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管理辦法

2022-12-15 22:03:06 字數 3468 閱讀 756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讀物的創作出版,以向廣大幹部群眾傳播普及哲學社會科學知識、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科學方法,幫助人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並促進哲學社會科學普及工作的開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以下簡稱「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第三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實行面向社會,公平競爭,專家評審,擇優立項的原則。凡符合本辦法各項規定、在我省範圍內有條件進行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讀物創作的單位和個人,均可申請。

第四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為面向社會公眾的通俗讀物,每年暫定為20項,每個獲准立項的專案資助金額為8000元人民幣。

第五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管理,在省社科聯黨組領導下,由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負責執行。第二章專案的確定

第六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由省社科聯每年發布社科普及讀物創作選題指南或由社科工作者根據社會的需要確定。

第七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每年評審一次。成果形式為社科普及讀物。完成時限一般為1年,最長的不得超過2年。

第八條少量題材重大,黨委**和社會亟需的社科普及規劃專案,以委託專案的方式,由省社科聯單獨組織。第三章專案申報、評審與立項

第九條申請單位或個人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省級學會、市州社科聯申報,統一報送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申請者填寫《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申請書》(以下簡稱《社科普及申請書》)。《社科普及申請書》須經申請者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省級學會、市州社科聯初審,簽署明確意見,承擔信譽保證。

多單位合作專案,由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省級學

會、市州社科聯負責申報及初審。

第十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實行專案負責人責任制,乙個課題組只能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人享有《社科普及申請書》中所規定的各項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負責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具有副高階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博士學位,年齡在三十五歲以下的申請人,不受專業技術職務的限制。

3、申請人必須是專案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工作的人不得作為負責人申請。

4、申請人當年只能申請乙個專案,已承擔的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已結項。第十一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實行評審制。由省社科普及工作委員會進行評審。

第十二條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負責組織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的評審。1、按本辦法第三章第八條、第九條的內容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社科普及工作委員會評審。

2、社科普及工作委員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下同)出席方能進行評審和表決,到會評審人員半數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對評審通過的擬立項專案,由社科普及工作委員會主任簽署評審意見交省社科聯科普部。3、省社科聯科普部對評審結果進行複核,報省社科聯黨組審定。

第十三條立項批准後,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向專案負責人下達《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立項通知書》。由專案負責人填寫回執,回執在乙個月內返回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與管理第十四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的經費,分期撥付,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由專案負責人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管理並監督使用。

第十五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經費分兩次撥款:第一次以負責人立項通知書回執為憑,撥付資助經費的60%;第二次以結項通知書為憑,撥付餘款。第十六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經費的使用範圍,主要包括:

撰稿人研究費、通訊費、資料費、調研差旅費、小型會議費、計算機使用費、印刷費、鑑定費等。

第十七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經費的開支標準應按有關財務政策和法規執行。專案負責人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要協助監督規劃專案經費的使用,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同時,妥善儲存經費開支的賬目和憑據,以備審計部門、上級財務部門以及省社科聯財務審查。

第十八條因故撤銷的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要及時清理賬目,並將已撥經費的餘額和不合理開支部分退還省社科聯核銷。

第十九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經費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第五章專案的管理與檢查

第二十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實行年度檢查制度。主要檢查專案進度、質量和經費使用情況,年度檢查表一般在每年3—4月下發。

第二十一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實行二級管理體制。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負責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的管理;各專案負責人所在單位及科研管理部門受省社科聯的委託,負責本單位的專案的管理。各級管理機構要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對專案執**況、經費使用情況和各單位管理情況進行抽查;每年通報專案執**況,組織交流管理工作經驗。第二十三條專案負責人所在單位應將批准立項的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列為本單位科研課題,並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援。要定期對規劃專案工作的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規劃專案的跟蹤管理,促進課題組按時高質完成任務。

第二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專案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及科研管理部門同意,報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審批:1、變更專案負責人;2、改變專案名稱;3、讀物內容有重大調整;4、變更專案管理單位;5、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6、終止專案協議,申請撤銷專案。

第二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調查核實,報請省社科聯黨組批准撤銷專案:1、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2、成果質量低劣;

3、第一次鑑定未能通過,經修改後重新申請鑑定,仍未能通過的;4、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5、與批准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

6、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請,或兩次延期仍不能完成的。7、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被撤銷專案的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第六章成果鑑定與結項

第二十六條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最終成果的鑑定採用兩種辦法進行。省社科聯社科普及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省社科普及規劃委託專案最終成果的鑑定;專案負責人所在單位及科研管理部門負責所承擔專案最終成果的鑑定。有關負責人填寫《意見表》鑑定。

第二十七條專案鑑定通過條件:

1、所出版的書籍需由國家批准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含內部出版、報刊**)。2、不違反黨和國家政策,思想健康,沒有政治性錯誤或嚴重常識性錯誤。第二十八條省社科規劃普及專案最終成果在出版時,須在封面醒目位置標明「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字樣。

凡未按要求註明的最終成果,不予認可。

第二十九條凡未通過鑑定的最終成果,省社科聯不予撥付資助經費的餘額部分,最終成果也不得使用「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字樣。第三十條最終成果鑑定通過後,由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負責驗收結項。驗收結項材料應包括:

1份《結項申請書》原件,3份《鑑定意見表》,5套最終成果。驗收合格後,由省社科聯發給《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結項證書》。

第七章成果宣傳、出版與推廣使用

第三十一條各課題組、課題組負責人所在單位和省社科聯社科普及部,應採取各種積極措施加強對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成果的宣傳、推廣和使用,使其在三個文明建設中充分發揮作用。

第三十二條要充分利用刊物、報紙、廣播電視、互連網等**,建立相對穩定的成果宣傳推廣渠道。實用性的社科普及讀物還可免費向社會公眾散發。第三十三條專案負責人所在單位,應採取各種積極措施,多種渠道籌措資金,資助或協助省社科普及規劃專案優秀成果的出版。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省社科聯。第三十五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規劃專案申請書

申請書課題名稱 專案負責人 負責人所在單位 填表日期 四川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申請者的承諾 我保證如實填寫本表各項內容。如果獲准立項資助,我承諾以本表為有約束力的協議,遵守四川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有關規定,認真開展社科普及創作工作,取得預期成果。申請者 簽章 2011年月日 填表說明 一 本表用計算...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案

a表申請評審書 專案類別 學科分類 專案名稱 專案負責人 負責人所在單位 填表日期 廣東省理論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制 申請者的承諾 保證如實填寫本表各項內容。如果獲准立項 含資助與不資助 承諾以本表為有約束力協議,遵守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案管理辦法 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研究工作,取得預期研究成果...

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案申請書 空白

專案序號 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案 申請書專案類別 學科分類 研究型別 課題名稱 專案負責人 負責人所在單位 填表日期 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管理辦公室 2012年2月修訂 申請者的承諾 我承諾對本人填寫的各項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保證沒有智財權爭議。如獲准立項,以本表為有約束力的協議,遵守濟南市哲學社會科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