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措施計畫

2022-05-30 22:24:03 字數 3784 閱讀 5104

煤礦水害是煤礦五大自然災害之一,如果防治措施和手段不到位,一旦礦井發生水災,將給煤礦帶來巨大的災難。礦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中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為此,特編制毛寨煤礦防治水安全措施計畫。

(1)地表水

拖長江自南向東北向井田邊界流過,為山區雨源型河流,流量變化大,雨季河水暴漲,枯季河水較小。開採如未留設足夠保護煤柱,使地面產生裂隙,河水可能灌入礦井井下。

大氣降水是礦井充水的主要因素,一般地表風化裂隙、切割煤系地層的沖溝滲入礦井。

開採過程中採動裂隙或地表水進入採空區將礦井間接充水的主要水患,必須重視。

(2)頂底板裂隙水

裂隙水是礦井直接充水因素,以淋滴水形式出現,裂隙發育地段礦井充水有所增加,隨著開採深度的增加,水量愈來愈小。

開採後頂底板均將發生跨塌或移動,若採動塌陷裂隙貫穿破壞隔離水層將形成導水通道。更主要的是大氣降水也可能通過地表的採動塌陷裂隙滲入礦井,使礦井湧水量突然上公升。因此頂底板裂隙水也是礦井充水的隱患之一。

(3)採空區及老窯積水

礦區內及周圍鄰近礦井存在採空區、老窯積水對礦井威脅很大,老窯水是本礦不可忽視的充水因素之一,現已停採的老窯,一般有積水當礦井巷道接近露頭地帶,揭穿老窯時,老窯水會滲入礦井。一方面老窯水通過裂隙滲入礦井,增加礦井湧水量;另一方面是老窯之間互相穿透,一旦乙個小窯被淹,立即殃機一大片。因此採空區及老窯積水是礦井充水的又一水患。

(4)斷層水

地質報告對礦區斷層調查粗略,生產中應特別注意未發現的斷層若與上部採空連同,則可能構成良好的充水通道,將是礦井充水的又一隱患。

(1)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情況,並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採範圍、開採年限、積水情況等。針對煤層淺部小窯老空區較多的特點,在地質部門所做工作的基礎上,礦井生產單位必須採用先進的手段,查清老空區分布範圍,留設安全煤柱。

(2)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水害預報,並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3)井巷在掘進過程中必須邊探邊掘,掌握前方水文情況,若發現有水患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向前掘進,並將出水點位置標於井上下對照圖或採掘工程平面圖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點或地段,必須進行水溫、水量、水質等地下水動態和鬆散含水層湧水含砂量綜合觀測和分析,防止滯後突水。

(4)採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出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措施,立即報告礦排程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5)井下和地面排水設施保證完好,所設水倉、沉澱池、水溝要及時進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6)每年雨季前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成立防洪搶險隊伍,並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7)防水安全煤岩柱如井田邊界煤柱和採區隔離煤柱,必須按有關規定留設,並在開採過程中嚴禁破壞防水安全煤岩柱。按規程規定留設新生界防水煤柱。對於斷層,特別是造成煤系地層與含水層或接近的斷層,留設足夠的斷層防水煤柱。

(8)設定足夠數量和足夠能力的排水裝置,並保持排水設施裝置的完好,防止由於井下湧水導致淹井事故。

(1)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2)接近積水地區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3)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

(4)採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①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積水的井巷及採空區的積水範圍、標高和積水量,必須繪製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並在水淹區域標出探水線的位置。採掘到探水線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

②接近溶洞、含水層及與之有水力聯絡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出其位置,並按規定留設防水煤柱。巷道必須穿過上述構造時,必須探水前進。如果前方有水,應超前預注漿封堵加固,必要時預先建築防水閘門或採取其他防治措施。

③開啟隔離煤柱前必須探放水。

④接近可能與地表水體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必須探放水。

⑤接近未封閉又可能突水的鑽孔時必須探放水。

⑥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三帶」發育高度。當導水裂隙帶範圍內的含水層或老空積水影響安全開採時,必須超前探放水並建立疏排水系統。

⑦煤系底部有強承壓含水層時必須探放水。

⑧採、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時必須探放水。

⑨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後,方可向前掘進。

(5)探放水安全措施:

①安裝鑽機探水前,加強鑽場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②安裝鑽機探水前,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裝置。

③安裝鑽機探水前,在打鑽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

④安裝鑽機探水前,測量和防探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鑽孔數目。

(6)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鑽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後,方准繼續鑽進。特別危險的地區,應有躲避場所,並規定避災路線。

(7)鑽孔內水壓過大時,採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8)探水鑽鑽進時,發現煤巖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排程室報告,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9)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於探放水點位置時,只准用鑽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

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湧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排程室及時處理。

(10)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並立即報告礦排程室。

(11)排除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湧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2)配備足夠數量的探放水裝置。

在井底車場和有透水危險的地點設定可靠的防水閘門,井下設定的水溝必須有足夠的設計斷面,並保持其暢通。

(1)井下水倉必須有足夠的容積,並預留有一定的容積。

(2)井下水幫浦必須有足夠的能力,並預留有一定的能力。

(3)加強水文地質工作,加強礦井水湧出量觀測。

與其他煤礦的隔水煤柱、斷層水防水煤柱、與老塘的隔水煤柱等必須留設足夠,並保證不被開採破壞。

(1)必須及時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統。

(2)井口附近或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必須採取措施: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築溝渠,排洩積水,對較低窪地點、塌陷區及地面裂隙應及時進行充填壓實;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後,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及岩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3)為了防止雨水滲入到井下,在礦區內採取填坑、補凹、整平地表、修築排洪溝等措施。另外為防止山洪爆發及地表水不至沖垮地面建築物,應及時清理河床截水溝、排水溝。

(4)井口上方,地面工業廣場建築物周圍等修築足夠斷面的排、截水溝,進行防排水。

(5)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段。

《井下防治水》物資計畫明細表

防治水安全措施

井下鑽探工 一 適用範圍 第1條本操作規程適用基本建設 生產礦井的井下鑽探工作。二 上崗條件 第2條井下鑽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識 1 必須熟悉 煤礦安全規程 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識,經專門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2 熟悉鑽機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種鑽機的操作要領,維護保養及排除故障的技術知識。3 ...

礦井綜合防治水安全措施

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要制定相應的 探 防 堵 截 排 綜合防治措施。一 礦管理人員,要做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工作,掌握本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包括地面河流 水庫 水池 溶洞 井下老窯 含水層 斷層 鑽孔 臨礦開採等情況與本礦作業地點的關係。估計積水量 水壓等情況,標繪在井上 井下對照圖和採掘工程平面圖上。...

2019礦井防治水安全措施

一 地面防治水 地面防治水是礦井防治水的第一道防線,所以應該高度重視地面防治水工作。我礦地面防治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 在礦區內修建了排洪渠道,將洪水引出礦區。2 在井口河槽兩側修建了堤壩,且井口標高高出歷年最高洪水位6公尺,從而防止了地表水倒灌入井。3 在地表塌陷區及裂縫處進行了回填和封堵。4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