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巡檢作業規範

2022-06-08 08:12:03 字數 2437 閱讀 1555

1. 目的:

為確保產品品質穩定、環保、安全符合要求,使生產過程能在有效的管制狀態下執行,特制訂本作業規範

2. 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外協工廠質量控制作業

3.定義:

自檢:操作員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對自已加工好的配件或半成品按照《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檢查,合格品後轉入下工序,不合格品挑揀出來或者自已返工;

互檢:是指操作員對上工序流入本工序加工的半成品按照《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檢查,合格品繼續加工,不合格品退回給上工序返工。

專檢:是指為了控制產品品質的需要,專門設定的全檢人員

4. 工作職責

4.1 物料上線時的確認。

4.1 負責首件確認及生產中的巡迴檢驗。

4.1. 品質、環保、安全異常時開出異常反饋單,並跟進措施的執**況。

5. 工作內容

5.1 產前準備

5.1.1 檢查檢驗所需儀器、裝置的運**況是否正常,作好儀器、裝置的點檢、標識與保養工作

5.1.2 提前準備檢驗所需的《檢驗規範》、工程樣品、ecn、bom、包裝資料等檢驗所必須之工程資料;提前查閱相關資料並掌握檢驗要點、重點專案及檢驗技巧。

5.1.3 生產線領取物料後, ipqc人員根據工程樣品、bom等工程資料,提前核對生產線所領用物料的規格、型號是否符合產品要求;若發現異常,及時反饋給生產線現場管理人員予以改善,同時向上級反饋;並跟蹤其改善結果。

5.2 首件檢查

5.2.1 生產人員應在更換機種時、更換材料時或停機後恢復生產時實施首件檢查(含更換材料、模具修改、機台調整、工程變更等之首件)。

5.2.2 生產線應在生產前1小時製作好首件,填寫首件檢驗報表連同首件交由ipqc進行檢驗確認。

5.2.3 ipqc進行首件確認時應依相關資料(如bom清單、生產任務單、工藝變更單、圖紙、樣品等)進行核對,並根據相關檢驗標準對樣品進行外觀與效能等檢驗。

5.2.4 首件由ipqc檢驗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首件若判定不合格,經品質經理及以上人員確認後需退回生產單位,由其重新進行首件製作並重新送檢,並追查不合格原因。

5.3 生產操作員要做好「自檢、互檢、專檢」三檢相結合的自主檢查;

5.3.1 生產操作員在生產過程中﹐應依據相關作業指導書或檢驗規範逐一進行自主檢查,並於重要工位留下記錄備查(如全檢全測之工序)

5.3.2 在自主檢查或各全檢工序中若發現不合格品時需依《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式》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理。

5.3.3 為加強品質管控,作業人員除本身需對產品進行「自檢」外,還需對上工序流下之產品進行「互檢」動作。

5.4 巡迴檢查

5.4.1 生產線正常生產時,ipqc員進行製程中巡檢,在巡檢過程中,ipqc員必須核對生產作業人員是否按《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作業;生產工藝是否符合產品工藝要求;生產物料是否符合工程資料要求.

確認準確無誤後,ipqc員根據生產流程之順序, 不定時對生產線每一道工序進行巡迴檢驗,對關鍵工序、重要工序、品質容易出現問題的工序,將進行崗位定點抽檢檢驗,以監控產品品質,防止大批量的不合格品的發生。並每小時必須隨機抽測生產線的3--5pcs產品進行檢驗測試, 同時將結果記錄於《巡檢記錄表》中。

5.4.2 巡迴檢查中的控制點依相關工序確定,所有控制點的檢查專案及其檢查結果必須記錄於相關巡檢記錄表內,呈品質組長簽核。

生產過程中因人員、崗位變更時,需確保操作人員能了解作業要求。

5.4.3 生產過程中由於零件缺損或其他原因造成材料短缺而需補散料時,其材料上線前須實施全檢,並通知ipqc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5.4.4巡迴檢查中如發現不合格品時需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如發生品質異常時則需開立《異常跟蹤表》,要求相關部門解決。

5.4.5 對於檢驗中發現不合格且經品管判定需返工處理時,由生產單位進行返工,ipqc全程跟進返工狀況並對返工品進行複檢。

5.4.6巡迴檢查中ipqc需對生產單位作業指導書之懸掛狀況進行管控,並需對操作人員之作業動作進行監督,對於違規作業者須及時提出糾正並視具體情況作其他相應處理。

5.6 異常處理

5.6.1 當在巡檢過程中若出現重大品質異常,不良率超過10%,導致大批量不良品或無法生產時,ipqc員必須及時知會生產線現場管理人員和pe/qe工程師予以現場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停線申請, 並知會相關部門責任人員解決;待問題改善後,通知生產線復產,並跟蹤改善效果。

5.6.2 其它異常參照《不合格處理程式》執行。

5.7資料分析及總結

5.7.1 ipqc員每天及時負責收集、整理、核查生產線各種生產、品質記錄報表, 經生產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後、送交品質主管審核後,進行資料分析,以便考察目標合格率完成狀況,然後予以存檔。

5.7.2 及時將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品質狀況記錄於工作筆記中,並將資訊傳達於該產品檢驗之相關人員知悉。

5.7.3 關閉、清點、整理檢驗所使用的儀器、裝置,治、工、夾具,擺放在適當區域,做好5s的維護工作。

6 記錄表單

6.1 《首件檢驗記錄表》

6.2 《巡檢記錄表》

6.3 《品質異常處理單》

IPQC製程巡檢工作規範0404

1.目的 規範ipqc製程品質控制重點及作業方法,使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得到有效控制。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的ipqc檢驗工作。3.定義 3.1 ipqc 即生產過程品質控制 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是指領料生 產以後,到成品加工完成時的品質管理活動 3.2 rohs...

IPQC巡檢檢驗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規範品質人員對過程產品製作檢驗時間 頻率 數量等作有效的檢測及控制,特制定本巡檢檢驗作業指導。2.0定義 2.1ipqc 製程品質控制。3.0職責 3.1現場質檢員按巡檢指示負責檢驗確認,巡檢確認合格,繼續生產。3.2生產部按標準配合質檢員完成巡檢。3.3技術部提供相關的技術指引及支援...

IPQC檢驗規範

檔案編號 bc qczl bz 版本 v1.0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本歷史 規範成品出貨檢驗流程,防止不合格品出貨,及時發現 糾正產品質量隱患,保證產品質量,以滿足客戶需求。本規範適用於公司內各種生產 成品 外購成品或單品需直接出貨的產品做入庫前的檢驗及試驗。3.1 綜合質量管理部 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