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獎懲制度及補充規定

2022-10-31 06:51:05 字數 5110 閱讀 4759

獎懲管理規定v1.0

5.6《鵬潤/國美獎勵專案規定》

5.6.1獎勵分為日常獎勵、階段性獎勵以及特別獎勵。

5.6.2日常獎勵是公司對團隊、員工個人在日常工作中優秀表現的肯定和鼓勵。獎項包括:團隊優秀表現獎和個人優秀表現獎。

5.6.3.團隊優秀表現獎:

5.6.3.1目的:獎勵在一定時期表現優秀或對公司某項專項任務完成出色的團隊

5.6.3.2 範圍:國美電器****公司及下屬公司的部門、門店。

5.6.3.3 標準:該團隊或部門在一定時間內業績或服務達到較高水平,取得較好成績,或者在執行公司專項任務時,表現出色,成績優秀。

5.6.3.4 評委:該團隊所屬公司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或上級管理部門。

5.6.3.5 評選時間:定期或不定期。

5.6.3.6 評選流程:見公司獎勵流程。

5.6.3.7獎勵:

5.6.3.7.1 授予錦旗、榮譽證書;

5.6.3.7.2 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5.6.3.7.3 該團隊員工代表可與所屬公司高層領導共進晚餐。

5.6.3.8積分:無

5.6.4個人優秀表現獎:

5.6.4.1目的:獎勵在一定時期內,表現優秀或對公司某項專項任務完成出色的員工個人。

5.6.4.2 範圍:國美電器****公司及下屬公司所有員工。

5.6.4.3 標準:

5.6.4.3.1員工個人在一定時間內工作業績突出;

5.6.4.3.2臨時或專項任務完成出色;

5.6.4.3.3日常工作表現優秀、敬業精神強;

5.6.4.3.4為保衛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見義勇為;

5.6.4.3.5勇於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盜竊、營私舞弊、洩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

5.6.4.3.6好人好事或個人行為提高了公司美譽度的。(注: 以上標準不必同時具備。)

5.6.4.4 評委:該員工所屬部門主管領導或上級管理部門。

5.6.4.5 評選時間:定期或不定期。

5.6.4.6評選流程:見公司獎勵流程。

5.6.4.7獎勵:

5.6.4.7.1 授予榮譽證書;

5.6.4.7.2 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5.6.4.7.3 該員工可有機會與所屬公司高層領導共進晚餐。

5.6.4.8積分:根據該員工優秀事蹟,具體積分等級由所屬人力資源部確認。

5.6.5 階段性獎勵是在一定考核期內,公司給予表現優秀的團隊及員工個人的鼓勵。階段性獎勵包括團隊獎和個人獎。

5.6.6 團體獎包括年度優秀大區、分部(子公司)、優秀部門、優秀門店。

5.6.7 優秀大區、分部(子公司)獎:根據單位的年終量化評估成績,包括:綜合管理、銷售業績、團隊建設、顧客服務、公共關係等專案,達標的分部,可獲優秀分部(子公司)獎。

5.6.7.1目的:獎勵一年中公司內最優的大區、分部(子公司)。

5.6.7.2範圍:國美電器****及下屬所有子公司。

5.6.7.3標準:綜合評估分公司銷售額、利潤、行政管理等專案(採取加權平均方式計算)。

5.6.7.4評委:優秀分部(子公司)由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部各職能部門經理評定。

5.6.7.5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7.6評選流程:公司總部年度獎項評選委員會設定優秀(公司)分部評選標準,並彙總各公司(分部)考核資料,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綜合評定選出。

5.6.7.7 獎勵:

5.6.7.7.1 授予獎狀、牌匾或獎盃;

5.6.7.7.2 獎金或物質獎勵;

5.6.7.7.3 在公司年會上,由公司總裁/副總裁親自頒獎。

5.6.7.8 積分:無

5.6.8優秀部門獎:根據單位的年終量化評估成績,包括:綜合管理、銷售業績、團隊建設、團隊協作、顧客服務等專案,達標的部門可獲優秀部門獎。

5.6.8.1目的:獎勵一年中公司各系統內最優秀的部門。

5.6.8.2範圍:國美電器****及下屬所有子公司(大區、分部)的各職能部門。

5.6.8.3標準:綜合評估部門工作業績、員工管理、協調服務等項(採取加權平均方式計算)。

5.6.8.4評委:由各公司(大區、分部)推薦,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評定。

5.6.8.5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8.6評選流程:公司總部年度獎項評選委員會設定優秀部門評選標準,各公司(大區、分部)根據標準推薦,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綜合評定選出。

5.6.8.7獎勵:

5.6.8.7.1授予獎狀、牌匾;

5.6.8.7.2獎金或物質獎勵;

5.6.8.7.3在公司年會上,由公司各中心總經理親自頒獎。

5.6.8.8 積分:無

5.6.9優秀門店獎:根據單位的年終量化評估成績,包括:綜合管理、銷售業績、團隊建設、顧客服務、公共關係等專案,達標的門店,可獲優秀門店獎。

5.6.9.1 目的:獎勵一年中公司內最優秀的門店。

5.6.9.2 範圍:國美電器公司各門店。

5.6.9.3 標準: 綜合評估門店銷售、賣場管理、顧客服務、售後處理等(採取加權平均方式計算)

5.6.9.4 評委:由各分部推薦,大區審核,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評定。

5.6.9.5 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9.6 評選流程:公司總部年度獎項評選委員會設定優秀部門評選標準,各分部根據標準推薦,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綜合評定選出。

5.6.9.7 獎勵:

5.6.9.7.1授予獎狀、牌匾;

5.6.9.7.2獎金或物質獎勵;

5.6.9.7.3在公司年會上,由公司總裁/副總裁親自向門店經理頒獎。

5.6.9.8 積分:無

5.6.10個人獎包括:傑出管理者獎、優秀員工獎、微笑服務明星獎、明星主任獎、長期服務獎、委屈獎。

5.6.11傑出管理者獎(傑出店長、傑出經理)

5.6.11.1 傑出店長獎

5.6.11.1.1目的:獎勵一年中在門店綜合經營管理、顧客服務方面做得最優秀的門店經理。

5.6.11.1.2範圍:國美電器各分部的所有門店經理。

5.6.11.1.3 標準:

a.綜合評估門店的銷售額、利潤、缺貨狀況、衛生狀況、賣場布置、員工精神面貌和整體服務水平等(採取加權平均的方式計算)。

b.分部各職能部門主管級(含)以上職位的人員參與評選,將所有人的評估成績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取平均分,得分最高者獲獎。

5.6.11.1.4 評委:分部各職能部門主管級(含)以上職位的人員

5.6.11.1.5 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11.1.6評選流程:公司總部年度獎項評選委員會設定傑出店長評選標準,各分部根據標準評選推薦,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審批。

5.6.11.1.7 獎勵:

a.參加總部年會;

b.在總部開年會時由總裁親自授予「傑出店長」榮譽證書;

c.獎勵一定額度的獎金;

d.與總部中心副總經理(含)以上高管人員合影留念。

5.6.11.1.8積分:每獲獎一次積10分

5.6.11.2 傑出經理獎

5.6.11.2.1目的:獎勵一年中在部門管理中極具領導魅力、帶領出一支優秀團隊、所在部門業績突出的管理者。

5.6.11.2.2 範圍:國美電器****及下屬所有子公司所有經理級人員(不含副經理),門店經理不參選。

5.6.11.2.3評選:

a.每年年終評選一次。

b.參選評委無記名投票。

5.6.11.2.4 評委:總部各中心部門經理/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分部經理級(含)以上人員。

5.6.11.2.5 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11.2.6評選流程:公司總部年度獎項評選委員會設定傑出經理評選標準,各分部根據標準評選推薦,總部各中心部門經理/部長級審核,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審批。

5.6.11.2.7 獎勵:

a.參加總部年會;

b.在總部開年會時由總裁親自授予「傑出經理」榮譽證書;

c.獲得一定額度的獎金;

d.與總部中心副總經理(含)以上高管人員合影留念.

5.6.11.2.8 積分:每獲獎一次積10分

5.6.12優秀員工獎(年度公司級、部門級):根據員工工作業績,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年終參評優秀員工,授予「優秀員工獎」。

5.6.12.1總公司級年度優秀員工獎

5.6.12.1.1目的:獎勵在一年中勤奮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

5.6.12.1.2範圍:國美電器****及下屬子公司經理級(不含)以下的全體員工,「微笑服務明星」可參選。

5.6.12.1.3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12.1.4評選流程:公司總部年度獎項評選委員會設定優秀員工評選標準,各分部根據標準評選推薦,總部各中心總經理審批。

5.6.12.1.5評選:

5.6.12.1.5.1每年年終評選一次

5.6.12.1.5.2各公司、各大區、各分部評選推薦

5.6.12.1.5.3 總部評定

5.6.12.1.6 評委:由總部(分部)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評選推薦,總部各中心總經理評定。

5.6.12.1.7獎勵:

5.6.12.1.7.1授予「總公司級優秀員工」證書;

5.6.12.1.7.2獎金或物質獎勵;

5.6.12.1.7.3參加公司年會,由各中心總經理親自頒獎。

5.6.12.1.8積分:10分。

5.6.12.2 部門年度優秀員工獎

5.6.12.2.1目的:獎勵在一年中勤奮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

5.6.12.2.2範圍:國美電器****及下屬所有子公司經理級(不含)以下的全體員工,「微笑服務明星」可參選。

5.6.12.2.3評選:

5.6.12.2.3.1總部、大區、分部職能部門和各門店各有一名優秀員工的名額

5.6.12.2.3.2各部門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

5.6.12.2.4評委:

5.6.12.2.4.1各部門(門店)評選上報

5.6.12.2.4.2所屬公司、分部(大區)總經理(總部為各中心總經理)審核確認。

5.6.12.2.5 評選時間:每年年初。

5.6.12.2.7 獎勵:

5.6.12.2.7.1授予「部門級優秀員工」證書;

5.6.12.2.7.2獎金或物質獎勵;

5.6.12.2.7.3由分部(大區)總經理(總部由中心總經理)親自在員工大會上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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