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測量裝置管理規定

2022-09-27 22:33:16 字數 2905 閱讀 8478

京唐港液體化工碼頭****

1 總則

1.1 為了規範對監視與測量裝置的管理,提高監測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更好地服務於生產,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監視與測量裝置的管理,主要包括汽車衡、流量計、雷達液位計、計量尺、溫度計、壓力表、安全閥、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等。

2.1 工程技術科是公司監視與測量裝置控制的主管部門,其職責包括:

2.1.1負責監視與測量裝置的安裝(不含直讀式壓力表的安裝)、檢驗和定期檢修;

2.1.2 建立監視與測量裝置臺帳,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並儲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2.1.3 組織對監視與測量裝置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2.1.4 負責調解、仲裁公司內部因測量而引起的爭議;

2.1.5 負責為生產過程監控、安全防護監測和安全驗證提供適宜的監視與測量裝置,把好入口關,並為裝置正常執行提供技術支援和服務。

2.1.6 負責對監視與測量裝置進行綜合安全監督,督促各管理科室和使用單位進行規範化安全管理和維護。

2.2 各裝置使用科室職責包括:

2.2.1 負責直讀式壓力表的安裝和日常維護;

2.2.2 負責本科室監視與測量裝置的使用、日常維護和管理;

2.2.3 建立本科室監視與測量裝置臺帳,組織進行定期和日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工程技術科匯報。

3.1 公司將監視與測量裝置分為兩類。

a類: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公司工程技術科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即用於內部檢定校準的標準計量器具);用於**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檢測四個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如汽車衡、壓力表、安全閥、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等。

b類:用於生產過程、環境執行、安全防護中主要引數檢測有一定影響的監視與測量裝置,如流量計、雷達液位計、計量尺等。

3.2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採購及驗收

3.2.1 根據監視和測量的要求,由工程技術科和使用科室確定配備適宜的監視與測量裝置,提出採購需求。

3.2.2 根據採購需求,工程技術科按要求採購監視與測量裝置,必須從具備安全生產經營資質的單位購買,所採購的監視與測量裝置質量合格證和安全技術資料等必須齊全。

3.2.3 採購回公司的監視與測量裝置,由工程技術科組織倉庫管理人員進行驗收,並經檢定合格後,方准入庫。

3.2.4 倉庫管理人員對驗收合格的監視與測量裝置入庫前要進行建卡、登記註冊,其技術資料必須儲存完好,裝置的保管應符合規定的要求。

3.3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安裝

3.3.1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

3.3.2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

3.3.3 新監視與測量裝置,在使用前,由使用科室提出檢定申請,由工程技術科組織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對合格品應在合適的位置貼上表明其狀態的唯一性標識。

3.4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鑑定和校準

3.4.1 工程技術科按國家有關檢定週期規定,依據每台監視與測量裝置的使用環境、使用條件、使用頻率或依據相應規程、規範、技術說明書要求等制定監視與測量裝置檢定週期,並且在每年初編制本年度監視與測量裝置檢定計畫,監視與測量裝置使用環境變化時應及時進行週期調整。

3.4.2 對a類監視與測量裝置,工程技術科應負責聯絡國家法定檢定部門進行檢定(校準),由檢定單位出具檢定(校準)報告。

對b類監視與測量裝置,工程技術科按有關校準規範的要求,對其進行校準,並做好校準記錄。

3.4.3 檢定(校準)合格的監視與測量裝置,由檢定人員根據要求出具檢定合格證或合格封印;校準不合格的測量裝置,根據情況作降級、停用或報廢等處理,並作相應標識。

3.4.4 所有監視與測量裝置均應有表明其校準狀態的標識鑑定和校準記錄由工程技術科儲存,儲存期限為3年。

3.4.5 使用科室在生產中發現監視與測量裝置不符合要求,應對裝置進行評價,做出記錄,並立即向工程技術科匯報,由工程技術科對該裝置採取必要的措施(如校準、修理或更新等)。

3.4.6 校準監視與測量裝置的標準裝置,應由工程技術科安排專人負責管理、維護,標準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

3.5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使用

3.5.1 使用科室保證監視與測量裝置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

3.5.2 監視與測量裝置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並保持其準確度。

3.5.3 監視與測量裝置應在鑑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於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3.5.4 監視與測量裝置操作人員,應進行必要的培訓,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以及維護和保養知識。

3.5.5 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監視與測量裝置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和處理。

3.6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3.6.1使用科室應對監視與測量裝置進行日常性維護和保養,建立本部門監視與測量裝置臺帳,保證監視與測量裝置處於良好狀態,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3.6.2 工程技術科建立監視與測量裝置管理臺帳,包括:名稱、裝置型別、購進日期、使用期限、現存位置、檢定期限、目前狀況等內容。

3.7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失效處理

3.7.1 使用或維護人員發現監視與測量裝置偏離校準狀態或者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過載或誤操作,致使監視測量值不正常或功能出現可疑,應暫停或監護使用並立即通知工程技術科;工程技術科對該裝置進行修理、調整、檢定或校準合格後,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3.7.2 工程技術科應組織對測量裝置偏離校準狀態的故障進行分析,採取相應的糾正措施,同時應記錄並儲存對以往檢測結果有效性的評價。

3.7.3 對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的監視與測量裝置,經使用科室負責人確認,報工程技術科負責人批准,按報廢處理程式進行報廢。

3.8 監視與測量裝置的使用、調整、搬遷、維護及貯存應遵守使用說明書和操作規程的要求,防止因調整不當使其校準失效。

4 附則

4.1 本規定由工程技術科負責解釋。

4.2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發布的監視與測量裝置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附:公司監視與測量裝置檢定週期

監視和測量裝置安全管理規定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規範監視和測量裝置 包括安全生產過程監控裝置設施 安全防護監測裝置 驗證裝置等 的管理,提高安全監控監測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規定。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xx化工各類監視和測量裝置安全管理。1.3 引用檔案 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

監視和測量裝置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公司生產設施 生產服務 輔助及環境檢測等用到的所有監視和測量裝置的購買 使用 校準 維修等符合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準期外的監測裝置,以及控制由於監測裝置的失效造成不良影響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本公司所有監視和測量的裝置的管理。3 職責與分工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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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過對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控制,確保其準確度 精密度和測試能力,為產品及其相關活動符合規定要求提供有效證據,確保安全生產。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測量和監控裝置的配置 校準 使用 修理 偏離校準狀態的處置等內容。3職責3.1 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採購 3.2各使用部門單位對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