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安全管理規定

2022-04-05 19:10:17 字數 1280 閱讀 8072

為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正常進行,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於10公尺,應保證氣瓶瓶體乾燥;

(二) 禁止敲擊、碰撞;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嚴禁用帶油的手套開氣瓶;

(三) 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四) 夏季要有防日光爆曬的措施;

(五) 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不得置於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

(六) 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餘壓不得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餘量不少於規定充裝量的0.5%~1.0%;

(七) 使用人員不得任意修理氣壓調節表,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修理;專業人員應經常檢查乙炔氣瓶回火防止器是否完好。

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 氣瓶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或金屬鏈繩吊裝;氣瓶不得與電氣裝置或帶電導線連線;

(二) 氣瓶必須配好瓶冒,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旋緊瓶冒,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動或撞擊。

三、氣瓶的驗收規定

(一) 對廠家送來的滿瓶,須進行抽樣檢查,先對抽樣氣瓶進行編號,再進行過秤,記錄氣瓶重量;

(二) 空瓶出廠時,再對抽樣瓶進行過秤,記錄下空瓶重量;

(三) 如發現氣體重量達不到合同的重量要求,應立即將抽查結果上報質管部。

四、儲存、運輸氣瓶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 氣瓶應置於專用倉庫儲存,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二) 氣瓶入庫前,應嚴格審核合格票籤,做好記錄。如無合格票籤的,應追查核實原始記錄單,驗證無誤後才能進庫儲存;

(三) 氣瓶收發應有詳細記錄,註明領用單位、領用日期、鋼瓶編號及領用人等;

(四) 旋緊瓶冒、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應防止滾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空瓶與滿瓶應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誌;

(五) 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互相接觸後能引起燃燒、**的氣瓶,須分開儲存,並在附近設有防毒用具及滅火器材;

(六) 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

(七) 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儲存過程中須豎直,且不得與氧氣瓶距離小於5公尺。

五、處罰

凡違反本規定者,安保部將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試行)》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罰。

六、其他

(一) 本規定由保障部負責解釋。

(二)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試行,試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提出,以便修改、補充、協調、完善。

保障部2023年10月25日

氣瓶安全管理規定

一 氣瓶儲存 1 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要了解氣瓶 氣體的安全知識。2 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可燃 助燃氣體氣源 距離明火10公尺以外。3 瓶庫有明顯的 禁止煙火 的安全標誌,並備有滅火器。4 空瓶 實瓶應分開存放,乙炔瓶與氧氣瓶不能同儲一室。5 儲氣的氣瓶應戴好瓶帽,實瓶一般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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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為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種氣瓶在使用 儲存 搬運等環節發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規定。二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氧氣 乙炔 氮氣等氣瓶的安全管理。三內容1.氣瓶存放場所必須符合防火建築 級要求,倉庫與周邊建築物要有安全距離 2.應有良好的通風 降溫措施,避免陽光曝曬,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 防止雨 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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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主要是指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氣瓶。從安全角度看,氣瓶與其他壓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 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 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 二是,由於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即要求的試驗壓力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