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2 範圍
進入公司內的所有氣瓶。
3 職責
3.1 安環部負責對公司內氣瓶的安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3.2 **部負責建立氣瓶採購檔案(即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氣瓶編號、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定期檢驗證與記錄等(附件1);
3.3 庫房部負責對氣瓶出、入庫的情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外觀檢查、入、出庫時間、領用部門和數量;
3.4 使用部門負責氣瓶使用和存放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內容
4.1 氣瓶檢驗內容
4.1.1 氣瓶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有檢驗標誌,是否超過檢驗週期;氣瓶檢驗週期的規定是:
對於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對於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對於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4.1.2 氣瓶的外觀檢查主要是檢查氣瓶外觀漆色是否良好,色標與盛裝的氣體是否相符;外觀有無缺陷,有無機械性損傷和嚴重腐蝕;氣瓶安全附件瓶帽、瓶閥、防振動圈等附件是否齊全;氣瓶上有無規定標記,如製造鋼印、檢驗鋼印、氣體名稱等。
4.2 氣瓶使用
4.2.1 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顏色標記和標識;
4.2.2 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盛裝的氣體。暫時不用的氣瓶放置地點需與火源隔離,離明火在10m以外;
4.2.3 氣瓶立放時應採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4.2.4 嚴禁敲擊、碰撞和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4.2.5 嚴禁使用超過40度的熱源對氣瓶進行加熱;
4.2.6 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
4.2.7 氣瓶投入使用後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4.3 氣瓶存放
4.3.1 氣瓶應儲存地方應有醒目的安全標誌;
4.3.2 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通風良好,保持乾燥,不允許有通往室外的溝道等;
4.3.3 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並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4.3.4 氣體分種類存放,並空、實瓶分開放置,嚴禁混放;氣瓶放置需有明顯的標記,且防傾倒措施可靠;
4.3.5 盛裝毒性氣體或相互接觸後能引起燃燒、**以及產生毒物的氣瓶,在附近設定防毒護具或消防器材;
4.3.6 作業現場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五瓶;
4.3.7 嚴禁暴曬,嚴禁用40度以上熱源加熱瓶體;
5 氣瓶事故處理
5.1 氣瓶發生事故時,首先應考慮如何採取有效的措施減少事故造成損失。
5.2 當氣瓶受到外界火焰威脅時,若火焰尚未波及氣瓶,應全力撲滅;若火焰已波及氣瓶,應將氣瓶轉移到安全地方或噴射大量水進行冷卻;若火焰發自瓶閥,應迅速關閉瓶閥切斷氣源。
5.3 當氣瓶發生洩漏事故時,應根據氣瓶的洩漏部位、洩漏量、洩漏氣體性質及影響情況,就地阻止。如不能阻止,可根據氣瓶盛裝氣體的性質,將洩漏的氣瓶浸入到冷水池中或石灰池中使之吸收;若有大量的毒性氣體,周圍人員需迅速疏散,並穿戴防護用品進行處理;如果是可燃氣體,應迅速處置,做好各項滅火工作,噴水冷卻。
6 本規定至下發之日起執行。
7 本規定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大連橡膠塑料機械股份****
安技環保部
2023年5月10日
充裝介質:
設計壁厚(mm):
公稱工作壓力(mpa):
容積(l):
附表氣瓶數量:
填報部門填報人:
部門部長確認(簽字日期:
填報人和部門領導對本表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氣瓶安全管理檔案
**商名稱日期總瓶數:
**商法人確認簽字單位蓋章)
氣瓶的安全管理規定
氣瓶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主要是指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氣瓶。從安全角度看,氣瓶與其他壓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 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 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 二是,由於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即要求的試驗壓力比...
氣瓶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正常進行,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一 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可燃 助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於10公尺,應保證氣瓶瓶體乾燥 二 禁止敲擊 碰撞 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嚴禁用帶油的手套開氣瓶 三 瓶...
氣瓶安全管理規定
一 氣瓶儲存 1 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要了解氣瓶 氣體的安全知識。2 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可燃 助燃氣體氣源 距離明火10公尺以外。3 瓶庫有明顯的 禁止煙火 的安全標誌,並備有滅火器。4 空瓶 實瓶應分開存放,乙炔瓶與氧氣瓶不能同儲一室。5 儲氣的氣瓶應戴好瓶帽,實瓶一般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