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安全管理提案

2022-11-18 12:54:04 字數 5093 閱讀 6863

從冶金建築工程建設看農民工的安全管控與對策

王力巨集安全生產,是工程建設永恆不變的主題,施工安全始終是冶金建築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民工,是冶金建築工程建設土建施工一線作業人員的主體,如何建立完善的農民工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一線民工的安全素質和操作技能,規範其安全行為,最終實現標準化作業、規範化施工是擺在工程建設管理者面前的乙個重要問題。為此,特對本課題展開系統的、全面的調查研究。

一、民工的**

1、主體來自自然條件非常差的山區,—年辛苦到頭收穫不了什麼,他們就找本村或鄰近村的親戚朋友結伴出來打工(後期發展為直接招募民工)。這部分民工易於管理。

2、一小部分民工來自工程附近農村。因為農村勞動力剩餘,大量的農民湧入工地找活幹。其中的—部分通過熟人介紹或勞務市場進入了工地。

這些人一般是單個,形不成集體。這部分民工稍難管理。

3、少量來自工程所在地農村。工程占用了他們的土地,他們就利用這個優勢從施工單位要一些活來幹。若不同意給活幹,就可能阻撓施工。這部分民工很難管理。

4、極少數的是當地的閒雜人員,以各種理由進入工地做勞務或包工頭,做勞務的最難管理,做包工頭的往往會給民工管理留下隱患,甚至會引發群體事件,對用人單位也會是很大的風險。

二、民工的特點

1、民工的**不同,其特點也不同。但共同點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技術素質差、自我保護能力弱,一般易管理,聽話,安排什麼工作就做什麼工作。但其受市場需求影響大,做事憑心情,誰給錢多就跟誰做,流動性很強,對企業的依附性和集體榮譽感不強,施工單位對其的約束力小,不易進行有效的控制,所以企業不願意對其進行教育和安全投入,或者教育和投入很難有實際效果。

2、民工作業環境具有「產品固定、人員流動,露天、高處作業,手工操作、繁重體力勞動,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等特點。另外,建築物由於用途不同、結構不同、施工方法不同,則不安全因素也不相同;即使同樣型別的建築物,因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在同一建築物中,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於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相同。因此每個月、每天、甚至每個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諸多困難。

3、農民工是乙個特殊的散落式群體,他們介於農村村民與城市市民之間,從事最苦、最累、最危險的工作。進城的農民工,雖然找到了可以承受得了的工作崗位,但其各個方面的條件就不同於企業的正式職工。他們還是農作式的隨日出而出,隨日落而歸的小農作坊意識,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工作崗位變了,工種變了,工作環境變了,只圖每天有事做,不知安全不安全;只要天天有錢賺,不怕環境如何爛。

三、當前的民工管理

當前的情況是施工單位與民工頭兒(有的稱之為合格勞務組織或協作單位)接洽,與之簽訂合同,由其負責招募及管理農民工。合同內容—般含有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及安全事故由民工頭兒負責的措辭,以此來免除自身的責任。但民工頭兒一般是能力從事安全教育,或是根本沒有對農民工進行教育的動力,他們存在僥倖心理。

他們為賺人頭費,只負責招人帶到施工現場,不出事還好,一出事故他們就推三阻四?民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更是不規範,有的偶爾發—點兒,有的則根本沒有,或勞保用品質量也不過關。

1、工作環境髒、險,生活條件差。無論酷暑,還是嚴冬,其工作環境多是露天作業,作業條件相當艱苦,且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且流動性大,安全防護難到位,既存在高處物體打擊,又存在臨邊洞口墜落和觸電等隱患,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四大傷害」成為施工中的頑症。

2、工作時間長,加班不加薪,剋扣、拖欠工資現象頻頻

農民工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有的工作時間更長。老闆在給予他們工作機會的同時,也給予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待遇」。農民工的薪酬多是按點工計算,沒有加班工資的說法,常有用人單位或老闆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現象。

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農民工是朋友帶朋友,親戚帶親戚,老鄉帶老鄉,既沒有花名冊,又沒有向用人單位報告,隨意出出進進。與用人單位(或老闆)沒有簽訂簽訂勞動合同,有的是用簽訂的安全協議書代替勞動合同,大多數是口頭協議,農民工用工不規範問題顯得非常突出。

一是用工制度不規範,大量農民工是由包工頭直接雇用,約佔70%左右(另有20%左右掛靠施工單位班組,作為臨時工使用,還有10%是純零散用工,招之即來,揮之即走)。雖然成立了一些勞務組織,但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而且多數建築勞務組織為留住人才和實力,只與管理人員和工人中的部分技術骨幹簽訂勞動合同,大多數農民工被排斥在外。包工頭雖然直接使用工人,但其不具備法人資格,本身是自然人,沒有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和條件,主觀上為減少費用,不承擔更多責任,而不願意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客觀上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不能落實。

二是勞務組織(包括施工單位)為逃避責任,降低用工成本,不願意簽訂。建築市場僧多粥少,惡性競爭使勞務企業利潤空間十分有限,如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工傷、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而增加用工成本,因此,勞務組織(包括施工單位)有意逃避法律規定,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

三是施工單位「以包代管」,導致農民工權益被忽視。施工單位通過簽訂勞務合同,以分包的形式將勞動用工管理歸於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不直接負責作業工人的管理,有的包工頭雖然掛靠在勞務企業,但勞務企業只收管理費,而不管工人具體問題,形成有法人資質的總承包企業或勞務企業不直接用工,而直接使用農民工的包工頭是自然人,使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缺位。

四是由於農民工頻繁流動,臨時用工和短期用工較多。用工的臨時性、季節性、不確定性極強,而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有相對的穩定工期,增加了用工管理的難度。

4、工傷賠償普遍缺失

建設單位為農民工辦理了雇主責任險,但只是用人數控制,並沒有落實到人頭,而用人單位普遍沒有為農民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其它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則更沒有;當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少用人單位推卸法律規定應承擔的責任,並且還想盡一切辦法減少或逃避賠償費用。

5、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識較為淡漠

由於我國「二元」社會保障制度的長期存在,城鄉差別、戶籍差別以及傳統的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因素的影響,使得農民工很少關心城鎮社會保險的存在,將自己置身於城鎮之外。更主要的是對社會保險的不信任,擔心交了保險費後到時不能兌現。另外,由於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對社會保障意識淡薄,更沒有意識到自己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受到侵害。

6、另外,農民工在作業中具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只佔少部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進場進行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的有少部分未到位;少數用人單位或包工頭未給農民工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很大一部分農民工在作業中使用方法不妥,沒有正確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很大一部分農民工工傷(亡)不能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很少有用人單位專門為農民工配置娛樂設施或沒有設定學習場所。

四、農民工安全保障體系構建及對策建議

1、短期的措施

目前來看,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還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不能以包代管,需建立—套完整的民工管理制度。發生了事故,應由施工單位負全面責任。

必須對民工進行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安全管理與安全防護用品發放方面,應與其他工人享受同等的待遇。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注意事項以及安全措施。

2、中長期的措施

民工安全問題涉及面很廣,單靠施工單位一方的努力很難做好。勞務輸出地區、用工單位以及行業管理部門應協調行動,共同把民工問題解決好。隨著建築業生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施工企業將分為三種:

總承包企業、專業分包企業,以及專門從事勞務輸出的勞務分包。民工基本的安全教育工作最好放在勞務輸出地區。由勞務輸出地區(以縣為單位)的建設與勞動部門共同設立外出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機構。

其培訓目的是旨在提高民工的安全意識以及基本的防護技能。凡欲外出打工的民工必須接受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持證才能有外出從事建築業施工的資格。接收民工的單位必須審查民工的培訓合格證,無合格證或合格證無效的不得錄用。

具體實施某項任務前,施工單位應對民工就具體工種的安全問題進行教育(施工隊或班組負責)。國家有關部門應根據當前的具體情況,制定民工的管理制度。明確企業的責任,讓企業在民工問題上有章可循,明確民工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民工外出打工時做到心中有數。

詳細規定各種事故的賠償金額及其責任分擔,這樣還有利於解決爭端。也能有效防止民工及其家屬,發生事故就無理取鬧,圍攻施工現場,使正常的生產難以進行,給施工單位或工程建設造成損失。有了國家規章,有利於迅速、公平、合理地解決爭議,更好地維護各方的權益。

3、建立和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機制,要成立農民工服務機構。為農民工輸出地和輸入地的溝通提供平台。為農民工「討薪」、「漲薪」建立乙個正常渠道。

要看農民工工資有無出現「欠薪」或工資水平過低的情況,適時調整農民工工資水平,但也要看農民工(或包工頭)有無「漫天要錢」的情況,讓農民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證企業的正當利益和利潤。

4、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用工管理

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明確所有企業用人都要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關係;大力發展建築勞務企業,杜絕非法用工;加大對建築施工企業勞動用工情況的監督檢查,規範建築企業用工行為,建立合理、有序的勞動用工機制;強化執法監察,加強對違法侵權行為的處罰,重點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瞞報少報農民工社會保險費等勞動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實行有組織的流動,建立和完善農民工職業介紹、勞務派遣、勞動事務**等制度,減少盲目流動和零散就業,提高農民工的組織化程度,以有效維護農民工權益和提高其保障程度。

5、建立健全有關部門溝通磋商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溝通聯絡,進一步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勞動者是「業主、用人單位、勞動者(雇員)三方機制」中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一方,勞動者有權依法通過工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直接或間接參與企業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的決策和實踐,在參與中進行有效監督。應由業主牽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不定期對用人單位用工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加大對職業危害突出的重點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職業安全健康主體責任。

不斷加強安全監管系統、勞動監察系統執法隊伍建設,為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組織保證。

五、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農民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和生產技能

目前,現場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主要針對兩個部分人群:企業職工和農民工。作為企業的職工,一方面由於知識水平較高,接受能力較強,另一方面由於人員較為固定,多為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施工管理人員,且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均能按時接受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進行考核,所以,他們的安全生產意識較高,且能夠自覺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紀律,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力量。

但是,作為施工現場的另一部分人群:農民工,是目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薄弱環節,首先是農民工的文化知識水平低,接受能力較差;其次是農民工流動性較大;第三是有些企業和專業(勞務)承包隊伍,受利益驅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安全意識淡薄,放鬆了安全管理,對安全教育培訓,在經濟上和時間上不捨得投入,導致作業工人安全技術水平低下,特別是對新進場或轉換工種的農民工沒有接受過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不懂本工種操作規程,不掌握安全技術規範標準,這些人完全沒有安全防護意識,缺乏自我保護能力。

農民工管理

如何做好農民工的管理 近幾年來,每個現場管理的人都在感嘆 工人不好管了!現在的工人和過去的工人不一樣了!沒了過去的質樸老實,沒了過去的技術過硬,沒了過去的任勞任怨,工具一扔就要錢.農民工確實比過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是因為大的社會環境及行業特點改變了他們,我認為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市場的需求,...

農民工安全管理與對策

2 建立安全施工 生產 管理小組。從公司到各專案經理均成立安全施工 生產 管理小組,以法人代表 專案經理為首,各分管領導,各專案部安全科專職以及各工程處安全員組成。其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 生產 的政策 法律和規章,審批安全施工 生產 措施 計畫,完善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定期...

農民工安全技術交底

1.農民工上崗前必須經過 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持安全操作證上崗。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紀律及現場的各項章制度,按規定著裝,不得違章作業,不准飲酒。3.配合各工種作業要聽從指揮,不准擅離職守,幹其它工作。4.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腳手架 安全網等。5.挖土方,要按規定放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