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樁檢測作業指導書

2022-08-27 23:45:02 字數 4173 閱讀 9312

低應變法作業指導書

1 適用範圍

1、本方法適用於檢測混凝土樁的樁身完整性,判定樁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

本方法的有效檢測樁長範圍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

2 儀器裝置

1、檢測儀器的主要技術效能指標應符合《基樁動測儀》jg/t 3055的有關規定,且應具有訊號顯示、儲存和處理分析功能。

2、瞬態激振裝置應包括能激發寬脈衝和窄脈衝的力錘和錘墊;力錘可裝有力感測器;穩態激振裝置應包括激振力可調、掃頻範圍為10~2000hz的電磁式穩態激振器。

3 現場檢測

1、受檢樁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樁身強度應符合建築樁基檢測技術規範第3.2.6條第1款的規定。

(2)樁頭的材質、強度、截面尺寸應與樁身基本等同。

(3)樁頂面應平整、密實、並與樁軸線基本垂直。

2、測試引數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時域訊號分析的時間段長度應在2l/c時刻後延續不少於5ms;幅頻訊號分析的頻率範圍上限不應小於2000hz。

(2)設定樁長應為樁頂測點至樁底的施工樁長,設定樁身截面積應為施工截面積。

(3)樁身波速可根據本地區同型別樁的測試值初步設定。

(4)取樣時間間隔或取樣頻率應根據樁長、樁身波速和頻域解析度合理選擇;時域訊號取樣點數不宜少於1024點。

(5)感測器的設定值應按計量檢定結果設定。

3、測量感測器安裝和激振操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感測器安裝應與樁頂面垂直;用耦合劑粘結時,應具有足夠的粘結強度。

(2)實心樁的激振點位置應選擇在樁中心,測量感測器安裝位置宜為距樁中心2/3半徑處;空心樁的激振點與測量感測器安裝位置宜在同一水平面上,且與樁中心連線形成的夾角宜為90°,激振點和測量感測器安裝位置宜為樁壁厚的1/2處。

(3)激振點與測量感測器安裝位置應避開鋼筋籠的主筋影響。

(4)激振方向應沿樁軸線方向。

(5)瞬態激振應通過現場敲擊試驗,選擇合適重量的激振力錘和錘墊,宜用寬脈衝獲取樁底或樁身下部缺陷反射訊號,宜用窄脈衝獲取樁身上部缺陷反射訊號。

(6)穩態激振應在每乙個設定頻率下獲得穩定響應訊號,並應根據樁徑、樁長及樁周土約束情況調整激振力大小。

4、訊號採集和篩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樁徑大小,樁心對稱布置2~4個檢測點;每個檢測點記錄的有效訊號數不宜少於3個。

(2)檢查判斷實測訊號是否反映樁身完整性特徵。

(3)不同檢測點及多次實測時域訊號一致性較差,應分析原因,增加檢測點數量。

(4)訊號不應失真和產生零漂,訊號幅值不應超過測量系統的量程。

4 檢測資料分析與判定

1、樁身波速平均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樁長已知、樁底反射訊號明確時,在地質條件、設計樁型、成樁工藝相同的基樁中,選取不少於5根ⅰ類樁的樁身波速值按下式計算其平均值:

式1式2)

式3)式中 cm——樁身波速的平均值(m/s);

ci—— 第i根受檢樁的樁身波速值(m/s),且︱ci-cm︱/cm≤5%;

l ——測點下樁長(m);

δt—— 速度波第一峰與樁底反射波峰間的時間差(ms);

δf ——幅頻曲線上樁底相鄰諧振峰間的頻差(hz);

n ——參加波速平均值計算的基樁數量(n≥5)。

(2)當無法按上款確定時,波速平均值可根據本地區相同樁型及成樁工藝的其他樁基工程的實測值,結合樁身混凝土的骨料品種和強度等級綜合確定。

2、 樁身缺陷位置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4)式5)

式中 x ——樁身缺陷至感測器安裝點的距離(m);

δtx——速度波第一峰與缺陷反射波峰間的時間差(ms);

c——受檢樁的樁身波速(m/s),無法確定時用cm值替代;

δf ′ ——幅頻訊號曲線上缺陷相鄰諧振峰間的頻差(hz)。

3、樁身完整性類別應結合缺陷出現的深度、測試訊號衰減特性以及設計樁型、成樁工藝、地質條件、施工情況,按建築樁基檢測技術規範表3.5.1的規定和表1所列實測時域或幅頻訊號特徵進行綜合分析判定。

樁身完整性判定表1

注:對同一場地、地質條件相近、樁型和成樁工藝相同的基樁,因樁端部分樁身阻抗與持力層阻抗相匹配導致實測訊號無樁底反射波時,可參照本場地同條件下有樁底反射波的其他樁實測訊號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

4、 對於混凝土灌注樁,採用時域訊號分析時應區分樁身截面漸變後恢復至原樁徑並在該阻抗突變處的一次反射,或擴徑突變處的二次反射,結合成樁工藝和地質條件綜合分析判定受檢樁的完整性類別。必要時,可採用實測曲線擬合法輔助判定樁身完整性或借助實測導納值、動剛度的相對高低輔助判定樁身完整性。

5、 對於嵌巖樁,樁底時域反射訊號為單一反射波且與鎚擊脈衝訊號同向時,應採取其他方法核驗樁底嵌巖情況。

6、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樁身完整性判定宜結合其他檢測方法進行:

(1)實測訊號複雜,無規律,無法對其進行準確評價。

(2)設計樁身截面漸變或多變,且變化幅度較大的混凝土灌注樁。

7、 檢測報告應給出樁身完整性檢測的實測訊號曲線。

8、 檢測報告除應包括建築樁基檢測技術規範第3.5.5條內容外,還應包括:

(1)樁身波速取值;

(2)樁身完整性描述、缺陷的位置及樁身完整性類別;

(3)時域訊號時段所對應的樁身長度標尺、指數或線性放大的範圍及倍數;或幅頻訊號曲線分析的頻率範圍、樁底或樁身缺陷對應的相鄰諧振峰間的頻差。

聲波透射法檢測作業指導書

1 適用範圍

1 本方法適用於已預埋聲測管的混凝土灌注樁樁身完整性檢測,判定樁身缺陷的程度並確定其位置。

2 儀器裝置

1 聲波發射與接收換能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圓柱狀徑向振動,沿徑向無指向性;

2 外徑小於聲測管內徑,有效工作段長度不大於150mm;

3 諧振頻率為30~50khz;

4 水密性滿足1mpa水壓不滲水。

2 聲波檢測儀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實時顯示和記錄接收訊號的時程曲線以及頻率測量或頻譜分析功能。

2 聲時測量精度優於或等於0.5μs,聲波幅值測量相對誤差小於5%,系統頻頻寬度為1~200khz,系統最大動態範圍不小於100db。

3 聲波發射脈衝為階躍或矩形脈衝,電壓幅值為200~1000v。

3 現場檢測

1 聲測管埋設應按建築樁基檢測技術規範附錄h的規定執行。

2 現場檢測前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採用標定法確定儀器系統延遲時間。

2 計算聲測管及耦合水層聲時修正值。

3 在樁頂測量相應聲測管外壁間淨距離。

4 將各聲測管內注滿清水,檢查聲測管暢通情況;換能器應能在全程範圍內正常公升降。

3 現場檢測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將發射與接收聲波換能器通過深度標誌分別置於兩根聲測管中的測點處。

2 發射與接收聲波換能器應以相同標高(圖1-a)或保持固定高差(圖1-b)同步公升降,測點間距不應大於250mm。

3 實時顯示和記錄接收訊號的時程曲線,讀取聲時、首波峰值和週期值,宜同時顯示頻譜曲線及主頻值。

4 將多根聲測管以兩根為乙個檢測剖面進行全組合,分別對所有檢測剖面完成檢測。

5 在樁身質量可疑的測點周圍,應採用加密測點,或採用斜測(圖1-b)、扇形掃測(圖1-c)進行複測,進一步確定樁身缺陷的位置和範圍。

6 在同一檢測剖面的檢測過程中,聲波發射電壓和儀器設定引數應保持不變。

圖1 平測、斜測和扇形掃測示意圖

4 檢測資料分析與判定

1 各測點的聲時tc、聲速v、波幅ap及主頻f應根據現場檢測資料,按下列各式計算,並繪製聲速-深度(v-z)曲線和波幅-深度(ap-z)曲線,需要時可繪製輔助的主頻-深度(f-z)曲線:

1)2)

3)4)

式中 tci——第i測點聲時(μs);

ti——第i測點聲時測量值(μs);

t0 ——儀器系統延遲時間(μs);

t′——幾何因素聲時修正值(μs);

l′——每檢測剖面相應兩聲測管的外壁間淨距離(mm);

vi——第i測點聲速(km/s);

api——第i測點波幅值(db);

ai ——第i測點訊號首波峰值(v);

a0——零分貝訊號幅值(v);

fi —— 第i測點訊號主頻值(khz),也可由訊號頻譜的主頻求得;

ti——第i測點訊號週期(μs)。

2 聲速臨界值應按下列步驟計算:

1 將同一檢測剖面各測點的聲速值vi由大到小依次排序,即

v1≥v2≥…vn-k≥…vn-1≥vn5)

式中 v ——按序排列後的第i個聲速測量值;

基樁鑽芯法檢測作業指導書

1 適用範圍 1.1本作業指導書適用於檢測混凝土樁的樁長,樁身混凝土強度,樁底沉渣厚度和樁身完整性,判定或鑑別樁端持力層岩土性狀。2.2採用基樁鑽芯檢測除應符合本規程之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2 編制依據 a 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 jgj106 2003 b 普通混凝土力學效能試驗方法標準 ...

基樁低應變法檢測作業指導書

一 檢測原理 低應變法目前國內普遍採用低應變反射波法,為狹義低應變法,其通過採用瞬態衝擊的方式 瞬態激振 實測樁頂加速度或速度響應曲線,以一維線彈性桿件模型為依據,採用一維波動理論分析判定基樁的樁身完整性。因此基樁必須符合一維波動理論要求,滿足平截面假定和一維線彈性桿件模型要求,一般要求其樁長遠大於...

碎石樁處理軟基作業指導書

1 軟弱地基路段基底地基採用摻和5 水泥的碎石樁處理,以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沉降。2 處理範圍應超出基礎底面,保證基礎外至少有一排碎石樁。各碎石樁按等邊三角形布置,間距1.2公尺,深至基岩面。3 樁體材料可用未風化的 強度大於2.5mpa的砂岩軋制,也可用灰岩碎石 卵石 砂礫石等,粒徑按2 5厘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