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開挖與回填施工工藝標準

2022-09-06 23:21:14 字數 1329 閱讀 1378

一、工藝流程:

機械開挖→人工修整→(地基基槽驗收合格→基礎施工→基礎驗收合格)→機械分層回填→機械分層夯實→人工表面整平。

二、操作要求:

1、施工中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2、在有地下管道、管線地段施工時,應事先取得該部門的書面同意,並在施工中採取措施以防損壞管道管線。

3、土方開挖應編制施工方案並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土方在定位放線完成並經複核無誤後,方可進行施工。

4、土方施工中,應經常測量和複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5、採用機械施工時,必要的邊坡修整和邊角修整,應用人工或小型機具配合進行。

6、施工前,應做好施工區域內臨時排水系統的規劃,並注意與原排水系統相適應。

7、開挖低於地下水位的基坑,應根據地質資料、挖方尺寸和防止地基土結構遭破壞等應用集水坑或井點降水。

8、井點降水工作結束後所留的井孔,必須用砂礫或填土填實。當設計對地基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回填。

9、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隨時作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洩水。

10、在基坑邊緣堆放棄土時應保證挖方邊坡的穩定。堆土至挖方邊緣距離應根據挖方深度坡度和土的性質確定。

11、在邊坡上發現土內有傾向於挖方的軟弱夾層或裂隙麵時,應通知設計單位採取加固措施。

12、當由於場地限制無法放坡開挖及緊鄰建築物時,應採取基坑支的措施;基坑的支護應進行設計後方可施工。

13、雨期施工或挖好後不能及時進行封底時,可在基底預留150-300mm不挖,待下一工序開始前再挖除。

14、基坑(槽)底部的開挖寬度,除基礎底部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設施和支撐結構寬度。

15、開挖基坑(槽)不得超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應用與基土相同的土料填補,並夯實至要求的密實度。

16、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專案,防止超挖;並應有足夠的光源保證安全施工。

17、臨時截水溝至挖方邊坡上緣的距離一般不少於3m,在平坦地坪開挖可採用挖臨時排水溝或築土堤等措施。

18、基坑挖至設計基底標高後,專案經理(施工員)應會同勘察、設計單位和監理(建設)單位檢查基底土質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並及時填寫地基驗槽記錄和匯籤蓋章。

19、回填土料不得含有樹根、木板、草皮和紙屑等有機雜物,土質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規定。

20、回填土時應按設計要求和符合施工規範的規定分層進行回填,並分層進行夯實,夯實應採用機械施工。

21、土方的開挖和回填均應按施工規範的規定辦理《土方開挖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和《土方回填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三、允許偏差:

土方開挖實測允許偏差表(mm)

土方回填實測允許偏差表(mm)

土方回填施工規範回填土施工工藝

目錄一 施工準備 1 二 操作工藝 1 三 質量標準 2 四 施工注意事項 2 1 材料 回填土 採用卸土區挖出的優質土。回填土內不得含有有機雜質,粒徑不應大於50mm,含水量符合壓實要求。對淤泥 腐殖土 耕植土和有機含量大於5 的土,不得作為回填土。2 作業條件 1 填土基底已按設計要求完成或處理...

土方開挖施工工藝及要求

昭通市洋人街基坑支護工程土方 施工程式 和要求雲南照立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昭通市洋人街基坑支護工程 土方施工程式和要求 編寫單位 雲南照立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專案負責 黎倫 編寫人 賈青波 審核 牛德軍 審定 黎倫 校核 任正彥 總工程師 孫寶恩 總經理 任照立 提交單位...

人工 土方回填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 2001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50202 2002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工業及民用建築物 構築物大面積平整場地 大型基坑和管溝等回填土 2.1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土 宜優先選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機雜質。使用前應過篩,其粒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