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申請撰寫示例

2021-03-04 01:45:56 字數 3868 閱讀 7206

一、本表應當使用國家公布的中文簡化漢字填寫,表中文字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為黑色。外國人姓名、名稱、地名無統一譯文時,應當同時在請求書英文資訊表中註明。

二、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選擇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內容的,應當在方格內作標記。

三、本表中所有詳細位址列,本國的位址應當包括省(自治區)、市(自治州)、區、街道門牌號碼,或者省(自治區)、縣(自治縣)、鎮(鄉)、街道門牌號碼,或者直轄市、區、街道門牌號碼。有郵政信箱的,可以按規定使用郵政信箱。外國的位址應當註明國別、市(縣、州),並附具外文詳細位址。

其中申請人、專利**機構、聯絡人的詳細位址應當符合郵件能夠迅速、準確投遞的要求。

四、填表說明

1.本表第1、2、3、4、5、21欄由國家智財權局填寫。

2.本表第6欄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對**或者**中表示的外觀設計所應用的產品種類具有說明作用。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應當與外觀設計**或者**中表示的外觀設計相符合,準確、簡明地表明要求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產品名稱一般應當符合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中小類列舉的名稱。產品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0個字。

產品名稱通常還應當避免下列情形:

(1) 含有人名、地名、國名、單位名稱、商標、代號、型號或以歷史時代命名的產品名稱;

(2) 概括不當、過於抽象的名稱,例如「文具」、「炊具」、「樂器」、「建築用物品」 等;

(3) 描述技術效果、內部構造的名稱,例如「節油發動機」、「人體增高鞋墊」、「裝有新型發動機的汽車」 等;

(4) 附有產品規格、大小、規模、數量單位的名稱,例如「21英吋電視機」、「中型書櫃」、「一副手套」 等;

(5) 以外國文字或無確定的中文意義的文字命名的名稱,例如「克萊斯酒瓶」,但已經眾所周知並且含義確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機」、「led燈」、「usb集線器」 等。

3.本表第7欄設計人應當是個人。設計人有兩個以上的應當自左向右順序填寫。

設計人姓名之間應當用分號隔開。設計人可以請求國家智財權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請求不公布姓名,應當在此欄所填寫的相應設計人後面註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8欄應當填寫第一設計人國籍,第一設計人為中國內地居民的,應當同時填寫居民身份證件號碼。

5.本表第9欄申請人是個人的,應當填寫本人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填寫單位正式全稱,並與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單位名稱一致。申請人是中國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當填寫其名稱或者姓名、位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或者居民身份證件號碼;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填寫其姓名或者名稱、國籍或者註冊的國家或者地區、經常居所地或者營業所所在地。

6.本表第10欄,申請人是單位且未委託專利**機構的,應當填寫聯絡人,並同時填寫聯絡人的通訊位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和**號碼,聯絡人只能填寫一人,且應當是本單位的工作人員。申請人為個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國家智財權局所發信函的,也可以填寫聯絡人。

7.本表第11欄,申請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請人為代表人時,應當在此欄指明被確定的代表人。

8.本表第12欄,申請人委託專利**機構的,應當填寫此欄。

9.本表第13欄,申請是分案申請的,應當填寫此欄。申請是再次分案申請的,還應當填寫所針對的分案申請的申請號。

10.本表第14欄, 申請人要求外國優先權的,應當填寫此欄。

11.本表第15欄, 申請人要求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應當填寫此欄,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證明檔案。

12.本表第16欄, 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作為一件申請提出時,申請人應當填寫相關資訊。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中的相似外觀設計不得超過10項。

13.本表第17欄,用於同一類別並且成套**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作為一件申請提出時,申請人應當填寫相關資訊。成套產品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中不應包含某一件或者幾件產品的相似外觀設計。

14.本表第18、19欄,申請人應當按實際提交的檔名稱、份數、頁數及**或**幅數正確填寫。

15.本表第20欄,委託專利**機構的,應當由專利**機構加蓋公章。未委託專利**機構的,申請人為個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或蓋章,申請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有多個申請人的由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

16.本表第7、9、14欄,設計人、申請人、要求外國優先權宣告的內容填寫不下時,應當使用規定格式的附頁續寫。

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或者**。**或者**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申請人請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彩色**或者**。

二、**或者**的首頁用此表,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使用正面,四周應當留有頁邊距:左側和頂部各25公釐,右側和底部各15公釐。

三、對**或**的要求

1.就立體產品的外觀設計而言,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的,應當提交六面正投影檢視;產品設計要點僅涉及乙個或幾個面的,應當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檢視和立體圖,並應當在簡要說明中寫明省略檢視的原因。就平面產品的外觀設計而言,產品設計要點涉及乙個面的,可以僅提交該面正投影檢視;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兩個面的,應當提交兩面正投影檢視。

2.必要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展開圖、剖檢視、剖面圖、放大圖以及變化狀態圖。此外,申請人可以提交參考圖,參考圖通常用於表明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場所等。

3.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對於簡要說明中宣告請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顏色應當著色牢固、不易褪色。

4.六面正投影檢視的檢視名稱,是指主檢視、後檢視、左檢視、右檢視、俯檢視和仰檢視。各檢視的檢視名稱應當標註在相應檢視的正下方。其中主檢視所對應的面應當是使用時通常朝向消費者的面或者最大程度反映產品的整體設計的面。

例如,帶杯把的杯子的主檢視應是杯把在側邊的檢視。

5.檢視的排列:

同一圖紙上,可以安排多幅檢視,各檢視的布置方向應保持一致,各檢視間應彼此明顯地分開,可採用豎列排版,或者橫列排版方式。

檢視排列方向應如下圖所示:

或者6.①對於成套產品,應當在其中每件產品的檢視名稱前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標註,並在編號前加以「套件」字。例如,對於成套產品中的第4套件的主檢視,其檢視名稱為:套件4主檢視。

②對於同一產品的相似外觀設計,應當在每個設計的檢視名稱前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標註,並在編號前加以「設計」字。例如:設計1主檢視。

③元件產品,是指由多個構件相結合構成的一件產品。分為無組裝關係、組裝關係唯一或者組裝關係不唯一的元件產品。對於組裝關係唯一的元件產品,應當提交組合狀態的產品檢視;對於無組裝關係或者組裝關係不唯一的元件產品,應當提交各構件的檢視,並在每個構件的檢視名稱前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標註,並在編號前加以「元件」字。

例如,對於元件產品中的第3元件的左檢視,其檢視名稱為:元件3左檢視。

④對於有多種變化狀態的產品的外觀設計,應當在其顯示變化狀態的檢視名稱後,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標註。

7.正投影檢視的投影關係應當對應、比例應當一致。

8.**繪製要求:

①**應當參照我國技術製圖和機械製圖國家標準中有關正投影關係、線條寬度以及剖切標記的規定繪製。不得以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點劃線等線條表達外觀設計的形狀。

②可以用兩條平行的雙點劃線或自然斷裂線表示細長物品的省略部分。圖面上可以用指示線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線條或標記。

③不得使用鉛筆、蠟筆、原子筆繪製**,也不得用藍圖、草圖、油印件。

④用計算機繪製的外觀設計**,圖面解析度應當滿足清晰的要求。

9.對**的要求:

①**應當清晰,避免因對焦等原因導致產品的外觀設計無法清楚地顯示。

②**背景應當單一,避免出現該外觀設計產品以外的其他內容。產品和背景應有適當的明度差,以清楚地顯示產品的外觀設計。

③**的拍攝通常應當遵循正投影規則,避免因透視產生的變形影響產品的外觀設計的表達。

④**應當避免因強光、反光、陰影、倒影等影響產品的外觀設計的表達。

⑤**中的產品通常應當避免包含內裝物或者襯托物,但對於必須依靠內裝物或者襯托物才能清楚地顯示產品的外觀設計時,則允許保留內裝物或者襯托物。

1. 本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顯示器。

外觀設計申請撰寫示例

一 本表應當使用國家公布的中文簡化漢字填寫,表中文字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為黑色。外國人姓名 名稱 地名無統一譯文時,應當同時在請求書英文資訊表中註明。二 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選擇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內容的,應當在方格內作標記。三 本表中所有詳細位址列,本國的位址應當包括省 自治區 市 自治州 區 街...

外觀設計的申請要求

一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二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 或者 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 或者 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三 簡要說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簡要說明中的產品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產品名稱一致。2 外觀設計產品的...

外觀設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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