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調十八項反事故措施繼電保護重點要求

2022-08-30 16:57:02 字數 852 閱讀 3312

《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

繼電保護專業重點實施要求

國家電力排程通訊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

目錄1 總則 1

2 規劃、設計與配置 1

3 線路保護 2

4 母線與斷路器失靈保護 3

5 變壓器與髮變組保護 4

6 二次迴路與抗干擾 6

7 執行與檢修 8

8 與相關專業的配合和要求 9

附錄:《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繼電保護相關專業條款摘錄12

1) 每套完整、獨立的保護裝置應能處理可能發生的所有型別的故障。兩套保護之間不應有任何電氣聯絡,當一套保護退出時不應影響另一套保護的執行。

2) 兩套主保護的電壓迴路宜分別接入電壓互感器的不同二次繞組。電流迴路應分別取自電流互感器互相獨立的繞組,並合理分配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避免可能出現的保護死區。分配接入保護的互感器二次繞組時,還應特別注意避免執行中一套保護退出時可能出現的電流互感器內部故障死區問題。

3) 雙重化配置保護裝置的直流電源應取自不同蓄電池組供電的直流母線段。

4) 兩套保護的跳閘迴路應與斷路器的兩個跳圈分別一一對應。

5) 雙重化的線路保護應配置兩套獨立的通訊裝置(含復用光纖通道、獨立光芯、微波、載波等通道及加工裝置等),兩套通訊裝置應分別使用獨立的電源。

6) 雙重化配置保護與其他保護、裝置配合的迴路應遵循相互獨立的原則。

7) 雙重化配置的線路、變壓器和單元制接線方式的髮變組應使用主、後一體化的保護裝置;對非單元制接線或特殊接線方式的髮變組則應根據主裝置的一次接線方式,按雙重化的要求進行保護配置。

十八項反事故措施

國家電網公司發布 國家電網生計 2005 400號 公司系統各區域電網公司,省 自治區 直轄市 電力公司,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工作方針,完善各項反事故措施,進一步提高電網安全生產水平,國家電網公司通過總結分析今年來公司系統發生重大事故的特徵,在原國家電力公司 防止電力生產...

十八項反措 繼電保護重點要求

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 試行 繼電保護專業重點實施要求 國家電力排程通訊中心 二 五年十一月 目錄1 總則 1 2 規劃 設計與配置 1 3 線路保護 2 4 母線與斷路器失靈保護 3 5 變壓器與髮變組保護 4 6 二次迴路與抗干擾 6 7 執行與檢修 8 8 與相關專業的配合和要求...

反事故措施繼電保護重點要求 secret

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 試行 繼電保護專業重點實施要求 國家電力排程通訊中心 二 五年十一月 目錄1 總則 1 2 規劃 設計與配置 1 3 線路保護 2 4 母線與斷路器失靈保護 3 5 變壓器與髮變組保護 4 6 二次迴路與抗干擾 6 7 執行與檢修 8 8 與相關專業的配合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