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2021-03-04 00:35:45 字數 4745 閱讀 1589

沐川縣睿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雙和煤礦)

沐川縣雙和煤礦

二 0 一三年九月

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為搞好我礦防治水工作,徹底杜絕水害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 《防治水規定》等相關規定,確保礦井在水害方面不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安全生產,特制訂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餘讓超

副組長:鐘建國

成員:李邦全、朱光多、劉明江、吳邦澤、朱軍、溫俊東、張德華

辦公室設在地測防治水科

二、防治水措施

(一)地面防排水

1、加強雨季防水工作,建立防洪組織和防洪隊伍,配齊防洪工具及防洪材料,制定防洪措施。

2、搞好全礦生活區、工業廣場防洪、防建築物倒塌及排水溝的清挖和維護工作。

3、由地測科負責調查影響我礦安全的地面塌陷區裂縫,並上報排程室組織人員採取措施, 對可能造成洪水滲入井下的地面裂縫進行充填壓實。

4、配備平面防治水專用工具,杴、钁頭、雨衣、膠鞋,水幫浦三颱,電纜 1000 公尺,坑木 100 余方,編織袋 1000 條,礦燈 50 盞,手電,8號鐵絲200斤,做到有備無患。

5、雨季時,各井口要備足砂袋,預防洪水灌入,影響我礦安全。

6、成立專職防汛搶險小分隊,搶險小分隊由年輕力壯、有豐富經驗的工人 20 餘名組成,分成三班,明確責任,在礦 24 小時嚴陣以待,並定期對防汛小組人員進行各種訓練,組織防汛演習,提高防汛搶險人員的素質,使之達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二)井下防治水措施

l、頂板水的防治措施 (1)在採面回採過程中要求:

a、嚴格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採」探放水制度,做好探放水工作。

b、放淨頂煤,保證頂板水順利流出,並做好切巷導水工作。

c、對上、下水平水溝加強維護,及時清除水溝淤煤、雜物,保證水流暢通。

d、加強採煤工作面超前支護段工程質量管理,尤其是加強採面湧水段煤牆和老塘管理,打雙層荊笆,三排柱下必須站道木。

e、採煤隊要加強水情觀測,及時準確地向排程室匯報。

(2)在掘進過程中要求:

a、嚴格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原則,做好探放水工作。

b、地測人員經常下井觀測、收集地質資料,及時**前方地質構造情況。

c、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若發現異常地質情況及出水徵兆時,應 -3- 立即停止掘進,與技術科聯絡,並聽從其安排。

d、緊跟迎頭鋪設水槽,做好排水工作。

e、加強工程質量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壓力增大巷道的工程質量的管理, 支柱要求穿木鞋,巷道要打好抬棚必須堅固合格。

f、及時對失修巷道進行維修。

2、底板水的防治措施

a、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採」的探放水原則及物探、鑽探相結合方針,認真做好探放水工作。

b、地測人員經常下井加強地質和水文地質的觀測,及時分析前方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採掘過程中,嚴禁破底。

3、斷層水的防治措施

a、在斷層上、下盤留足防水煤柱。

b、在其附近採掘時,嚴禁破壞其保安煤柱,同時對斷層的伴生、次生斷裂構造加強觀測,並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採」 的防治水措施。

c、掘進至斷層附近時,建議採用物探、鑽探手段查明斷層的確切位置及其水文地質條件,以便採取有針對性的防治水措施。過斷層時應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進行超前探放水並採取超前預注漿加固圍岩防止突水事故的發生,為防止滯後突水,要求採掘部門採取加強巷道支護, 壁後注漿加固圍岩等相應的防治水措施。

4、老空水的防治措施

(1)調查並結合物探手段查明鄰近煤礦及老窯的採空區範圍,並與之留足防水煤柱。

(2)加強對鄰礦採掘活動的調查監測, 嚴禁其破壞我礦與之留設的防水煤柱,並督促其加強排水工作,防止老空水潰入我礦。

(3)掘進過程中,要加強對老空水的觀測,並按探放水設計及措施要求做好探放水工作,確保安全掘進。並在跟頭鋪設水槽,加強排水工作。加強工程質量的管理。

盡量沿底掘進,對丟底煤段及時用編織袋裝煤進行鋪底,並採用打點杆、打抬棚的方式加固巷道支架。

5、掘進工作面探放水措施

(1)組織措施

①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總工程師為副組長,地測科及探放水隊負責人為成員的探放水領導小組。 成員專職探放水隊伍,探放水隊伍由 7名有技術、懂安全,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具有入井五年以上工齡,且經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專門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證上崗的人員組成。

②探放水時由地測科、探放水隊長親自到現場坐陣指揮,配備一名安全員和瓦斯檢查員在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③裝置配置探水鑽採用大功率礦用探水鑽。是一種鑽進深度大、各項效能良好的鑽眼器具、鑽孔深可達 150m。我礦主要用於井下打探水孔,深度比較大。

由於探水鑽孔一般可兼作排水鑽孔, 我礦鑽桿直徑為 40mm, 符合要求。

(2)探水措施

①掘進巷道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不探不進」的探放水原則。

②根據我礦掘進進度,採取每日抽出一班專職探水,每班 7 名探水員,專職負責探放水工作。

③探水前準備工作:

a.探水前,地測和探放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鑽孔數目。

b.探水前由跟班技術員對掘進頭支護進行認真檢查,要求幫、 頂背嚴背實,支護完整齊全,支撐有力,撐桿打直、打牢,迎頭 10 公尺,用好防倒器,巷道高度不小於設計高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打鑽時,後路暢通。

c.掘進隊及時在掘進頭內鋪設木製水槽,水槽要求搭接完好, 用鐵絲綁紮,無跑漏水現象,保證湧水能順利排出。

d.掘進隊於迎頭打牢固的篦子,篦子要求用優質坑木充當立柱, 用荊芭護好煤壁,並用小徑木進行橫穿擋實。

e.掘進隊將巷道不沿底處,用編織袋裝煤鋪好巷底。並將巷道內浮煤清理乾淨。

f.探放水隊將鑽機運到施工地點,並安放穩固。鑽機安裝要求按生產組給定的方位穩固,穩固時要墊平、頂好。鑽機後側打好戧柱兩根。

g.巷內各電器裝置防爆效能必須完好,嚴禁失爆。裝置搬運必須停電,嚴禁帶電搬運。

h.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鑽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後,方可繼續鑽進。特殊危險的地區,必須先確定躲避場所,規定避災路線。

④探放水工程驗收:探放水工作結束後,由地測科負責嚴格按照 《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規定》《探放水措施》進行驗收,並編寫 、 、 記錄報告。

⑤根據我礦的實際情況,布置探水鑽孔時,孔數採用 5 個鑽孔, 孔深為 30m,角度 7~15°,按扇形布置,超前距 20m,孔直徑不得大於 48mm,能對巷道前方、上下、左右都能起到探水作用。

⑥有關人員撤退措施: 受探水作業地點突水可能威脅到的作業人員,由當班班長負責必須全部撤到安全地點,並派人警戒。探水過程中,發現煤巖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呼出鑽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排程室報告,並派人監測水情。

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⑦機電組要將**移至距巷道迎頭 10m 附近, 便於井上下及時聯絡。

⑧探水過程中,若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措施,立即報告礦排程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⑨探水時的注意事項:

a.打鑽探水時,探水員嚴格按照標定的孔位、角度、孔深進行施工,不經測量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b.鑽進前,要先檢查鑽桿,保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 鑽桿連線時,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鑽進前,要讓鑽機空轉十分鐘,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接上鑽桿、鑽頭,接通水源,水返回後才能鑽進,並保證有足夠流量,不准鑽幹孔。

安裝鑽桿時,必須在打完第一根後,再安第二根。

c.開始鑽進時,壓力不宜太大,要輕壓慢鑽,待鑽機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鑽進時,鑽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包括送水、 鑽孔排水、鑽機及孔內震動聲音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查詢原因及時處理。

d.鑽探時,操作人員要注意力集中,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鑽機, 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嚴禁在套管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傷人員;嚴禁用手腳或其它物件直接制止機器運轉部分;嚴禁將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鑽機防護罩上;嚴禁人員站在鑽機正後方。

(3)放水措施

①放水材料的準備:

水幫浦, 我礦備有工作、 備用和檢修三颱水幫浦, 其中工作水幫浦的能力, 能在 20 小時內排出礦井 24 小時的正常湧水量, 備用水幫浦的能力大於工作水幫浦能力的 70%,檢修水幫浦的能力大於工作水幫浦能力的 25%。

水管: 有工作和備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合工作水幫浦在 20 小時內排出礦井 24 小時的最大湧水量。 主幫浦房內有兩個安全出口,設定有容易關閉的防水密閉門。

配備雙迴路電源,配電裝置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的水幫浦。

水倉:有主水倉和副水倉,主水倉有效容量能容納 8 小時的正常湧水量。 由機電組負責,對所有排水裝置進行全面檢修一遍,安排專人對大巷水溝及水倉進行清挖疏通,確保湧水順利排出。

②探放老空水,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 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於探放水點位置時,只准用鑽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如發現鑽透時水量較小或無水時,應考慮是否鑽孔被堵,造成水流幹假象,必須反覆下鑽,直至老空水放完為止。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湧出時,瓦檢工必須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排程室,及時處理。

③探到水源後,在水量不大時,用探水鑽放水,若水量較大時, 需另加打放水鑽孔,放水鑽孔直徑控制在 42~58mm。

④放水前應進行放水量、水壓及煤層透水性試驗,並根據排水裝置能力及水倉容量,擬定放水順序和控制放水量。

⑤放水量觀測分析: 放水過程中要時刻注意水量變化及出水的清濁和雜質、有無有害氣體湧出、有無特殊聲響等,並詳細記錄,發現異狀及時上報排程室,進行處理,做到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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