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測評空表

2022-12-19 10:42:03 字數 3218 閱讀 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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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綜合素質的測評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確定的權重方式為:

(一)智育和體育的權重為50%;(二)技能的權重為30%;(三)寫作、書法、口才和創新的權重為20%,並以加分體現;(四)德育、美育、勞育則以活動中實際加扣得分的方式計算。

第十條綜合素質的測評結果

(一)學期綜合測評分=(智育+體育)平均學分績×50%+平均技能成績×30%+(寫作+書法+口才+創新)活動加分成績(20分以內)+(德育、美育、勞育)三育加扣分成績;(二)學年綜合測評分=(上學期綜合測評分+下學期綜合測評分)÷2;(三)畢業綜合測評分=各學期綜合測評分之和÷學期數

第十一條綜合素質的測評計算

(一)(智育+體育)學習成績測評:1、學習成績按平均學分績計算;2、計算方法:∑學分×成績/∑學分;3、體育成績的計算:

(1)一、二年級按體育成績計算;(2)三年級按照個人自選喜愛專案測試成績計算(由各班組織完成,成績評定在70至80分內)。

(二)技能成績測評

1、計算方法

當n=1時,技能成績按實際分數計入,當n≥2時,技能成績=(σ常規技能考試成績÷常規技能考試科目數)×〔1+n/10〕(n表示科目數)。

2、技能考試成績的確定:

(1)通過高職高專學生英語應用能力考試(pet)b級的,按照實際分數計;通過(pet)a級的按照實際分數乘以係數計算(非英語專業係數為1.1,英語專業不乘係數);通過大學英語四級的,其技能分數按下列方法折算:將實際考試分數折算成百分制分數後乘係數1.

3[計算公式:(10×實際分數×1.3)/71],通過大學英語六級的,將實際考試分數折算成百分制分數後乘係數1.

5[計算公式:(10×實際分數×1.5)/71]。

(2)通過雲南省計算機等級考試(c類)的按照實際分數計;通過雲南省計算機等級考試(b類)的按照實際分數乘以係數計算(非計算機專業係數為1.1,計算機專業不乘係數);(3)通過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甲等的計70分;通過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的計80分;通過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的計87分;通過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一級乙等的計92分;通過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一級甲等的計97分;在同等條件下,理科專業再加5分計。(4)取得本專業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中級計70分,高階計80分,技師計90分,高階技師100分。取得本專業以外職業資格證書的可重複計算,計分同上。(5)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以軍訓成績計為技能分,評為軍訓合格學員的計60分,學院軍訓優秀學員計63分,學院軍訓優秀學生幹部計67,學校軍訓優秀學員計73分,學校軍訓優秀學生幹部計80分。

(若有其它技能成績的學生可以選擇用軍訓或技能中的一項進行計算,但二者不能混算。)

3、同種技能證書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技能成績在校可重複使用(軍訓技能分除外)。

(三)(寫作+書法+口才+創新)活動加分成績測評

1、獲得各種徵文、寫作、書法、演講、科技、體育、知識競賽等活動獎勵的加分標準為:

(1)獲得全國級獎勵的:二等獎(銀獎)以上加14分,三等獎(銅獎)至優秀獎加11分;(2)獲得省廳級獎勵的:一等獎(金獎)及以上加11分,二等獎(銀獎)加9分,三等獎(銅獎)加7分,優秀獎加5分;(3)獲得校級獎勵的:

一等獎(金獎)加7分,二等獎(銀獎)加5分,三等獎(銅獎)加4分,優秀獎加3分;(4)獲得學院獎勵的:一等獎(金獎)加5分,二等獎(銀獎)加4分,三等獎(銅獎)加3分,優秀獎加2分。(5)在測評時段內,同一人在同一類別但不同級別的獲獎或同一作品在同一類別但不同級別的獲獎的加分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累計加分。

2、其他參加寫作、書法、口才、創新加分標準為:

(1)學生發表文章的加分標準:①在校團委、學生會、社團舉辦的學生刊物上每發表一篇文章加0.1分;②在正式刊物上每發表一篇文章加1分。

(2)參加創新競賽的加分標準:每參加乙個專案加0.1分。

(3)申報專利活動的加分標準:①每申報一項專利加3分;②被受理的每項加10分;③每申報成功一項加18分。

(四)(德育、美育、勞育)三育加扣分(每學期總加分不能超過10分。)

1、加分專案及標準:

(1)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的加分標準:①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加0.1分;②參加黨課培訓獲結業證者加0.1分;③加入黨組織的加0.2分。

(2)主動承擔社會工作的加分標準:

①擔任校級團學幹部而未出現否決情況的:學校學生會主席加2分;學校學生會副主席、青協會長、社團主席加1.5分;學校學生會(團委)及社團部長加1.

2分;學校學生會(團委)及社團副部長加1.0分;學校學生會(團委)、社團其他委員加0.6分;

②擔任學院團學幹部而未出現否決情況的:學院學生會主席(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書記)加1.2分;學院學生會副主席(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副書記)加1.

0分;學院學生會部長(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部長)加0.6分;學院學生會副部長(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部長)加0.5分;學院學生會(學院團委或直屬團總支)其他委員加0.

4分;③擔任系的團學幹部而未出現否決情況的:學院系部團總支書記(直屬團支部書記)或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加1.0分;學院系部團總支副書記(直屬團支部副書記)或班級副班長(團支部副書記)加0.

6分;學院系部團總支(直屬團支部)或班級(團支部)其他委員加0.2分。

(3)見義勇為者的加分標準:①受到學校表彰的加3分;②受到省廳表彰的加5分;③受到國家表彰的加10分。

(4)爭做好人好事的加分標準:①受到學校表揚者加0.5分;②受到省廳表揚者加1.0分;③受到國家表揚者加2分。

(5)參加志願者活動或暑期大學生「三下鄉」活動的加分標準:①組隊參加者加0.1分;②評為學校先進或優秀個人者加0.

2分;③評為省廳先進或優秀個人者加0.5分;④評為國家先進或優秀個人者加1分。

(6)在新生軍訓中獲得「優秀學員」稱號者加0.2分,獲得「軍訓優秀學生幹部」稱號者加0.3分。

(7)學期文明宿舍評比中獲獎的加分標準:①評為校級文明宿舍的,其成員學期內加0.3分,捨長加0.

4分;連續獲得校級文明宿舍的,在上述標準上再加0.1分。②獲院級文明宿舍的,其成員學期內加0.

1分,捨長加0.2分。

(8)取得學校舉辦的其他專業輔修合格證書的,取得乙個加1分。

2、扣分專案及標準(每學期總扣分不超過20分):

(1)學期內受到處分的扣分標準:警告扣0.5分,嚴重警告扣1分,記過扣2分,留校察看扣5分。

(2)學期內評為不合格宿舍的扣分標準:捨長扣0.7分,其他人員各扣0.5分。

(3)無故違規的扣分標準:①不參加集體活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防艾、心理健康教育等)一次扣0.1分;②弄虛作假一次扣1分;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的一次扣2分;④從宿舍向外扔垃圾、倒髒水一次扣1分;⑤不參加《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者扣1分。

綜合素質測評表

該生政治思想端正,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共產黨領導,懷有崇高理想與奮鬥目標。注重個人道德修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努力追求自我價值的道路上,能夠以國家利益為重,以和諧社會為己任。在日常生活中,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同情幫扶弱者,關心弘揚正義。並且,通過求學生涯獲得豐富的科研技能 基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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