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專業知識名詞解釋

2022-11-27 05:57:02 字數 4897 閱讀 3484

1. 建築面積:指房屋外牆、柱、邊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

20公尺以上(含2.20公尺)的永久性建築。

● 按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10種情況下建築面積不計算,包括:

1) 層高小於2.20公尺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 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

3) 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築物的空間平台及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 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 利用引橋、高架橋、高架路、路面作為頂蓋建築的房屋;

8) 活動簡易房屋;

9) 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10) 據了解,新的房產測量規範將按精度等級不同,分別允許誤差範圍為±0.26、±0.6、±1.4,而舊標準允許面積測量誤差為1.4。

2. 住宅使用面積:是每套住宅戶內除牆體厚度外全部淨面積的總和(即地毯面積)。

其中包括臥室、起居室、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儲藏室、壁櫃、不吊櫃、戶內樓梯(按投影面積)、陽台。斜面屋頂結構的房間,層高低於2.20公尺的部分不計入面積。

3. 住宅居住面積:是指住宅分戶門內的臥室和起居室等的淨面積的總和。

4. 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它指的是商品房套內各部分建築面積的總和。

按照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 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指房間實際能使用的面積;

2) 套內牆體面積,指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面積,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各套之間的分隔牆、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3) 陽台建築面積,指套內陽台的建築面積,按國家《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封閉式陽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凹陽台、挑陽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5. 公攤面積: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與本幢樓房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給本幢樓房的住戶。

可分攤的公共部分為本幢樓的大堂、公用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理井、消防控制室、水幫浦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裝置用房,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有: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包括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多層住宅需要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多功能綜合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再按幢內各功能區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6. 日照間距:指前後兩排房屋之間,為保證後排房屋在規定的時日獲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間隔距離。

解釋兩個名詞相關名詞

建築間距係數:指遮擋陽光的建築與被遮擋陽光的建築的間距為遮擋陽光的建築高度的倍數;

建築的長高比:指遮擋陽光的建築的正面長度為該建築高度的倍數。

1) 當單棟塔樓居住建築在兩側無其他遮擋陽光的建築(含規劃建築)時,與其他居住建築係數不得小於1.0。

2) 多棟塔樓居住建築成東西向單排布置時,與被其遮擋陽光的板式居住建築的建築間距按照下列條例執行:

相鄰塔式居住建築的間距小於單棟塔式建築的長度時,塔式居住建築長高比的長度,應該按照各塔式居住建築的長度與間距之和計算,並按照其不同的長高比,採用不得小於表1規定的建築間距係數。

相鄰塔式建築的間距等於或者大於單棟塔式居住建築的長度時,建築間距的係數不得下於1.2。

關於公共建築的間距

塔式建築遮擋中小學教室、托兒所和幼兒園的活動室、醫療病房等公共建築的陽光時,建築間距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但不得小於上述1)、2)的規定。

如果塔式建築遮擋的是辦公樓、集體宿舍、招待所、旅館等建築時,建築間距係數按照上述(1、2)的規定執行。但下列情況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1) 二層或二層以下的辦公樓、集體宿舍、招待所、旅館等建築;

2) 商業、服務業、影劇院、公用設施等建築;

3) 與遮擋陽光的建築屬於同一單位的辦公樓、集體宿舍、招待所、旅館等建築。

7. 建築高度:指建築物室外地平面至外牆頂部的總高度。

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煙囪、避雷針、旗桿、風向器、天線等在屋頂上的突出構築物不計入建設高度。

2) 樓梯間、電梯塔、裝飾塔、眺望塔、屋頂窗、水箱等建築物之屋頂上突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合計小於屋頂面積的20%,且高度不超過四公尺的,不計入建築高度。

3) 建築為坡度大於30度的坡屋頂建築時,按坡頂高度一半處到室外地平面計算建築高度。

4) 文物保護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築高度,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最高點(包括電梯間、樓梯間、水箱間、煙囪等構築物)、中國傳統大屋頂形式按簷口至地面高度計算建築高度。

8. 建築間距:指建築平面外輪廓線之間的距離。

9. 建築密度:是指小區內建築用地面積佔總用地面積的百分比,密度越低,小區綠地面積和活動場地越大。高容積率勢必配合低密度出現,同等情況下密度越低越好。

10. 出房率:是指住宅淨使用面積佔銷售面積的百分比。由於住宅銷售面積的計算是以樓為單位的,所以相同的房型在不同的樓號內,雖然使用面積相同,但銷售面積會有不同。

11. 容積率 :是指專案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部建築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內,但註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設物除外。

這個比值越小,意味著小區容納的建築總量越小、居住生活質量就會越高。

一般來說,常見的以6層磚混住宅為主的小區,應盡可能選擇容積率較小的。

12. 複式住宅:複式住宅是受躍層式住宅的設計構思啟發,在建造上仍每戶占有上下兩層,實際是在層高較高的一層樓中增建乙個1.

2公尺的夾層,兩層合計的層高要大大低於躍層式住宅(李氏設計為3.3公尺,而一般躍層式為5.6公尺)。

複式住宅的下層供起居用,炊事、進餐、洗浴等,上層供休息睡眠用,戶內設多處牆式壁櫃和樓梯,中間樓板也即上層地板。一層的廚房高2公尺,上層貯藏讓高1.2公尺,上層直接作為臥室床面,人可坐起但無法直立。

a. 複式住宅的經濟性體現在:

1) 平面利用係數高,通過夾層復合,可使住宅的使用面積提高50%--70%。

2) 戶內的隔層為木結構,將隔斷、家具、裝飾融為一體,即是牆又是樓板、床、櫃,降低了綜合造價。

3) 上部夾層採用推拉窗及牆身多面窗戶,通風採光良好,與一般層高和面積相同的住宅相比,土地利用率可提高40%。因此複式住宅同時具備了省地、省工、省料的特點。

b. 複式住宅在設計施工和使用上有一些不足:

1) 複式住宅的面寬大,進深小,如採用內廓式平面組合必然導致一部分戶型朝向不佳,自然採光較差。

2) 層高過低,如廚房只有2公尺高度,長期使用易產生侷促弊氣的不適感,貯藏間較大,但層高只有1.2公尺,很難充分利用。

3) 由於室內的隔斷樓板均採用輕薄的木隔斷,木材成本較高,且隔音、防火功能差,房間的私密性、安全性較差。儘管複式住宅有些缺點,但近年來建築師通過不斷改進、完善,不斷探索,結合我國的國情,設計更加合理的結構。可以預見,這種精巧的複式住宅,由於經濟效益十分明顯,**相對偏低,必然成為住宅市場上的熱銷產品。

13. 躍層式住宅:躍層式住宅是近年來推廣的一種新穎的住宅建築形式。在東南沿海的廣東、福建的一些開放城市建設較多。

這類住宅的特點是住宅占有上下兩層樓南,臥室、起居室、客廳、衛生間、廚房、及其它輔助用房可以分層布置,上下層之間的交通不通過公共樓梯而採用戶內獨用小樓梯聯接。

躍層式住宅的優點是每戶都有較大的採光面,通風較好,戶內居住面積和輔助面積較大,布局緊湊,功能明確,相互干擾較小。這類住宅的內部空間因為是借鑑了歐美小二樓獨院住宅的設計手法,頗受海外僑胞和港澳台胞的歡迎,在南方城市建設、買賣較多,近年來在北方城市的一些高階住宅設計中,也開始得到推廣。

14. 「錯層式」住宅:主要指的是一套房子不處於同一平面,即房內的廳、臥、衛、廚、陽台處於幾個高度不同的平面上。

a. 錯層式和複式房屋有乙個共同的特徵區別於平面式的房屋。平面式表示一戶人家的廳、臥、衛、廚等所有房間都處於同一層面,而錯層和複式內的各個房間則處於不同層面。

b. 錯層和複式房屋的區別在於儘管兩種房屋均處於不同層面,但複式層高往往超過一人高度,相當於兩層樓,而錯層式高度低於一人,人站立在第一層面平視可看到第二層面。因此錯層有「壓縮了的複式」之稱。

另外,複式的

一、二層樓面往往垂直投影,上下面積大小一致;而錯層式兩個(或三個)樓面並非垂直相疊,而是互相以不等高形式錯開。

15. 單元式住宅:是指在多層、高層樓房中的一種住宅建築形式;通常每層樓面只有乙個樓梯,住戶由樓梯平台直接進入分戶門,一般多層住宅每個樓梯可以安排24到28戶。

所以每個樓梯的控制面積又稱為乙個居住單元。

16. 公寓式住宅:是相對於獨院獨戶的西式別墅住宅而言的。

公寓式住宅大多是高層,標準較高,每一層內有若干單獨使用的套房,包括臥室、起居室、客廳、浴室、廁所、廚房、陽台等等,還有一部分附設於旅館酒店之內,供一些常常往來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17. 花園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樓,即花園別墅。一般都是帶有花園草坪和車庫的獨院式平房或

二、三層小樓,建築密度很低,內部居住功能完備,裝修豪華並富有變化,住宅水、電、暖供給一應俱全,戶外道路、通訊、購物、綠化也都有較高的標準,一般為高收入者購買。

18. 商品房的結構:售房的樓書常見用語,房屋架構可分為磚混結構、磚木結構和鋼筋混凝土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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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 出租的房屋。地面價地面價為每平方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樓面價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築面積。預售價預售價也是商品房預 銷 售合同中的專用術語 預售價不是正式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按有批准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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