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終止協議

2022-07-07 02:24:02 字數 846 閱讀 6335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書

出租房:綏中濱海盛邦基業旅遊置業****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23年7月1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山海同灣西側商業2號樓一層1-3號門市房,建築面積40平方公尺。目前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賃合同,經雙方協議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23年7月1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裝置等,返還前, 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裝置、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3、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添附歸甲方無償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裝置、物品等,如有損壞,原價賠償賠償,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後,如房屋內仍存有乙方裝置或物品, 視為乙方放棄上述裝置或物品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置。處置上述裝置或物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回房屋,乙方除按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用外, 每逾期一日, 甲方有權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5、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 甲方有權用押金沖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6、原租賃合同終止後,任何一方均無需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7、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綏中濱海盛邦基業旅遊置業****乙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終止協議 本 終止協議 本協議 由以下兩方於2011年10月 日 生效日 簽署並生效。出租方 甲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 及承租方 乙方 註冊位址 在本協議項下,當合適時,甲方和乙方合稱 雙方 單獨時稱 一方 鑑於雙方就的房屋租賃事宜簽署 房屋租賃協議 租賃期限為2010年3月21日至...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出租方 甲方 通訊位址 河北省 身份證號 13 聯絡 18 承租方 乙方 張 通訊位址 河北 身份證號碼 鑑於 甲方與 以下簡稱 公司 於2014年7月30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 原合同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河北省 房屋,租賃期限為 年,經甲 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合同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現...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出租人 甲方證件 身份證號 住址 承租人 乙方證件 身份證號 住址 甲 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了 房屋租賃合同 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作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 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協議,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