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報廢生產線銷爆處理安全管理規程

2022-04-05 19:34:06 字數 3932 閱讀 6603

4.2 評審及批覆

4.2.1 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在接收立項申請後,應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業主提交的申請立項檔案進行評審。

4.2.2 通過專家評審並落實專家評審意見後,由業主報工程所在地省級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開始銷爆處理工程施工。

4.3 工程承包單位

4.3.1 工程承包單位應具有相應的民爆行業技術專家(外聘亦可),並為專案所有涉危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採用爆破法進行銷爆處理的工程承包單位,應具有《爆破安全規程》(gb6722)規定的爆破設計資質和爆破施工資質,具有相應的爆破作業人員。

4.3.2 工程承包單位應與業主簽訂銷爆處理工程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4.4 技術方案設計

4.4.1 工程承包單位應對報廢生產線進行危險源、點統計,列出危險源、點明細(包括對所有危險性建築物的地面、牆面、頂棚、室內沉澱池、生產裝置、裝置、管線、地溝以及室外沉澱池、窨井、下水道等設施進行全面仔細檢查,分類進行統計,列出生產裝置和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使用年月、接觸的介質;列出管線的型號、規格、接觸的介質和使用年月;列出地溝、沉澱池和窨井的結構,流經或接觸的介質,破損及修補的記錄;列出工房的結構、建築面積、牆面面積等)。全面掌握報廢生產線上危險源、點位置,危險品種類、數量、感度特性等,並對一旦發生燃燒**事故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

4.4.2 工程承包單位應根據危險源、點統計資料,明確銷爆處理範圍,選擇安全可靠的銷爆處理方法和技術途徑,編制銷爆處理技術方案設計檔案。

銷爆處理主要方法包括:

(1)水沖洗法。主要對生產線上存在的危險品粉塵及地溝等處的危險品沉積物進行初步清理;

(2)蒸汽(熱水)燻蒸吹掃(蒸煮沖洗)法。主要對生產線存在的粘附危險品藥垢進行清理;

(3)化學處理法。根據不同危險品,採取不同的化學處理液對危險品進行銷爆處理;

(4)燒毀法。在用水沖洗或或化學處理後,可對建築物內的地面、牆面等採用明火預燒,進一步消除殘留危險品;對廢藥和拆除的裝置、管線等在燒毀場進行燒毀;

(5)爆破法。通過爆破拆除建、構築物,利用衝擊波進一步殉爆隱蔽工程中的殘留危險品。

4.5 施工組織設計

4.5.1 工程承包單位應成立銷爆處理工程專案部(專案部中應有業主方人員參加),負責銷爆處理工程的統一管理、協調工作,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檔案(應有施工安全專篇)。

4.5.2 專案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等。

4.5.3 專案部人員應具備工藝技術管理、銷爆處理的安全知識和實踐經驗。施工人員上崗前應由專案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銷爆處理作業。

4.6 施工安全措施

4.6.1 銷爆處理施工組織與實施應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wj9049)、《接觸火藥、炸藥、火工品藥劑的廢舊裝置、管道及附件安全處理要求》(wj2531)、《廢火藥、炸藥、彈藥、引信及火工品處理、銷毀與貯運安全技術要求》(gjb5120 )等相關規定執行。銷爆處理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6.2 工程承包單位應與有關協作方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銷爆處理施工所用特種裝置必須是合格裝置,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特種作業證書。

4.6.3 銷爆處理施工所用的危險化學品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銷毀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的規定。

4.6.4 採用爆破法進行銷爆處理施工所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銷毀應符合《民用**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等的規定。

4.6.5 銷爆處理作業人員應穿戴防(導)靜電或棉製品服裝,接觸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化學品的作業人員應配備符合防護用品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4.6.6 銷爆處理作業應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工具。

4.6.7 銷爆處理作業應定崗、定員。在滿足安全作業條件下儘量減少作業場所的作業人員。

4.6.8 銷爆處理時,作業人員嚴禁攜帶無線電通訊工具。

4.6.9 銷爆處理作業區域應由安全保衛人員值班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等出入,在銷爆作業場所鄰近區域不應進行其它生產和施工等。

4.6.10 在暴雨、雷電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進行銷爆處理作業。

4.6.11 銷爆處理作業宜分工序、分工房進行,相鄰工房、相連工序不得同時進行作業。

4.6.12 銷爆處理作業場所的溝、坑、孔洞等隱蔽危險部位應設圍欄或蓋板,並在醒目處懸掛警示牌。

4.6.13 需要對裝置進行火燒和焊接(或解體)等動火作業時,作業前必須對所處理裝置、管道中及周圍環境的殘藥進行徹底清理,對兩端封堵的空心軸、夾層裝置、開關等,應進行預燒處理或化學處理;拆卸裝置和與裝置有關的零部件時,應對夾縫等隱蔽處可能存有的炸藥的部位進行特殊處理;截斷曾經輸送過**性物質的管道時,應進行水沖洗、蒸煮、化學處理等處理,並確認已處理乾淨。

4.6.14登高、下罐槽作業,應有安全防護措施,並有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4.6.15 已拆下而未經火燒處理的報廢裝置、裝置和管線應與其它裝置隔離存放,並設定警示牌,標明危險裝置名稱(全稱)和原使用場所,加強保管,防止丟失。

4.6.16 需在銷毀場進行銷爆處理的裝置、裝置及管線,應於當天處理完畢,不得停放過夜,如遇特殊情況,應指派專人值守至處理完畢為止。

4.6.17 火燒處理後的裝置、裝置、管線和設施,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人員現場檢查驗收,出具安全處理證明,辦理造冊登記和移交驗收合格證後方可轉運、入庫或貯存。作為廢品處理的必須進行徹底銷爆處理。

4.6.18 對運輸過危險品的車輛和轉運器具應及時進行清理,車廂和器具內不得殘留危險品。

4.6.19 銷爆處理作業過程中遇到異常情況或與原設計方案不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分析判斷並報告現場負責人。經查明原因,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現場負責人下達恢復作業指令,方可繼續作業。

4.6.20 銷爆處理作業應盡可能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產生,化學法銷爆處理產生的廢液和用於沖洗工(庫)房和裝置、裝置及管線等設施的廢水應進行無害化處理,避免汙染水源。

4.6.21 工程承包單位在銷爆處理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自檢驗收,確保銷爆處理施工質量。自檢驗收環節包括:

(1)對主地溝、分支地溝和地坑進行掩埋前,由工程承包單位自檢驗收組取樣檢測驗收合格,並經業主確認後方可掩埋;

(2)對各種槽罐等裝置在銷爆處理結束時,混合液排放前,由工程承包單位自檢驗收合格後方可排放;

(3)對可能有殘留危險品的裝置、裝置及管線進行驗收前,應抽取裝置、裝置及管線噴灑少許酒精進行火燒試驗,無危險品燃燒反應後方可驗收。

4.7 工程驗收

4.7.1 工程承包單位銷爆處理完成、自檢驗收合格後,應向業主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報告,同時提交下列資料:

(1)銷爆處理技術方案及施工組織方案的變更材料;

(2)銷爆處理作業人員的名單及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資料;

(3)包括消防、保衛、醫療救護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銷爆處理作業記錄和檢測結果;

(5)銷爆處理作業的影像資料(報廢生產線原貌、銷爆處理作業過程、拆除過程、銷爆處理後面貌、拆除後的面貌);

(6)自檢驗收記錄;

(7)銷爆處理工程施工總結報告(含專案概況,銷爆處理作業區域總平面竣工圖)。

4.7.2 根據工程承包單位驗收申請報告和提供資料,業主按銷爆處理工程承包合同逐項檢查驗收,做出驗收結論。

4.7.3 業主驗收合格後,應向工程所在地省級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銷爆處理工程竣工驗收,專家組成員不應少於5人。

4.7.4 銷爆處理工程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1)銷爆處理工程應徹底消除報廢生產線生產裝置、裝置、管線及建構築物和場地的燃燒、**、中毒危險源,並應符合銷爆處理工程的批准檔案、承包合同和專家評審意見的要求;

(2)銷爆處理後的裝置、裝置、管線及建構築物等,其表面和內部不得有目力可辨的危險品附著物;

3)批覆的銷爆處理範圍內應拆除的裝置、裝置、管線及建構築物,應將建構築物和裝置等拆除至室內地坪不小於-0.10m處;

(4)銷爆處理並拆除後的場地上,採用隨機火燒檢驗,無危險品燃燒**反應。按比例抽取部分區域的物件進行火燒檢驗,或在可進行火燒處理的部位噴灑酒精進行火燒檢驗,檢查無危險品燃燒**現象,必要時可抽樣進行理化檢測。

爆破器材爆破員職責

1 必須嚴格遵守 民用 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2 負責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遺失,轉交他人,不擅自銷毀和挪做它用。3 嚴格按照爆破器材審批單上審的地點使用並按爆破規定進行爆破業。4 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作細則。及時制止違反爆破器材管規則行為的人與事,情節嚴重的向機關報告。在異常情況下停止或期爆破。5 ...

爆破器材銷毀處理制度

平安礦業 一 經過檢驗,確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或國家標準的爆破器材,都應銷毀。二 銷毀爆破器材時,必須登記造冊並編寫書面報告。報告中應說明被銷毀爆破器材的名稱 數量 銷毀原因,銷毀方法,銷毀地點和時間,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報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級主管部門,單位總工程師或爆破工作領導人 單位安全部...

爆破器材管理辦法

民用 物品管理辦法 試行 為加強本專案部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和爆破作業管理,規範審批領用管理程式和爆破作業的協調管理,根據 民用 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爆破安全規程 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標準 等國家法規 標準的有關規定,以及指揮部 民用 物品管理制度 的要求,對火工產品的審批領用及爆破作業管理制定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