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範

2022-11-01 06:12:03 字數 4528 閱讀 392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87號)

《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範》已於2023年6月7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長陳竺

2023年9月6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規定的文書適用於監督檢查、監督抽檢、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衛生行政執法活動。

第三條規範確定的各類文書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規範規定的文書樣式外,省級衛生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相應文書,並報衛生部備案。

第四條製作的文書應當完整、準確、規範,符合相應的要求。

文書中衛生行政機關的名稱應當填寫機關全稱。

文書本身設定文號的,應當在文書標註的「文號」位置編寫相應的文號,編號方法為:「地區簡稱+衛+執法類別+執法性質+〔年份〕+序號」。文書本身設定編號的,應當在文書標註的「編號:

」後印製編號,編號方法為:「年份+序號」。

第二章製作要求

第五條現場使用的文書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印製後填寫。兩聯以上的文書應當使用無碳複寫紙印製。

應當用黑色或者藍黑色的水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保證字跡清楚、文字規範、文面清潔。

因書寫錯誤需要對文書進行修改的,應當用槓線劃去修改處,在其上方或者接下處寫上正確內容。對外使用的文書作出修改的,應當在改動處加蓋校對章,或者由對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文書也可以按照規範的格式列印。執法過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動執法裝置現場列印文書的,在文書格式和內容不變的情況下,文書規格大小可以適當調整。

第六條預先設定的文書欄目,應當逐項填寫。摘要填寫的,應當簡明、完整、準確。簽名和註明日期必須清楚無誤。

第七條調查找問所作的記錄應當具體詳細,涉及案件關鍵事實和重要線索的,應當盡量記錄原話。不得使用推測性詞句,以免發生詞句歧義。

對方位、狀態及程度的描述記錄,應當依次有序、準確清楚。

第八條當場製作的現場筆錄、詢問筆錄、陳述和申辯筆錄、聽證筆錄等文書,應當在記錄完成後註明「以下空白」,當場交由有關當事人審閱或者向當事人宣讀,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認為記錄有遺漏或者有差錯的,應當提出補充和修改,在改動處簽字或者用指紋、印鑑覆蓋。

當事人認為筆錄所記錄的內容真實無誤的,應當在筆錄上註明「以上筆錄屬實」並簽名。當事人拒不簽名的,應當註明情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時,當事人不到場的,應當邀請見證人到場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九條各類文書中有關共性欄目的填寫方法:

文書本身設有「當事人」專案的,按照以下要求填寫: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填寫單位的全稱、位址、聯絡**,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職務等內容;是個人的,應當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民族、住址、聯絡**等內容。「案件**」按照《衛生行政處罰程式》的規定要求填寫。

文書首頁不夠記錄時,可以續頁記錄,但首頁及續頁均應當有當事人簽名並註明日期。

案由統一寫法為當事人名稱(姓名)+具體違法行為+案。如有多個違法行為,以主要的違法行為作為案由。文書本身設有「當事人」專案的,在填寫案由時可以省略有關當事人的內容。

第十條對外使用的文書本身設定簽收欄的,在直接送達的情況下,應當由當事人直接簽收。沒有設定的,一般應當使用送達回執。

第十一條產品樣品取樣記錄,是採集用於鑑定檢驗的健康相關產品及其他產品的書面記錄。

取樣記錄應當寫明被取樣人、取樣位址、取樣方法、取樣時間、取樣目的等內容。

樣品基本情況應當寫明樣品名稱、樣品規格、樣品數量、樣品包裝狀況或者儲存條件、樣品的生產日期及批號、樣品標註的生產或者進口**單位、採集樣品的具體地點。

第十二條非產品樣品取樣記錄,是從有關場所採集鑑定檢驗用樣品的書面記錄。

非產品樣品取樣記錄應當寫明被取樣人、取樣地點、取樣方法、取樣時間、取樣目的、取樣裝置或者儀器名稱、採集樣品名稱、編號及份數。

此外,還應當對被採集樣品的物品或者場所的狀況進行客觀的描述。

第十三條產品樣品確認告知書,是實施衛生監督抽檢的衛生行政機關為確認產品的真實生產或者進口**單位,向標籤標註的生產或者進口**單位發出的文書。

告知書應當寫明樣品的基本情況,取樣日期、被取樣單位或者位址、樣品標識的生產或者進口**單位及位址、生產日期或者批號、標識、規格、樣品名稱等內容。還應當告知確認的方式、時間、地點、聯絡人、聯絡**、聯絡位址和郵政編碼等,並告知逾期未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樣品真實性無異議。

第十四條檢驗結果告知書,是衛生行政機關將抽檢不合格樣品的檢驗結果告知相應當事人的文書。

告知書應當寫明被檢驗的產品或者其他物品的名稱,檢驗結果不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規定的情況,並告知當事人依照規定是否有申請複核的權利及提出複核申請的期限等內容。

第十五條衛生監督意見書,是衛生行政機關製作的對被監督單位或者個人具有指導性或者指令性作用的文書。

對存在違法事實,依法需要責令改正的,應當寫明法律依據、改正期限及責令改正意見等內容。

第十六條衛生行政執法事項審批表,是在作出證據先行登記儲存、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行政決定前,由衛生行政機關負責人對擬作出的行政決定意見進行審查,並簽署審批意見的文書。也適用於因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後補辦批准手續的情形。

審批表應當寫明當事人、案由、申請審批事項、承辦人處理意見、審核意見及部門負責人審批意見等。

申請行政處罰審批時,申請審批事項中應當寫明主要違法事實、證據、處罰理由及依據。申請證據先行登記儲存、行政強制審批時,申請審批事項中應當寫明原因及依據。

第十七條衛生行政控制決定書,是衛生行政機關發現當事人生產經營的產品或者場所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需要對物品或者場所採取控制措施時發出的文書。

決定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全稱、控制的原因、控制的法律依據和作出處理決定的期限,對控制的物品或者場所應當寫明物品或者場所的名稱、控制地點、控制方式等內容。

第十八條解除衛生行政控制決定書,是衛生行政機關確認被控制的物品或者場所不能或者不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時,決定對被控制的物品或者場所解除控制時發出的文書。

決定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全稱及控制文書作出的時間及文號。

第十九條查封、扣押決定書,是衛生行政機關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毀損、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依法對涉案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採取查封、扣押措施時發出的文書。

決定書中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位址,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據和期限,查封、扣押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名稱、數量等,並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所需的時間,同時告知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期間。

第二十條查封、扣押處理決定書,是衛生行政機關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被採取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作出處理決定時發出的文書。

處理決定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查封扣押決定書作出的時間、文號及具體處理意見。

第二十一條查封、扣押延期通知書,是因案情複雜,需要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時發出的文書。

延期通知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查封扣押的期限,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物品清單,是作出查封、扣押、沒收物品等行政決定時,附於查封、扣押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書後,用於登記相關物品所使用的文書。

物品清單應當註明被附文書的名稱及文號,並寫明物品名稱、數量、生產或進口**單位、生產日期及批號等內容,由當事人、案件承辦人簽名。

第二十三條公告,是指衛生行政機關為制止違法行為或者防止危害後果擴大,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採取執法行為並需要公眾知曉或者配合時使用的文書。

公告應當寫明違法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點、違法事實、違反的法律條款、處理依據及時間。公告的紙張規格大小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第二十四條封條,是為調查取證、儲存證據或者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等,對特定生產經營場所、物品等採取臨時停止使用,以及禁止銷售、轉移、損毀、隱匿物品等措施時使用的文書。

封條上應當註明日期和期限,並加蓋公章。封條的規格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第二十五條案件受理記錄,是對檢查發現、群眾檢舉或者控告,上級衛生行政機關交辦、下級衛生行政機關報請、有關部門移送來的案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案件受理手續,所作的文字記錄。

案發單位或者個人的資訊應當根據所獲得的資訊填寫。

案情摘要應當寫明主要違法事實,包括案發時間、案發地點、重要證據及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等內容。

負責人意見,是負責人對案件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六條立案報告,是對受理的案件進行初步核實後,確認有違法事實,屬於本機關管轄,並需給予行政處罰的,為了對案件展開調查,向主管衛生行政機關負責人或主管科(處、室)負責人提出的書面報告。

案情摘要應當按照性質和程度,由大到小、從重到輕加以排列,逐個羅列事實並加以簡要說明。同時要指明當事人涉嫌違反的具體法律條款。

負責人審批意見,是負責人對查處案件的批示,如是否批准立案,對批准立案的應當確定承辦人員。

第二十七條案件移送書,是將不屬於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管轄的案件,移送有關單位或者部門處理的文書。

案件移送書應當寫明移送案件的受理時間、案由、移送原因、移送的法律依據。

衛生行政機關應當將案件材料一併移送,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二十八條現場筆錄,是在案件調查、現場監督檢查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過程中,對與案件有關的現場環境、場所、設施、物品、人員、生產經營過程等進行現場檢查時作的記錄。

檢查時間指在現場檢查的具體時間,起止時間應當寫明:年、月、日、時、分至幾時幾分。

行政執法文書範本

懷安縣工業和資訊化局立案審批表 詢問筆錄 詢問事由 時間地點 詢問人職務記錄人職務 被詢問人性別年齡 工作單位職務 單位地 住 址聯絡 詢問記錄 共頁第頁 文書續頁 共頁第頁 勘驗檢查筆錄 起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月日時分 地點勘驗檢查人職務記錄人職務 被檢查人位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現場情況 勘驗檢查人...

交通行政執法文書製作規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交通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交通行政執法文書製作水平,根據 交通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結合交通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範。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監督檢查 行政處罰等交通行政執法文書的製作。第三條交通行政執法文書的內容應當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到格式統 一 內容完整 表述清楚 ...

環境行政執法程式規範常用執法文書格式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程式 行政復議工作程式 行政處罰法律文書格式目錄 12種 1 環境違法行為立案登記表 2 環境保護調查找問筆錄 3 環境保護案件調查報告 4 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 5 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 6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7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8 環境保護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