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試行

2022-11-24 03:18:01 字數 814 閱讀 2957

《公務車輛管理規定(試行)》由綜合管理部制定,經公司各部門傳閱、會簽完畢,現予以發布實施,望各部門認真學習,嚴格貫徹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公務用車管理,合理控制各項公務車輛費用,也為了確保外出辦事員工人身安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及駕駛員。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是公務車輛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用車管理與排程

第四條公司領導用車,直接由綜合部派發;其他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一律填寫《用車申請單》(見附件一),經本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批後交綜合管理部統一調派。

第五條因緊急公務需用車的,用車人要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事後必須補辦用車手續。

第六條用車完畢,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停車場,駕駛員將車鑰匙交到綜合部,嚴禁自己隨身攜帶,嚴禁未經允許私自使用車輛。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時返回,需申請部門主管及綜合部批准認可,在外停放的公務車,應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車場,選擇安全適當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應由駕駛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警告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七條嚴格控制公務長途用車。原則上員工出差均選擇火車、長途客車等。除以下幾種情況外,公司不再安排長途公務車輛:

、中層以上領導有重要事務公出的;

、公出目的地公共運輸不便利的;

、工作任務緊急,乘其他交通工具時間不允許的;

、有外部重要人員陪同的或陪同重要外部人員。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第八條除公司領導用車外,無派車手續,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如實完整的填寫用車申請單,必須按單據註明的時間、路線、地點出車,不允許隨意更改行車路線。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4.3.2 車輛維修須報綜合部車管認定並開具維修單確認維修專案,維修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護維修車輛的費用須附有修理廠的修理清單和發票並經綜合部車管核實後方可報銷。駕駛員不得私自聯絡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4.3.3 車於行駛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 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一 車輛 駕駛員管理 1 駕駛員及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2 節假日及下班期間單位車輛實行定點停放,禁止未經請示私自用車,造成後果責任自負。3 駕駛員應加強學習,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確保安全文明行車,因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產生的後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本規定是駕駛人員的月考評及年終考評依據。二 派...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參考 一 車輛管理與排程 1 公用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指派專人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和工作排程。2 車輛使用由辦公室統一排程和安排。3 局長辦公室指定司機負責駕駛公務用車,司機對駕駛車輛的安全負責。特殊情況下,確需調整駕駛人員時,應取得辦公室批准。4 嚴禁公車私用,司機未經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