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航運統計報表制度要點

2022-12-12 10:18:02 字數 3143 閱讀 5953

附件9: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批准

2023年月

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物件,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物件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洩露,不得用於統計以外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水路運輸企業和其他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個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業、供銷、外貿、林業、電力、化工、水產部門,必須按規定向交通主管部門和統計主管部門提供營業性和非營業性運輸統計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水路運輸經營人報送的統計資料及時上報,並為水路運輸經營人保守商業秘密。

目錄一、總說明1

二、報表目錄2

三、調查表式

(一) 國內航運企業分類統計表(交水運21表3

(二) 國內航運船舶分類統計表(交水運22表5

(三) 國內水路客運運力及運量統計表(交水運23表7

(四) 國內水路客運碼頭能力及吞吐量統計表(交水運24表9

(五) 國內老舊運輸船舶報廢情況統計表(交水運25表11

(六) 老舊運輸客船報廢情況統計表(交水運26表13

一、總說明

(一)為了解和掌握國內航運企業、營運船舶、老舊運輸船舶強制報廢以及水路客運的基本情況,滿足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水運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的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統計報表制度。

(二)本統計報表制度的填報範圍為全國國內航運企業和從事客運的港口企業。

(三)本統計報表制度的主要統計內容包括國內航運企業基本情況、水路船舶運力及運量情況、老舊船舶報廢情況。

(四)本報表制度統計期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為避免重複報送,對報送渠道作如下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國內航運企業、港口企業填報報表,按時報送交通運輸部;中海集團、中遠集團、中外運長航集團、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負責組織本單位企業填報報表,按要求報送交通運輸部。

(六)本報表制度中各項統計指標的概念及計算方法按原交通部2023年頒布的《公路、水路、港口主要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規定》執行;但在本制度中另有說明的,以本制度規定為準。

(七)本報表制度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負責解釋。

二、報表目錄

三、調查表式

(一)國內航運企業分類統計表

填報單位201 年

單位負責人統計負責人填表人聯絡**報出日期:201 年月日

交水運21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一、本表的統計範圍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許可證》的國內航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指標解釋

1.國內航運企業: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許可證》,從事國內營業性旅客和貨物水路運輸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水路貨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水路客運企業。

2.水路貨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許可證》,從事國內營業性貨物水路運輸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3.普通貨運企業:除液貨危險品運輸企業外的其他水路貨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4.液貨危險品運輸企業:指經營散裝液體危險品船(液化氣體船、化學品船和油船(含瀝青船))運輸的水路貨運企業。

5.水路客運企業: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許可證》,從事營業性國內旅客水路運輸的企業。

6.普通客運企業:除高速客運、客滾船運輸企業外的其他水路客運企業。

7.客滾船運輸企業:指經營客滾船(含車客渡船、載貨汽車滾裝船)運輸的水路客運企業。

8.高速客運企業:指經營高速客船運輸的水路客運企業。

三、邏輯關係

01行≥02行 01行≥06行 02行≥03行 02行≥05行 03行≥04行

06行≥07行 06行≥09行 06行≥10行 07行≥08行

(二)國內航運船舶分類統計表

填報單位201 年

單位負責人: 統計負責人: 填表人: 聯絡**報出日期:201 年月日

交水運22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一、本表的統計範圍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營業運輸證》,從事國內水路客貨運輸的船舶。

二、指標解釋

1.貨運船舶: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營業運輸證》,從事國內水路貨物運輸的船舶。

按照「普通貨船和散裝液體危險品船」分類進行統計,其中散裝液體危險品船指液化氣體船、化學品船和油船(含瀝青船)。

2.客運船舶: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營業運輸證》,從事國內水路旅客運輸的船舶。

按照「普通客船、客滾船和高速客船」分類進行統計,其中普通客船包括客渡船、旅遊客船等,客滾船包括車客渡船、載貨汽車滾裝船等。

3. 容積:特指報告期末液化氣體船實際可裝載液化氣體的額定體積。

三、淨載重量、載客量、箱位量的概念及計算方法按照原交通部2023年頒布的《公路、水路、港口主要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規定》執行。

四、邏輯關係

01行(總計)=02行+06行

02行(貨運船舶)=03行+05行

03行≥04行

06行(客運船舶)=07行+09行+10行

07行≥08行

(三)國內水路客運運力及運量統計表

填報單位201 年

單位負責人統計負責人填表人聯絡**報出日期: 201 年月日

交水運23表指標解釋及填報說明

一、本表的統計範圍為客運船舶。根據客運船舶經營區域的不同,按照省際運輸和省內運輸分別進行統計。

二、載客量、箱位量、客運量、滾裝車輛數的概念及計算方法按照原交通部2023年頒布的《公路、水路、港口主要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規定》執行。

三、邏輯關係

1行(總計)=2行+7行

2行≥3行 2行≥4行 2行≥5行 2行≥6行 7行≥8行 7行≥9行

(四)國內水路客運碼頭能力及吞吐量統計表

科普工作統計報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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