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員考試固定總價合同風險案例

2022-09-12 19:06:04 字數 1357 閱讀 8372

第四,固定總價合同和單價合同有時在形式上很相似。固定總價合同是總價優先,承包商報總價,雙方商討並確定合同總價,最終按總價結算。通常只有設計變更,或符合合同規定的調價條件(例如法律變化),才允許調集成同**。

固定總價合同在招標投標中就與單價合同的處理有區別。對於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要承擔兩個方面的風險:

一是**風險。包括:**計算錯誤;漏報專案。

二是工作量風險:包括:工作量計算的錯誤。

對固定總價合同,業主有時也給工作量清單,有時僅給圖紙、規範讓承包商算標。承包商必須對工作量作認真複核和計算。如果工作量有錯誤,由承包商負責;由於工程範圍不確定或預算時工程專案未列全造成的損失。

對固定總價合同,如果業主用初步設計檔案招標,讓承包商計算工作量**,或儘管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但做標期太短,承包無法詳細核算,通常只有按經驗或統計資料估算工作量。這時承包商處於兩難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沒有競爭力,不易中標;算低了,自己要承擔風險和虧損。

在實際工程中,這是乙個採用固定總價合同帶來的普遍性的問題,在這方面承包商損失常常很大。

案例某建築工程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業主在招標檔案中要求:專案在21個月內完成;採用固定總價合同;無調價條款。

承包商投標**364000美元,工期24個月。在投標書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條款,要求取消固定**條款,採用浮動**。但業主在未同承包商談判的情況下發出中標函,同時指出:

經審核發現投標書中有計算錯誤,共多算了77300美元。業主要求在合同總價中減去這個差額,將**改為356270(即364000-77300)美元;同意24個月工期;堅持採用固定**。

承包商答覆為:如業主堅持固定**條款,則承包商在原**的基礎上再增加75000美元,既然為固定總價合同,則總價優先,計算錯誤77300美元不應從總價中減去,則合同總價應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於工程變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工程最終在24個月內完成。最終結算,業主堅持按照改正後的總價356270美元並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結算,即最終合同總價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堅持總結算價款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最終經中間人調解,業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對本案的幾點分析:

(1) 承包商保留條款,業主可以在招標檔案,或合同條件中規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條款,則承包商保留說明無效。否則業主應在定標前與承包商就投標書中的保留條款進行具體商談,作出確認或否認,不然會引起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爭執。

(2) 對單位合同,業主是可以對**單中數字計算的錯誤進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標檔案中應規定業主的修正權,並要求承包商認可修正後的**。但對固定總價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為總價優先,業主是確認總價。

(3) 當雙方對合同的範圍和條款的理解明顯存在不一致時,業主應在中標函發出前進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標後商談。

固定總價合同風險

以一次包死的總價委託,且 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的工程承發包合同,我們稱這為固定總價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 風險。除了設計有重大變更,一般不允許調集成同 在現代工程中,特別在合資專案中,業主喜歡採用這種合同形式,因為工程中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比較省事。合同的執行中,...

固定總價合同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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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固定總價合同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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