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與註冊商標的區別

2022-11-23 09:45:05 字數 1177 閱讀 9375

專利,商標和著作權都是智財權是重要組成部分,都是要申請註冊的,雖然都是在商標專利局管理,但是各個法律和審查部門都不同,還是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政策實施。那麼外觀設計專利和註冊商標有哪些不同呢?

一、保護物件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物件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的外形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二者的結合。

而商標是乙個具體的區別產品的標誌圖案,不涉及產品本身的形狀和結構,並且是以文字為主體。

二、審查程式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只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即專利局主要對請求書以及所要求的**、**、樣品或模型進行審查。

依照我國專利法之規定,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作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並予以登記和公告。

外觀設計專利自申請日起生效。而我國商標法則規定,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是在形式審查的基礎上,對申請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涵義、客觀效果等是否具備註冊條件而進行審查。

從而對該項申請作出准予註冊或駁回申請的結論,它是商標註冊程式中最為重要的環節門。實質審查通過後還要經過3個月的異議期,在此期限內沒有人提出異議。

三、保護期限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為10年,不能續展。

而商標專用權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10年,但一般可無限制地續展,即註冊人可以申請續展,每次續展時間為10年。

四、侵權認定的標準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基準是,被控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之間的整體視覺效果是否相近似,如果相近似,則構成侵權;

商標侵權判定基準是,被控標識與商標相比是否有可能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如果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則構成侵權。

五、保護意義目的不同

商標主要是通過其顯著性和識別性來區別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不同**,以實現商業競爭中的有效競爭,爭取商業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商標的設計會比較鮮明,具有特色。

外觀設計雖然與其他設計具有一定的區分性,但是主要和產品相結合,表現在產品的實用上面。外觀設計不僅要求要具有區分性,還要能夠和產品的實用性相匹配。

六、二者法律規定的嚴格程度不同

商標必須向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並獲得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批准註冊,該商標所有人才享有專用權。外觀設計不須經過實質審查,但須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初步審查沒有駁回理由的,才由專利局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相比較而言,商標權的獲得要比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獲得在程式上更為複雜嚴格。

外觀設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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