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助磨劑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中國建築材料檢驗認證中心

2022-07-24 07:24:03 字數 5465 閱讀 7670

中國建築材料檢驗認證中心

水泥助磨劑

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ctc/tvs-op05

檔案版本號:1.0

受控標識:

編制:李運北喬淵

審核:技術委員會

批准:馬振珠

發布日期:2023年09月30日

實施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檔案修訂情況

目錄1 適用範圍

2 認證模式

3 認證的基本程式

4 認證實施基本要求

4.1認證申請

4.2樣品檢測

4.3 初始工廠審查

4.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准

4.5認證後的監督

5 認證證書的保持和變更

5.1認證證書的有效期

5.2 認證證書的變更

5.3 認證的暫停、登出和撤消

6 認證標誌的使用規定

6.1認證標誌的使用

6.2准許使用的標誌樣式

6.3 加施方式

7 收費

附件1:水泥助磨劑產品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附件2:水泥助磨劑產品描述表

附件3:水泥助磨劑產品檢驗專案和要求

1 適用範圍

本實施規則適用於水泥助磨劑產品的自願性認證。

助磨劑是指在水泥粉磨時加入的起助磨作用而又不損害水泥效能的外加劑,其加入量應不超過水泥質量的1%。

2 認證模式

產品抽樣檢測+初始工廠審查+獲證後監督

3 認證的基本程式

3.1認證的申請

3.2 產品抽樣檢驗

3.3 初次認證現場審查

3.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准

3.5 獲證後的監督和複評

4 認證實施基本要求

4.1認證申請

4.1.1申請單元的劃分

根據申請認證的水泥助磨劑產品的組成、種類將水泥助磨劑分為液體助磨劑和粉體助磨劑兩個認證單元。同一製造商、同一型號產品,但生產場地不同時,應作為不同的認證單元。

4.1.2 申請檔案

申請人應提交正式委託認證的申請並隨附ctc有關規定所要求的檔案資料:

a)生產廠概況和註冊證明材料;

b)生產廠質量管理檔案;

c)產品生產依據的標準、安全效能指標規定;

d)產品檢驗報告;

e)生產/檢驗所需的主要裝置、儀器清單及檢測裝置計量檢定證書。必要時,提供委託檢驗協議和有關證明材料;

f)產品描述和產品的加工工藝流程簡述;

g)關鍵原/輔材料及其**商清單;

h) 其它資料。

4.2 樣品檢測

4.2.1 根據申請人申請的認證產品範圍進行產品的抽樣檢測,檢測依據的標準為規則中明確的產品標準。

4.2.2 檢測組批規則及檢測專案

水泥助磨劑產品的檢測組批規則及檢測專案參照行業標準制定。申請認證的水泥助磨劑產品檢測所需樣品數量及檢測專案詳見附件3。

4.3 初始工廠審查

4.3.1 工廠審查時間

一般情況下,申報資料符合要求後進行工廠審查。

工廠審查時間根據所申請認證產品的單元數量確定,並適當考慮工廠的生產規模,一般每個加工場所為2至6個人日。

4.3.2 工廠審查內容

4.3.2.1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為本規則覆蓋產品初始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的基本要求。需要時,按照認證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4.3.2.2 產品一致性檢查

a)申請認證產品的關鍵原/輔材料是否與申報時一致;

b)申請認證產品是否按照規定的檢測頻度進行檢測;

c)現場抽採樣品進行安全效能檢測。

4.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准

4.4.1 認證結果評價

4.4.1.1 樣品檢測

檢測專案應全部合格,如有任一不合格,則認證終止,申請人經整改後可重新申請認證。

4.4.1.2 初始工廠審查

評價結果可分為三個等級

a) 如果整個審查過程中未發現不符合項,則工廠審查合格。

b) 如果發現輕微的不符合項,不危及到認證產品符合安全標準時,工廠應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措施,報審查組確認其措施有效後,則工廠審查合格。

c) 如果發現嚴重不符合項或生產廠的質量保證能力不具備生產滿足認證要求的產品時,則終止審查。

4.4.2 認證結果的批准

認證機構對工廠審查和樣品檢測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工廠審查以及樣品檢測均符合要求,經認證機構評定後,頒發認證證書。認證證書的使用應符合ctc的要求。

4.4.3 認證時限

認證時限是指自受理認證之日起至頒發認證證書時止所實際發生的工作日,包括工廠審查時間、樣品檢測時間、認證結論評定和批准時間、證書製作時間。

樣品檢測時間為根據混凝土外加劑及防水材料的檢驗專案所需的時間決定,一般情況下,不超過該產品按相關標準檢測的兩倍工作日時間。

提交工廠審查報告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認證結論評定、批准時間以及證書製作時間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4.5 獲證後的監督

4.5.1 獲證後監督檢查頻次

4.5.1.2 一般情況下從獲證後的12個月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4.5.1.3若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可增加監督頻次:

a) 獲證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使用者提出投訴,並經查實為持證人責任的;

b) 認證機構有足夠理由對獲證產品與標準安全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質疑時;

c) 有足夠資訊表明因變更組織機構、生產條件、質量管理體系等,從而可能影響產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時。

4.5.2 監督的內容

4.5.2.1 方式

獲證後監督的方式為:工廠檢查 + 認證產品一致性檢查+ 樣品檢測。

4.5.2.2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

工廠產品質量保證能力檢查按附件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實施。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的時間為每個加工場所1-4個人日。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從獲證起的四年內,其檢查範圍應覆蓋附件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的全部內容。獲證後的第五年,應按附件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的規定對工廠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審核內容和審核時間與初次工廠審查相同。

4.5.2.3 產品一致性檢查

同本規則4.2.2.2的規定。

4.5.2.4 樣品檢測

獲證起的四年內,對生產廠的獲證產品,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單元的產品進行效能檢測;獲證後的第五年,按照認證單元對具代表性的產品進行效能檢測,樣品數量及檢測專案見附件3。

4.5.3 獲證後監督結果的評價

監督檢查合格後,可以繼續保持認證資格使用認證標誌。如果存在不符合項,則應在3個月內進行整改。逾期將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並對外公告。

5 認證證書的保持和變更

5.1 認證證書的有效期

本規則覆蓋產品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證書的有效性依靠認證機構定期的監督獲得保持。

5.2 認證證書的變更

5.2.1 變更程式

認證證書持有者需要變更與已經獲得認證產品同一單元的產品認證範圍時,應從認證申請開始辦理手續,認證機構應核查變更產品與原認證產品的一致性, 確認原認證結果對變更產品的有效性,根據差異做補充檢測或檢查,並根據認證證書持有者的要求單獨頒發認證證書或換發認證證書。

5.2.2 樣品要求

按照變更程式要求,對變更產品進行引數比較,確認需進行檢驗的產品,並根據附件3的要求檢驗。

5.3 認證的暫停、登出和撤消

認證的暫停、登出或撤消按產品認證的有關規定的要求執行。

6 認證標誌使用的規定

6.1認證標誌的使用

本規則覆蓋產品不允許加施任何形式的變形認證標誌。申請認證的生產企業在通過認證並取得認證證書後,可以在獲准認證產品上使用認證標誌和認證號。

6.2 准許使用的標誌樣式

具體的標誌樣式詳見《中國建築材料檢驗認證中心自願性產品認證標誌樣式及說明》。

6.3 加施方式

可以採用國家統一印製的標準規格標誌,或者採用印刷方式。應將認證標誌加施在最小銷售包裝、標籤或產品說明書上。

7 收費

認證收費由ctc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收取。

附件1產品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為保證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與已獲型式試驗合格的樣品的一致性,工廠應滿足本檔案規定的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1 職責和資源

1.1 質量負責人

工廠應在組織內指定一名質量負責人,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

a) 負責建立滿足本檔案要求的質量體系,並確保其實施和保持;

b) 建立檔案化的程式,確保認證標誌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確保加貼認證標誌的產品符合認證標準的要求;

c) 確保認證產品受控零部件和材料變更時向認證中心申報確認;

d) 與認證中心保持聯絡並協調有關認證事宜。

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充分的能力勝任本職工作。

1.2 資源

工廠應配備必須的生產裝置和檢驗裝置以滿足穩定生產符合認證標準的產品要求;應配備相應的人力資源,確保從事對產品質量有影響工作的人員具備必要的能力;建立並保持適宜產品生產、檢驗試驗、儲存等必備的環境。

2 檔案和記錄

2.1質量檔案

工廠應建立、保持檔案化的認證產品的質量計畫或類似檔案,以及為確保產品質量的相關過程有效運作和控制需要的檔案。質量計畫應包括產品設計目標、實現過程、檢測及有關資源的規定,以及產品獲證後對獲證產品的變更(標準、工藝、關鍵件等)、標誌的使用管理等的規定。

產品設計標準或規範應是質量計畫的其中乙個內容,其要求應不低於有關該產品的國家標準要求。

2.2檔案控制

工廠應建立並保持檔案化的程式以對本文要求的檔案和資料進行有效的控制。這些控制應確保:

a) 檔案發布前和更改應由授權人批准,以確保其適宜性;

b) 檔案的更改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防止作廢檔案的非預期使用;

c)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相應檔案的有效版本。

2.3質量記錄

工廠應建立並保持檔案化的質量記錄的標識、儲存、保管和處理的檔案化程式.質量記錄應清晰、完整以作為產品符合規定要求的證據。

質量記錄的儲存期限應不少於二年。

3 採購和進貨檢驗

3.1 **商的控制

工廠應制定對關鍵材料的**商的選擇、評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式,以確保**商具***生產關鍵材料滿足要求的能力。

工廠應儲存對**商的選擇評價和日常管理記錄。

3.2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驗證

工廠應建立並保持對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的程式,以確保受控零部件和材料滿足認證所規定的要求。

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可由工廠進行,也可以由**商完成。當由**商檢驗時,工廠應對**商提出明確的檢驗要求。

工廠應儲存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記錄、確認檢驗記錄及**商提供的合格證明及有關檢驗資料等。

4 生產過程控制和過程檢驗

4.1工序控制

工廠應對關鍵生產工序進行識別,關鍵工序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能力,如果該工序沒有檔案規定就不能保證產品質量時,則應制定相應的工藝作業指導書,使生產過程受控。

4.2環境控制

產品生產過程中如對環境條件有要求,工廠應保證工作環境滿足規定的要求。

4.3過程監控

工廠應對影響產品主要效能和產品認證評價指標的關鍵引數及其控制做出明確規定,且符合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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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編號 cnca n 009 2011 2011 12 01 發布2012 03 01實施 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目錄1 目的和範圍 2 認證機構要求 3 認證人員要求 4 認證依據 5 認證程式 6 認證後管理 7 再認證 8 認證證書 認證標誌的管理 9 資訊報告 10 認證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