銀行的新增貸款,為了解決資金難題,平台公司會借同一地方的國企名義申請貸款,比如交通或水利控股公司等。

「**其實是預設的,就像把自己左口袋的錢放去右口袋。」他說。

具體的做法是:國有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提供資產負債表,而平台公司實際出具抵、質押物(一般為批一塊地)。國有企業獲得貸款後,由於銀行「受託支付」規定的存在,國有企業會「繞一圈公司賬目」,通過若干相關公司間的走賬,最後把資金打給平台公司;在還款時,平台公司再按照資金進賬時的「企業往來款項」路徑,將資金打回給貸款企業。

更為激進的操作方式是,貸款企業甚至可以不划賬給平台公司,而是直接單獨開乙個賬戶,並將此賬戶交由平台公司實際使用,而平台公司在還款時也將資金打入該賬戶。

這樣一筆實質上的平台公司貸款,由此「隱身」成了一般企業貸款,按貸款公司的經營性質進入銀行的貸款種類統計,倖免於銀行對「降低平台貸佔比」的信貸結構調整。

值得一提的是,基層銀行在進行貸後審查時,並非對這種「借殼貸款」毫無察覺。一名當地城商行客戶經理告訴本報,銀行在某種程度上默許著這種借道。

該客戶經理解釋稱,一是由於,雖然監管部門和上級銀行對平台貸規模限制嚴格,但這種預警是基於系統性風險而設立的,在實際操作中,**平台類貸款往往有足值抵押物,目前為止的壞賬率也遠遠低於一般對公貸款;二是由於,平台公司越是融資困難,銀行越具溢價能力——對於上述有「貓膩」的貸款,銀行往往獲利不菲——除了貸款利率可以上浮10%~30%以外,還可借授信搭收「諮詢費」、「顧問費」等相關費用。

還值得注意的是,在監管部門對地方**性債務進行審計時,「借殼貸款」模式很可能躲過監管「法眼」。「在會計賬目裡,平台公司會做成負債項下的外單位的往來款項。」上述平台公司人士說。

事實上,由於往來科目的使用管理並不嚴格,而資金也並不一定一次性划進或劃出,甚至可能在幾個相關公司間有進出,由此,這筆賬目的會計做賬往往沒有銀行貸款那麼清晰,有時也存在部分漏報的現象;另一方面,在應對審計時,由於外部企業本身已經被統計了一次借貸,因此為了避免重複統計,這筆款項就有理由不被上報為平台公司的地方**類負債。

此外,當地方債支援保障房建設的口子開啟後,根據上述一地級市城投公司人士的說法,其所在的城投公司就計畫藉此「包裝」出保障房專案,以此為契機實際「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