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事強制執行中被執行人的人權保障

2022-10-10 13:15:05 字數 840 閱讀 1705

作者:周海斌

**:《法制與社會》2023年第10期

摘要我國現行民事強制執行法雖然體現了人權保障理念,但在被執行人的基本人權保障方面仍有諸多不足之處。為此,國家應逐步完善民事強制執行立法,建立「緩執」制度,實現有限執行,並完善司法救濟制度和社會保障體系,以保障被執行人的基本人權。

關鍵詞民事執行被執行人人權缺失

作者簡介:周海斌,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

中圖分類號:d926.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592(2014)04-107-02

人權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也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隨著我國「人權入憲」的推行,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已是司法制度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國現行有關民事強制執行的相關法律規定,側重通過對債務人採取及時而有效的法律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人的權益,而在某種程度上忽略了債務人的基本人權保障。

所以,如何進一步完善對被執行人這一特殊主體的人權保護,是當前民事強制執行中立法和司法活動的應有之義。

一、民事強制執行中被執行人人權保護缺失的原因

(一)立法缺失

由於人權的概念和內涵較為寬泛,而又隨著社會的進步而不斷發展變化,故立法時天然地存在著法律語言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

如對民事強制執行中生存權的理解,其界定是含糊不清的。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中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需的財產,這體現了強制執行時對被執行人基本生存權的保障。但司法實踐中對「生活必需的財產」中「必需」的理解不一致,對「必需」的程度及判定標準不一,這一價值判斷會因時因地因人的不同而異,因此就很容易出現不同的意見。

因此,當前我國立法對人權內容及邊界的模糊性容易導致執行標的物的不確定性,也給民事執行實踐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民事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 歐某某 男,1948年7月8出生,苗族,農民 住某某縣某某鎮某某組,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 張某某 1945年12月25日出生 苗族 農民 住某某縣某某鎮某村二組。申請內容 依法強制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人民幣3000元整長子張某撫養費。申請依據 貴州省某某縣人民法院 2011 台行初字第十二號 ...

關於民事強制執行相關法規

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第一百零六條 先予執行 關聯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2015.1.30 法釋 2015 5號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零七條 先予執行條件 關聯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2015.1.30 法釋 ...

民事強制執行制度的缺陷與重構芻議

執行難是當前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一大問題,也是嚴重困擾審判工作的障礙,近年來,全國各級法院都採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執行權的濫用導致當事人 案外人的合法權利被公然侵犯的現象也頻頻出現,應當引起我們的理性思考。筆者以為,應當對我國現行的民事強制執行制度進行深刻反思,以期更為科學合理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