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範

2022-11-20 06:18:05 字數 3002 閱讀 8965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hj 589-2010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abrupt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hj 589-2010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本電子版為發布稿。請以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標準文字為準。

2010-10-發布2011-01-01實施

環境保護部發布 目次

前言21 適用範圍2

2規範性引用檔案2

3 術語和定義3

4 取樣布點與現場監測3

5 樣品管理6

6 監測專案和分析方法7

7 資料處理與監測報告8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預案編制提綱10 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防止環境汙染,改善環境質量,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的布點與取樣、監測專案與相應的現場監測和實驗室監測分析方法、監測資料的處理與上報、監測的質量保證等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 2010 年 10 月 19 日批准。

本標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的布點與取樣、監測專案與相應的現場監測和實驗室監測分析方法、監測資料的處理與上報、監測的質量保證等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因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廢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等的應急監測。

本標準不適用於核汙染事件、海洋汙染事件、涉及軍事設施汙染事件、生物、微生物汙染事件等的應急監測。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本規範內容引用了下列檔案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3095環境空氣質素標準

gb 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15618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gb/t 8170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848地下水質量標準

hj/t 55大氣汙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91地表水和汙水監測技術規範

hj/t 16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hj/t 166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hj/t 193環境空氣質素自動監測技術規範

hj/t 194環境空氣質素手工監測技術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突發環境事件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在瞬時或短時間內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質,致使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受到嚴重的汙染和破壞,對社會經濟與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惡性事件。

3.2 應急監測 emergency monitoring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對汙染物、汙染物濃度和汙染範圍進行的監測。

3.3 瞬時樣品 snap sample

指從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中不連續地隨機採集的單一樣品,一般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隨機採取。

3.4 取樣斷面(點) sampling section(point)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對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樣品進行採集的整個剖面(點)。

3.4.1 對照斷面(點) comparison section(point)

指具體評價某一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環境汙染程度時,位於該汙染事故區域外,能夠提供這一區域環境本底值的斷面(點)。

3.4.2 控制斷面(點) controlling section(point)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為了解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受汙染程度及其變化情況而設定的斷面(點)。

3.4.3 消減斷面 decreasing section(point)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汙染物在水體內流經一定距離而達到最大程度混合,因稀釋、擴散和降解作用,其主要汙染物濃度有明顯降低的斷面。

3.5 跟蹤監測 track monitoring

指為掌握汙染程度、範圍及變化趨勢,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所進行的連續監測,直至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恢復正常。

3.6 流動汙染源 mobile pollution source

指在運輸過程中由於突發環境事件,在瞬時或短時間內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造成對環境汙染的源。

3.7 固定汙染源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指固定場所如工業企業或其他單位由於突發環境事件,在瞬時或短時間內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造成對環境汙染的源。

4 取樣布點與現場監測

4.1 布點

4.1.1 布點原則

取樣斷面(點)的設定一般以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其附近區域為主,同時必須注重人群和生活環境,重點關注對飲用水水源地、人群活動區域的空氣、農田土壤等區域的影響,並合理設定監測斷面(點),以掌握汙染發生地狀況、反映事故發生區域環境的汙染程度和範圍。

對被突發環境事件所汙染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應設定對照斷面(點)、控制斷面(點),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還應設定消減斷面,盡可能以最少的斷面(點)獲取足夠的有代表性的所需資訊,同時須考慮取樣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4.1.2 布點方法

根據汙染現場的具體情況和汙染區域的特性進行布點。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目錄1總則 2 1.1編制目的 1 1.2編制依據 1 1.3適用範圍 1 1.4預案體系 1 1.5工作原則 1 2企業基本情況 2 2.1企業概況 2 2.2地理位置 2 2.3水文條件及氣象條件 2 2.4生產經營規模與現狀 3 2.5周邊交通情況 3 2.6周邊環境敏感點 3 2.7生產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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