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題勘誤 三國法

2022-11-30 11:00:02 字數 4278 閱讀 8545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26頁。在此書中,該題的答案及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3.2023年卷一第33題

33.中國籍14歲少年曲某隨父赴甲國讀書。曲父在甲國購買住房後,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國,行前安排乙國籍好友李某監護曲某在甲國期間學習生活。現有關曲某的監護問題在中國某法院涉訴。

關於本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應適用甲國法律,因曲某在甲國有住所

b.應適用中國法律,因曲某為中國籍

c.應適用乙國法律,因監護人李某為乙國籍

d.應適用與曲某有最密切聯絡的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題是2023年真題。當時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b,依據是我國《民通意見》第190條的規定。

我國《民通意見》第190條規定,監護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適用被監護人的本國法律,但是,被監護人在我國境內有住所的,適用我國的法律。本題中被監護人曲某雖然在我國沒有住所,但具有中國國籍,所以依據該法條,要適用其本國法即中國法,故b選項正確,acd選項錯誤。

注意:《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已於2023年10月28日通過。該法第30條規定:

「監護,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於保護被監護人權益的法律。」就本題本身所提供的條件,我們無法確定哪國法律為「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於保護被監護人權益的法律」,所以根據新法我們無法確定答案。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29頁。在此書中,該題的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4.2023年卷一第36題

36.中國籍人李某2023年隨父母定居甲國,甲國法律規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為21周歲。2023年7月李某19周歲,在其回國期間與國內某電腦軟體公司簽訂了購買電腦軟體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後,以不符合甲國有關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法律規定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某電腦軟體公司即向我國法院起訴。

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應適用甲國法律認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b.應適用中國法律認定李某在中國的行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c.李某已在甲國定居,在中國所為行為應適用定居國法律

d.李某在甲國履行該合同的行為應適用甲國法律

答案:b

解析:《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11條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

」第12條規定:「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依照經常居所地法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依照行為地法律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適用行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繼承的除外。

」根據題幹描述,本題中李某的經常居所地是甲國。李某在中國從事購買電腦軟體的行為,其行為地是中國。李某19周歲,對於他的民事行為能力,雖然依照經常居所地法律即甲國法律,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從事購買電腦軟體行為的行為能力,但依照行為地法律即中國法律,由於他已滿18周歲,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從事購買電腦軟體行為的行為能力,因此應適用行為地法律即中國法律,認定李某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有從事購買電腦軟體行為的行為能力。

故b選項正確,acd選項錯誤。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30頁。在此書中,該題的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5.2023年卷一第37題

37.李某(具有中國國籍)長期居住在甲國,一年前移居乙國並取得當地住所。現李某去世而未立遺囑。

李某生前在中國有投資股權和銀行存款。乙國關於法定繼承的衝突規範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律。現李某的丙國籍的兒子和女兒為繼承李某在華的股權和存款發生爭議,並訴諸中國法院。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下列關於本案的法律適用哪項是正確的?

a.應適用乙國法律,因為李某去世時居住在乙國

b.應適用甲國法律,因為李某長期居住在甲國

c.應適用丙國法律,因為李某的兒子和女兒均具有丙國國籍

d.應適用中國法律,因為李某具有中國國籍,且爭議的遺產位於中國

答案: a

解析:《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31條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本題中,投資股權和銀行存款為動產;李某一年前移居乙國,其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是乙國。因此對李某投資股權和銀行存款的法定繼承,應當適用李某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即乙國法律。故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32頁。在此書中,該題的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6.2023年卷一第83題

83.中國人李某定居甲國,後移居乙國,數年後死於癌症,未留遺囑。李某在中國、乙國分別有住房和存款,李某養子和李某妻子的遺產之爭在中國法院審理。

關於該遺產繼承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李某動產的繼承應適用甲國法

b.李某動產的繼承應適用乙國法

c.李某動產的繼承應適用中國法

d.李某所購房屋的繼承應適用房屋所在國的法律

答案:bd

解析:《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31條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 本題中,應當注意,「李某定居甲國,後移居乙國,數年後死於癌症」,可見其死亡時的經常居所地在乙國。因此對李某的遺產的法定繼承,應當區分財產的性質:動產即他的全部存款適用他死亡時的經常居所地法即乙國法;不動產即他的全部住房則適用不動產所在法,在中國的住房適用中國法,在乙國的住房適用乙國法。

故bd選項正確,ac選項錯誤。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33頁。在此書中,該題的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7.2023年卷一第81題

81.定居甲國的華僑王某與李某在甲國結婚,後王某在甲國起訴與李某離婚時被該國法院以當事人均具有中國國籍為由拒絕受理。王某轉而在我國法院訴請離婚。

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有關此案的管轄與適用法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

b.因兩人定居國外且在國外結婚,我國法院不應受理

c.李某在國內的最後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

d.如中國法院管轄,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應適用甲國法律

答案: ac

解析:《民訴意見》第14條規定,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故ac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

《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已於2023年10月28日通過。該法對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作了詳細的規定,對《民法通則》第147條的內容作了變更和補充,前者優於後者。關於結婚要件的法律適用,《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21條規定: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22條規定:「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也就是說,《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區分結婚條件和結婚手續,解決結婚要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故根據新法,d選項錯誤。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33頁。在此書中,該題的答案及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8.2023年卷一第39題

39.中國a公司與德國b公司因雙方合同中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在我國涉訴。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為位於巴黎的國際商會仲裁院,仲裁地為斯德哥爾摩,但對該仲裁條款應適用的法律未作約定。

依我國現行司法解釋,我國法院審查該仲裁條款效力時,應適用下列哪國的法律?

a.瑞典的法律

b.法國的法律

c.中國的法律

d.德國的法律

原司法部答案: a

解析:本題是2023年真題。當時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a,依據是《仲裁法解釋》第16條的規定,即「對涉外仲裁協議的效力審查,適用當事人約定的法律;當事人沒有約定適用的法律但約定了仲裁地的,適用仲裁地法律;沒有約定適用的法律也沒有約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約定不明的,適用法院地法律。

」本題中,當事人未約定仲裁條款應適用的法律;雖然仲裁機構為位於巴黎,但約定了仲裁地點瑞典斯德哥爾摩。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應適用瑞典法,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注意,按照新法這道題已經不適用了。《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已於2023年10月28日通過。該法第18條規定: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本題中,仲裁機構所在地是法國巴黎,仲裁地是瑞典斯德哥爾摩。

所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應適用法國法或者瑞典法。也就是說,如果題幹為「依我國現行法律」,那麼依新法,答案應為ab。

附註:詳見法律出版社的2023年版《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第37頁。在此書中,該題的解析依然用的是舊法。

三國演義閱讀題

1 曹操假皇帝之命發布討伐董卓的檄文。十七路諸侯群起響應,共推袁紹為盟主,以孫堅為先鋒,合兵向京城進軍。2 袁紹與公孫瓚相約,聯合進攻韓馥。趙雲本是袁紹部將,見其無忠君救民之心,於是投了公孫瓚,但不受重用。在江東,孫堅與劉表有嫌怨,起兵攻打荊州,結果中計而死。3 王允和貂嬋離間董卓與呂布 王允等人將...

2023年司法考試三國法複習計畫與技巧

摘要 三國法包括 國際法 國際私法 和 國際經濟法 佔45分左右。從試題形式來看,國際私法 的案例選擇題逐年增多,但是大多並不複雜,考點設問明確,一般不會出現審題偏差。複習計畫參考 凡是預則立,不預則廢,要想通過司法考試,需要制訂乙份適合自己的計畫。三國法分數較少,建議將其放在中後期複習較為合適。考...

2023年三國法單選題單選題解析

全國司法考試歷年真題解析 2013年三國法單選題 2014 08 11 09 25 大中小 我要糾錯 32.甲乙兩國均為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締約國,阮某為甲國派駐乙國的領事 關於阮某的領事特權與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如犯有嚴重罪行,乙國可將其羈押 b.不受乙國的司法和行政管轄 c.在乙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