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書被通知人
【本文書由盈科研究院何力、漆明、李超律師提供】
編號被通知人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年月日起解除\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係: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元
其它費用
請您於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注:以前述1至4項、11項原因解除或終止時,需提前30日通知員工;
本通知一式兩份,單位與被通知人各留乙份。
簽收欄: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內容已知悉。
簽收人年月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通知書被通知人 本文書由盈科研究院何力 漆明 李超律師提供 編號被通知人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項原因,根據 勞動合同法 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年月日起解除 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係 1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勞動合同終止 解除 通知書
同志 您與我公司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你自願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你的勞動合同期限界滿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條規定,決定從年月日起解除 終止 勞動合同。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合同期滿時與本部門本崗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 交還上崗證 工作服 宿舍鑰匙 被褥等自廠方領取物品 以上事宜...
終止 解除 勞動合同通知書
編號甲方 與乙方 於年 月日訂立 續訂 了以下第項勞動合同 1 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 無固定期限合同。3 以完成工作為期限合同。根據 勞動法 及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第條第款的約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項辦理 1 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勞動合同。2 因雙方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