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

2022-12-19 01:15:03 字數 876 閱讀 7770

《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申辦指南

根據《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根據《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粵府函[2001]286號)制定本指南。1.許可證發放的範圍

在中山市行政管理區範圍內向環境排放水汙染物、大氣汙染物、固體廢棄物和雜訊汙染、輻射汙染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簡稱排汙單位)都必須申辦《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簡稱許可證)或《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臨時許可證》(簡稱臨時許可證)。2.許可證申辦程式

(1)對環境有影響、須建設汙染防治設施以消除或減少對環境的汙染或破壞程度的專案在驗收合格後向中山市環保局汙控科領取《企業排放汙染物申報登記變更與年審表》,我局經過審核,發給《許可證》。具體程式見圖2。

(2)須申請試執行的排汙單位在試執行之前向中山市環保局汙控科領取《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申請表》,我局經過審核發給《臨時許可證》,待驗收合格後,發給《許可證》。具體程式見圖1。

(3)對環境基本無影響或影響較小的建設專案,到所在鎮區環保所領取《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申請表》,鎮區環保所經過審核,給予初審後交市局辦理《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3.許可證變更

在單位名稱、法人代表、責任人改變時,或持證單位排放汙染物的種

類、數量、濃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有重大變化時,應在變更前15日內向環保局汙控科提出申請,變更《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中的有關內容。因破產、關閉等原因不再排放汙染物的單位,應在破產、關閉後7日內,交回《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給環保局監督科,辦理登出手續。4.

許可證年審

自申領到《許可證》之日起,每年辦理年審1次。年審由審批發證的環保局汙控科負責。5.許可證換證

《許可證》有效期5年,《臨時許可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年。持有《許可證》的排汙單位,必須在有效期前3個月內申請換證。持有《臨時許可證》的排汙單位,必須在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申請換證。

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

字型 大中小 列印 關閉 省 以粵府函 2001 286號於2001年7月4日批覆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排放汙染物行為的管理,保護環境,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 和有關環境保護 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水汙染物 大氣汙染物 固體廢棄物和雜訊汙染 輻...

GD003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

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2001 07 04 廣東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排放汙染物行為的管理,保護環境,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 和有關環境保 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水汙染物 大氣汙染物 固體廢棄物和雜訊...

汙染物排放許可證申請表

編號 行政區劃 本地區編號 排汙申請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申請日期 環境保護局制 填表說明 1.申請單位必須如實填報表 一 二 三 四 的內容,並在表 一 中加蓋單位公章,謊報追究責任。2.申報單位所在旗縣 區 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情況進行初步審核,並在表 一 中加蓋審核單位公章。3.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