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旺立達煤業****小發路煤礦
低壓檢漏保護裝置遠方試驗的
安全技術措施
工程名稱:低壓檢漏保護裝置遠方漏電試驗
編制人: 張允
施工單位: 機電部
編制日期: 2012 年 3月28日
執行日期: 年月日
審批意見
會審單位及人員簽字:
技術部: 年月日機電部年月日
安監部年月日排程部年月日
通防工區: 年月日
生產礦長年月日
安全礦長年月日
總工程師年月日
規程措施貫徹記錄
負責人傳達人班次:
低壓檢漏保護裝置遠方漏電試驗的安全技術措施
為確保我礦井下安全用電,根據《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每月必須對執行中檢漏保護裝置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結合小發路煤礦的實際,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試驗的組織:
1、安全負責人:根據每次試驗人員確定
2、施工負責人:根據每次試驗人員確定
2、試驗人員:機電部裝置組人員、運轉車間人員
3、配合單位及人員:
各單位電工及跟班區長、安監部安檢員、通防工區瓦檢員
二、試驗時間: 每月 - 日(具體時間由排程確定)
三、試驗地點:井下各總饋電開關處
四、安全措施:
1、各單位當班電工必須提前到達指定地點。試驗負責人指定專門電工到各重要配電點等待送電,所有與試驗有關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並向**變電所、採區變電所的試驗負責人或執行負責人報告已到達指定地點;
2、做低壓檢漏遠方試驗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並做好驗電、放電工作,其他任何單位和人員嚴禁在試驗期間從事電氣作業。
3、供風專線在試驗過程中,試驗負責人指定專人配合各單位跟班區長負責各掘進工作面區域性通風機的復電工作,並嚴格執行通防工區的停送風措施;
4、試驗前和送電前瓦斯檢查員必須對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只有當瓦斯濃度小於1%時才能進行操作。
5、試驗開始前,負責人必須向排程室匯報,得到排程指令後方可下達試驗指令;
6、試驗完畢後,由試驗負責人向排程室匯報實驗結束,並將試驗結果記錄在專用的記錄薄上;
7、試驗中如發現問題及時向試驗負責人請示、匯報,並根據指示進行處理;
8、所有參加試驗的人員事先必須必須熟悉井下供電系統。
9、每處試驗地點的試驗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指定專人進行監護;試驗完畢後,由試驗負責人將實驗結果記錄在專用的**內。
10、做試驗人員必須熟悉試驗區域的供電方式,並與配電工、跟班電工、瓦斯檢查員、通防工、安檢員、跟班區長相互配合好。
11、首先確定試驗區域最遠端低防開關的位置,並測量此開關附近10公尺範圍內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操作,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2、在最遠端低防開關的負荷側,按不同電壓等級接入試驗電阻(127v用2κω、10w電阻,380v用7κω、10w電阻,660v用11κω、10w電阻,1140v用20κω、10w電阻),試驗電阻另一端接在外殼上,蓋上外殼後送電,觀察低防開關是否跳閘,如跳閘,說明檢漏保護裝置動作可靠。試驗完畢後,要拆除試驗電阻。
13、做檢漏遠方試驗嚴格執行通防工區有關停、送風安全措施。
14、所有參加試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措施,熟悉本措施後方可施工。
15、其它事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低壓檢漏裝置跳閘試驗制度和遠方漏電試驗制度
遠方漏電試驗制度 井下低壓供電系統中饋電開關檢漏繼電器的正常執行,直接影響到礦井的供電安全。根據 煤礦井下檢漏器安裝 維護與檢修細則 中第十九條規定,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為保證試驗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一 試驗人員必須為悉我礦的供電系統的專業人員,並能夠熟練掌握...
遠方漏電試驗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 編制單位 採煤一隊 隊長編制 編制時間 2011年9月20日 審批 遠方漏電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為保證低壓系統的漏電保護功能正常有效,每個月必須對低壓系統即0.66kv 1.14kv進行遠方漏電試驗,為保證試驗安全有效,特編制本措施。一 遠方漏電試驗操作過程 1 試驗必須有專門的安全負責...
遠方漏電試驗措施
為保證低壓系統的漏電保護功能正常有效,每個月必須對低壓系統即0.66kv 1.14kv進行遠方漏電試驗,為保證試驗安全有效,特編制本措施。一 遠方漏電試驗操作過程 1 試驗必須有專門的安全負責人統一指揮,參加試驗人員必須熟悉試驗原理 接線方式和試驗方法,並且聽從安全負責人統一排程。2 試驗前由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