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扶梯定期檢驗自檢報告書

2022-07-19 18:51:05 字數 917 閱讀 6044

電梯定期檢驗自檢報告書

——自動扶梯和自動行人路

裝置註冊**

使用單位名稱

裝置安裝位址

使用單位裝置編號

企業自檢人員

維保單位(蓋章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寫說明

1、自檢結果欄統一規定為:檢驗合格項填寫「√」、不合格項填寫「×」、無此項填「/」。自檢結論欄根據相應自檢結果填寫「合格」、「不合格」或「無此項」,每個自檢結論欄只填寫唯一的結論。

2、有測試資料的專案應填寫實測資料,有需要說明的專案,可用簡單文字說明。

3、所有專案的自檢結果、自檢結論及**中的資料應根據自動扶梯或自動行人路的實際情況填寫,不應有空項,對於不適用的專案填寫無此項。

4、本報告書如果填寫有誤,應畫雙斜線進行槓改,在旁邊寫上正確資料,更改後應簽上自檢人員姓名及更改日期。錯誤之處不得使用塗改液、塗改帶或其它方式進行更改。

5、本報告書應手工填寫,不得採用影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寫。

6、自檢過程中如有不合格專案,應在整改意見欄中如實填寫整改意見及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如沒有整改專案則填寫「/」。欄目相應人員處應有施工人員及質檢員的簽名及日期。

7、本報告書的結論頁應如實填寫自檢結論。

8、本報告書的封面和結論頁必須有維保單位技術負責人、維保人員、質檢員的簽字和日期,並加蓋維保施工單位公章,否則本報告書無效。

9、維保單位對自檢報告書的真實性及其與實物的一致性負責。

10、本報告書一律採用簽字筆或藍、黑墨水筆填寫。

11、本報告書原件交檢驗機構存檔。

注:標有★的專案為根據有關規定,對於允許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標準生產的自動扶梯和自動行人路,可以按照《自動扶梯和自動行人路監督檢驗規程》(國質檢鍋[2002]360號)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的專案。

電梯定期檢驗自檢報告書(自動扶梯與自動行人路)

自動扶梯定期自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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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定期檢驗自檢報告書

自動扶梯和自動行人路 裝置註冊 使用單位名稱 裝置安裝位址 使用單位裝置編號 企業自檢人員 維保單位 蓋章技術負責人 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寫說明 1 自檢結果欄統一規定為 檢驗合格項填寫 不合格項填寫 無此項填 自檢結論欄根據相應自檢結果填寫 合格 不合格 或 無此項 每個自檢結論欄只填寫唯一的結...

扶梯定期檢驗自檢報告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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