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大面積回填土地基強夯處理工藝

2022-11-26 19:39:06 字數 3222 閱讀 2030

地基強夯法是將夯錘提到高處使其自由落下將地基土夯實,經過多次重複提起落下,使地基表面形成一層較為均勻密實的硬殼層,從而提高地基承載力,降低其壓縮性,改善地基效能。強夯法適用於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粉土與黏性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強夯夯實的影響深度及加固效果與夯錘質量錘底直徑落距夯打遍數及土質條件等因素有關,需要通過現場試夯來確定。

強夯法具有加固地基效果顯著、適用土類廣裝置簡單施工方便、節省材料施工期短、施工文明和施工費用低等特點。針對目前強夯法在哈爾濱地區應用較少,本文以哈爾濱某新建小區的工程實踐為例,對新建小區大面積回填土地基強夯處理的施工程式與質量控制進行**。該新建小區的建築場地大面積回填土,其最厚處達到7m,採用強夯處理地基在本地區尚屬首例。

1工程背景

1.1工程概況

哈爾濱某新建小區坐落在哈市近郊,是集居住、文化娛樂、休閒購物與一體的新型居住區,以7層磚混住宅為主,占地面積16萬㎡,總建築面積34萬㎡.建築場地地貌形態為松花江漫灘,整個場地地勢起伏較大,最低標高122m,最高標高136m.根據場地豎向規劃設計,場地內大部分回填土厚度在4m~7m之間。

1.2地質概況

土層分布情況,該工程地質概況是根據回填土方沒有全部完成時,某一單體地質勘察報告揭示,土層分布大至為6層,見表1。

表1工程地質資料

1.3建築物的基礎

根據地質報告和現場樁靜載試驗確定,建築物基礎採用予應力空心管樁,樁徑採用300、400兩種,樁端持力層為第3層粉砂層,樁長15m左右。現場回填土未經處理土質鬆散。為減少回填土沉降引起樁負摩阻對樁承載力的影響,有效地保證樁承載力充分利用;避免形成高承台基樁,防止樁產生傾斜保證樁的穩定;以及防止回填土沉降對地面使用功能的影響,經設計者與建設單位研究決定採用強夯處理回填土地基。

要求夯實後的地基承載力特徵值≥120kpa,此值的確定主要考慮到本工程採用樁基礎可不必要求過高的地基承載力,可大大減小對夯擊能量土質含水量以及夯擊次數的要求,同時也能滿足建築場地回填土壓實係數>0.94的要求。強夯範圍按《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要求確定,每邊超出建築物基礎外邊緣的寬度每邊外延3.

5~4m。同時要求夯實對沉降敏感的道路和管溝、廣場等地基。

2強夯技術引數的確定與施工程式

2.1強夯技術引數的確定

針對本工程具體情況,根據初步選定的技術引數,在施工現場選有代表性的場地進行試夯,選擇最佳夯擊遍數與最佳落距,確定最佳夯實效果與質量檢驗標準,通過現場試夯驗證結果,並經過必要的修正後,最終確定適合於現場土質條件的施工引數如下:

(1)夯錘。採用圓形錘,錘底面直徑d=2.2m,錘重9.7~12.0t。

(2)夯擊次數。強夯施工分兩遍點夯進行,第一遍單點夯擊6次,第二遍單點夯擊4次,最後二擊平均沉降量宜<5cm。

(3)夯擊點間距。夯擊點間距採用1.5~2.0d(3.5~4.5m),平面布置採用方格形。如圖1所示。

圖1夯點布置示意圖

(4)地基有效加固深度。採用單擊夯擊能量兩遍共點選10次,有效加固深度4~5m。上述技術引數為強夯設計中的重要核心部分。

依據設計要求的有效加固深度,根據以往實踐經驗或參照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初步確定單擊夯擊能和夯錘重量。夯擊次數的試夯要求常以夯坑豎向壓縮量最大,夯坑周圍隆起量最小為基本原則,並應同時滿足最後兩擊的平均沉降量不大於限值;夯坑周圍地面不應發生過大的隆起;不因夯坑過深而發生提錘困難等原則。夯擊遍數是以一定的連續擊數,對整個場地的一批點完成乙個夯擊過程為一遍。

強夯施工應分遍間隔進行,以利於加固深部土層及孔隙水應力消散。夯擊遍數根據地基土的性質確定,可採用點夯2~3遍,兩遍夯擊間隔時間取決於土中孔隙水壓力消散時間,當缺少實測資料時,可根據地基土的滲透性確定,對於滲透性較差的粘性土地基間隔時間不應少於3~4周,對於滲透性好的地基可連續夯擊。夯擊點布置是否合理與夯實效果有直接關係,可根據基底平面形狀進行布置,採用三角形或四邊形布置夯點,見圖1。

2.2施工程式

強夯法的施工程式如下[1~3]:

(1)清理平整施工場地。

(2)標出第一遍夯點位置,測量場地高程。

(3)起重機就位,夯錘對準夯點位置。

(4)測量夯前錘頂高程,確定夯錘落距。

(5)將夯錘起吊到預定高度,開啟脫鉤裝置,待夯錘脫鉤自由下落後,放下吊鉤,測量錘頂高程,若發現因坑底傾斜而造成夯錘歪斜時,應及時將坑底整平。

(6)按規定夯擊次數及控制標準完成乙個夯點的夯擊。

(7)重複以上工序完成第一遍全部夯點的夯擊。

(8)用推土機將夯坑推平、填土,按上述程式完成第二遍夯擊。

(9)用200~300kn·m低能量滿夯,將場地表層鬆土夯實,並測量場地高程是否符合要求。

(10)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各項施工引數和施工記錄,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3質量控制

3.1施工過程的監測

施工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下列監測工作:

(1)開夯前應檢查夯錘質量和落距,以確保夯擊能量符合設計要求。

(2)在每一遍夯擊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複核。夯完後檢查夯坑位置發現偏差或漏夯應及時糾正。

(3)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和夯擊的沉降量。

3.2質量保證措施

(1)為保證地基加固效果,雨季施工做好場地排水。

(2)下雨前將已夯完的夯坑及時推平,防止夯坑積水。

(3)起重機設防背桿纜繩,減輕起重機臂桿在夯錘落下時的晃動**和避免機架傾覆。

(4)起重機應支墊平穩,遇軟弱地基須用長枕木或路基板支墊。

(5)夯點中心位置用明顯標誌標出。

(6)強夯施工應有組織,有順序進行避免漏點。

(7)夯錘落下後傾斜時,及時將夯坑填平。若傾斜超過d/4時(d為夯錘直徑),該擊點無效,推平重夯。

(8)施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設專人負責現場質量檢查,做好記錄。

(10)強夯施工應嚴格按確定的強夯引數施工。

3.3強夯處理後地基承載力檢驗

強夯結束兩周後對強夯地基進行檢測,檢測手段採用鑽探、原位測試方法。檢驗深度大於設計有效加固深度,每棟建築檢測6點,勘探點平面布置見圖2。

圖2勘探點平面布置圖

檢測結果為:標準貫入=11,靜力觸探比貫入阻力ps=5.1mpa,重型動力觸探n63.

5=4.4,牆夯後的回填土地基達到稍密—中密狀態,。綜合分析上述測試結果,強夯處理後的地基承載力特徵值滿足fak=120kpa的要求。

強夯後地質剖面圖見圖3。

4結論強夯法具有加固地基效果顯著、適用土類廣裝置簡單施工方便、節省材料施工期短、施工文明和施工費用低等特點,在採用不適合耕地的低窪地經回填後作為建築場地的情況下會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本文給出的強夯技術引數確定的方法和施工程式,以及強夯法質量控制的措施,對採用強夯法處理地基的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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