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2022-11-25 22:18:06 字數 4597 閱讀 2733

(2023年3月***環境保護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發布)

第一條為了堅強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新的汙染,加快治理原有的汙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工業、交通、水利、農林、商業、衛生、文教、科研、旅遊、市政等對環境有影響的一切基本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專案以及區域開發建設專案(以下統稱建設專案)。

第三條引進的建設專案(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的建設專案)除執行本辦法外,還應當執行***關於加強對外經濟開放地區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專案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制度;執行防治汙染及其他公害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凡改建、擴建和進行技術改造的工程,都必須對與建設專案有關的原有汙染,在經濟合理的條件下同時進行治理。

建設專案建成後,其汙染物的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和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

第五條各級人民**的環境保護部門對建設專案的環境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經濟合同中有關環境保護內容的審查;負責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負責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的審查及建設施工的檢查;負責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負責環境保護設施運轉和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各級計畫、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銀行、物資、工商行政部門都應結合本規定將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管理納入工作計畫。

對未經批准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專案計畫部門不辦理設計任務書的審批手續,土地管理部門不辦理徵地手續、銀行不予貸款;凡環境保護設計篇章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查的建設專案,有關部門不辦理施工執照,物資部門不**材料裝置凡沒有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的建設專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辦理營業執照。

第七條建設專案與的住負責建設專案的建設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環境保護設施的落實,監督專案竣工後環境保護設施的正常運轉。

第八條建設單位負責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落實初步設計中的環境保護措施;負責專案竣工後房事汙染設施的正常運轉。

第九條凡引進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專案,在簽訂合同是有關個方面必須遵守環境保護規定,合同中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規和環境公益的內容。

第十條建設專案建議書可根據擬建專案的性質、規模、廠址、環境現狀等有關資料,對建設專案建成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簡要說明。

第十一條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內容提要報告**式附後)。

第十二條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大中型基本建設專案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專案,經省級環境保護部門確認,可只填報環境影響報告表。

小型基建專案和限額以下技改專案(包括鄉鎮、街道個體生產經營者的建設專案)填報環境影響報告表,縣級或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為對環境有較大影響的建設專案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十三條大中型基本建設專案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的專案主管部門預審後,報專案所在地的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同時報國家環境保護局備案。

大中型基本建設專案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專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環境影響報告書須報送國家環境保護局審查或批准:

1、跨越省、自治區、直轄市界區的建設專案;

2、特殊性質的建設專案(如核設施、絕密工程等);

3、特大型的建設專案。(報***審批)。

小型基建專案和限額以下技改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按各地區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

對環境問題有爭議的建設專案起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錶可提交上一級環境保護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實行資格審查制度。審查辦法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規定頒布。

承擔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持《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按照證書中規定的範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第十五條承擔環境影響工作的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按照建設專案的規模、1建設地點的環境質量狀況以及對環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開展評價工作。在正式開展評價之前,編制的評價方案、提要或編寫的貧農國家大綱需經環境保護部門同意。

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對評價結論負責。

第十六條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費用(包括評價審查費用)應根據建設專案的評價工作量確定,評價單位不得任意提高評價費用。

環境影響評價費用在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費用中支出。

第十七條建設專案的初步設計,必須用環境保護篇章。其內容應當包括:環境保護措施的設計依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審批對頂的各項要求和措施;防治汙染的處理工藝流程、預期效果;對資源開發引起的生態變化所採取的防範措施;綠化設計、監測手段、環境保護投資的概預算等內容。

第十八條建設專案的性質、規模建設地點等發生較大改變時,報審建設專案的單位應當適時地修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並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式重新報批。

第十九條建設專案在施工過程中,應當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防止對自然環境造成不應有的破壞;防止和減輕粉塵、雜訊、震動等對周圍生活居住區的汙染和危害;建設專案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修整和復員在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

第二十條建設專案在正式投產或使用前,建設單位必須向負責審批的環境保護部門提交「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說明環境保護設施執行的情況,智力的效果、達到的標準。經驗收合格並發給「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後,方可投入正式生產或使用。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自接到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初步設計環境保護篇章、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對上述檔案分別在二個月、乙個月、乙個半月、乙個月內予以批覆或簽署意見。逾期不批覆或未簽署意見的可視其上報方案已被確認。

特殊性質或特大型建設專案的審批時間經國家環境保護局批准後可適當延長。

第二十二條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初步設計環境保護篇章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審查擅自施工的除責令其停止施工,補辦審批手續外,對建設單位及其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

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而強行投入生產或使用,要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內容提要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目的是,在專案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即對專案可能對環境造成的近期和遠期影響、擬採取的防治措施驚醒評價;論證和選擇技術上可行、經濟、布局上合理,對環境的有害影響較小的最佳方案,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本「提要」是針對建設專案對環境影響們範圍、程度較大的大型專案制訂的。由於建設專案的行業不同,大小不同以及所處的地區不同其對環境的影響也就有很大差異。承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單位可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選擇其中的部分內容進行工作。

一總論1、結合評價專案的特點闡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目的;

2、編制依據;

(1) 專案建議書的內容;

(2) 評價大綱及其審查意見;

(3) 評價委託書(合同)或任務書等;

3、採用標準;

4、控制與保護目標;

二建設專案概況

1、名稱、建設性質;

2、地點;

3、建設規模(擴建專案應說明原有規模);

4、產品方案和主要工藝方法;

5、主要原料、燃料、水的用量及**;

6、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廢物等的種類、接受量和排放量和排放方式;雜訊、震動數值;

7、廢氣物**利用、綜合利用和汙染物處理方案、設施和主要工藝原則;

8、職工人數和生活區布局;

9、占地面積和土地利用情況;

10、發展規劃;

三建設專案周圍地區的環境狀況調查

(包括必要的測試)

1、地理位置(附平面圖);

2、地形、地貌、土壤和地質情況,江、河、湖、海、水庫的水文情況氣象情況;

3、礦藏、森林、草原、水產和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農作物等情況;

4、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溫泉、療養區以及重要政治文化設施情況;

5、現有工礦企業分布情況;

6、生活居住區分布情況和人口密度、健康狀況、地方病等情況;

7、大氣、地面水、地下水、的環境質量狀況;

8、交通運輸情況;

9、其他社會、經濟活動汙染、破壞環境資料;

四建設專案對周圍地區和環境近期和遠期影響分析和**

(包括:建設過程、投產、服務期間的正常和異常情況)

1、對周圍地區的地質、水文、氣象可能產生的影響;防範和減少這種影響的措施;

2、對周圍地區自然資源可能產生的影響,防範和減少這種影響的措施;

3、對周圍地區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療養區等可能產生的影響,防範和減少這種影響的措施;

4、各種汙染物最終排放量,對周圍大氣水、提讓的環境質量及居民生活區的影響範圍和程度;

5、雜訊、震動、電磁波等對周圍生活居住區的影響範圍和程度及防治措施;

6、綠化措施,包括防護地帶的防護林和建設區域的綠化;

7、環境措施的投資估算;

五環境監測制度建議

1、監測布點原則

2、監測機構的設定、人員、裝置等;

3、監測專案。

六環境影響損益簡要分析

七結論(扼要闡述下列問題)

1、對環境質量的影響;

2、建設規模、性質、選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環保要求;

3、所採取的防治措施在技術上是否可行?經濟上是否合理?

4、是否需要再作進一步的評價。

八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天津市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新汙染,促進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依據國家環境保 律 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建設專案。本辦法所稱建設專案,是指新建 擴建 改建 遷建 技術改造等工業專案 非工業建設專案 含餐飲 娛樂旅遊服務業 和...

安徽省建設專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防治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規範建設專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規程,根據 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建設專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建設專案 三同時 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 試行 及 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 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

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降低和消除汙染,保護周邊環境,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依據 神華準能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結合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汙染源是指向環境排放的有害物質及對環境和人身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因素。主要包括煤塵汙染 裝置雜訊汙染 化驗藥劑汙染 廢水汙染和矸石汙染。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選煤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