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報銷制度

2022-12-14 18:33:06 字數 630 閱讀 8174

員工探親路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適用範圍:

1、入職滿一年的外省市籍員工。2、入職滿一年的公司外派駐外員工。

3、入職滿一年的配偶或父母久居外省市員工。二、休假時間:

無法利用休息日與父母、配偶團聚的(一般理解為工作所在地與父母所在地距離應不少於200公里),入職後滿一年的可享受每年探親的車船飛機票費報銷;

1、普通員工可每年報銷1次往返探親的路費,交通工具限於:大巴、火車(含硬臥)、動車、高鐵、輪船三等艙;

2、副經理級以上級別的員工可每年報銷2次往返探親的路費,交通工具限於:大巴、火車(含硬臥)、動車、高鐵、輪船二等艙、飛機票;3、副總以上級別的員工可每年報銷4次往返探親的路費,交通工具限於:大巴、火車(含軟臥)、動車、高鐵、輪船一等艙、飛機票;三、費用報銷:

1、員工提供報銷探親假的車船飛機票憑證,必須是本年度有效憑證,分上下年度,不可跨半年度報銷。

2、報銷憑證為往返車船飛機票,區間範圍限工作地至其家庭所在地,不可報銷繞行車船飛機票。四、假期管理:

1、公司不另按排探親假期,探親假期由個人的休息日、相關國定假日等形成;

2、員工探親報銷路費均須在當年(分攤在上、下半年)度報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未探親的不再另外支付費用;

五、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探親路費報銷辦法

探親路費報銷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探親及路費報銷等事項,特制訂本辦法。一 享受休假報銷路費的人員範圍 高管人員 副總以上人員 部門經理及副經理 工程技術人員 一般管理人員。二 享受休假報銷路費制度的條件與次數 1 已婚者因在本公司工作離開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而夫妻分居兩地,且不能利用公休日回...

員工探親假及路費報銷制度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 不含試用期 配偶與本人不在同一地的已婚員工或父母與本人不在同一地的未婚員工,公休假日也不能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方可享受探親假待遇。一 各部門安排員工休探親假時,必須兼顧部門工作的連續性,人員不宜過於集中,在年度中平衡分配休假時間,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半月申請,服從部門統一安排。二...

員工探親制度

一 主體條件 在本公司工作,且與本公司簽定勞動用工合同,人事關係在本公司的工作人員。二 事由條件 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與父親 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 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兩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