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編寫提綱

2022-05-22 02:54:04 字數 5205 閱讀 3960

1前言1.1目的任務

闡明專案原由,礦業權人(投資人或礦山企業擬建、在建單位)提出的核實目的、任務及具體要求和地質資料依據。

1.2位置交通及地理經濟

說明工作區(礦區、井田、礦段或××礦區、井田、礦段的××部分)的位置(位於縣城方位、直距)、行政管轄。

1.3礦業權設定及資源儲量估算範圍

工作區礦業權設定情況,礦業權範圍及資源儲量估算範圍用「三度帶座標」表示並列表;資源儲量估算範圍及面積,說明礦體賦存標高。

1.4以往地質工作概況

簡述工作區本次核實前歷次地質勘查(或資源儲量核實)至本次工作情況、提交的勘查報告及批准(或認定、備案)機關、文號、批准(或認定、備案)的資源儲量和主要結論,說明各報告的勘查範圍、物件、與本報告的關係、在本次核實範圍內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及可供本報告利用的周邊工作量。

1.5礦山設計、開採和資源利用概況

已建設、開採的礦區應詳細敘述建設、開採時間、設計單位、設計採選礦石規模、開採範圍、開採物件、開採深度、開拓方案、採礦方法、實際達產採選規模、採空區分布情況,歷年採出礦石量、金屬量、損失量、貧化率,採礦**率、選礦**率,累計資源儲量及探採對比變化情況。說明開採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說明礦山生產成本、供銷情況及經濟效益。

1.6本次工作情況

敘述本次工作時間、經過和投入工作、完成各項工作量,取得的主要地質成果等。列出核實後的各類資源儲量。

1.7特別情況說明

2.礦區地質

簡述礦區所處區域地質構造位置、基本地質(地層、構造、岩漿巖、變質作用等)概況。

2.1礦床特徵

綜合敘述礦體(層)賦存層(部)位、控礦條件、礦體(層)數量、總體分布範圍(具體地段、長度、寬度、延深)、總體產狀以及對礦床的新認識。

2.2礦體(層)特徵

分礦體敘述(經開採的則對礦體的保有部分分別敘述)。

簡述主礦體(層)的具體賦存部位、空間位置、分布範圍、與上、下礦體的關係(或距離),礦體(層)形態、產狀、規模(長度、寬度、延深)、礦層厚度、有用組分(品位含量)、含礦率(含礦係數)、荒料率及變化。對次要礦體(層、或小礦體)可列表反映基本特徵。以插圖形式反映礦區內礦體(層)平面分布範圍。

礦體(層)規模、數量、形態發生重大變化的礦區和因變更工業指標而需核實的,應補充以下內容:礦體(層)連線對比標誌、依據,礦體最大最小埋深、賦存標高、礦層厚度、品位變化規律,主礦體(層)控制程度和資源儲量所佔比例。並以插圖形式反映礦體重新圈定前後的變化情況。

2.3礦石質量

2.3.1礦石物質組成

簡述礦石物質組成,礦石結構、構造,礦物共生關係。

2.3.2礦石化學成分

敘述礦石主要有用、有益、有害組分含量、賦存狀態、變化和變化規律;對利用化學組分用途改變為以物理效能為主要指標的礦種,應對其物理效能進行詳細評價。

2.3.3礦石風(氧)化特徵

簡述礦石風(氧)化特徵,闡明氧化、混合、原生帶劃分依據,「三帶」的分布範圍、深度。

2.4礦石型別和品級

簡述礦石自然型別、工業型別(品級),說明各自然(工業或品級)型別礦石在礦體(層)中所佔比例及分布規律。

2.5礦體(層)圍岩和夾石

簡述主礦體(層)上下盤圍岩岩性及礦體(層)夾石岩性、數量、分布、規模(長、寬、厚度)及有用、有益、有害組分的大致含量,對礦體(層)完整性的影響程度。

2.6礦床共(伴)生礦產

簡敘共(伴)生礦產種類,結合新成果說明各組分含量、總量,評價綜合開採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意義。

3.礦石加工技術效能

簡要敘述勘查期間礦石加工技術試驗種類、取樣種類、選礦方法、試驗流程和成果、推薦工藝流程。勘查完成後又進行了礦石加工技術試驗的礦區應詳細敘述新成果。

已開採礦區應詳細敘述生產選礦(或加工)工藝流程、列表反映歷年選礦(加工)成果(包括:礦石入選品位,精礦、尾礦品位、產率、**率或物性指標等),對礦石主要組分工業利用和共(伴)生礦產**進行評述。

4礦床開採技術條件

4.1水文地質

4.1.1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及開採後的變化

敘述礦區水文地質條件的現狀:闡明未採礦體主要分布標高,礦體最低標高,當地侵蝕基準面標高及礦井最低排洩面標高。礦山開拓方式和採礦方法。

礦山疏排水影響範圍內各含水層、斷裂破碎帶以及與地表水體水力聯絡的變化情況,地下水補、逕、排條件的變化;闡明礦井的直接與間接充水因素以及上部採空區對深部充水的影響;分析勘查報告估算的湧水量和歷年礦井系統湧水量的差異,利用礦井實際湧水量資料估算下一水平的湧水量;指出礦山開採過程中發生的主要水文地質問題,產生原因,礦山採取的應對措施及效果,評述對礦山開採的影響;**分析礦山深部開採可能誘發或者加劇水文地質問題及變化趨勢,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議。說明礦山供水水源地現狀。對礦區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程度重新作出評價。

4.2工程地質條件及開採後的變化

4.2.1工程地質條件現狀評價。

闡述井巷和採區揭露的工程地質情況,根據井巷支護、露採邊坡的現狀,對其穩固性重新作出評價。評述礦區內已發生的工程地質問題、發生部位、產生原因、對採礦的影響程度,礦山採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

4.2.2工程地質條件**評價。**未來礦山開採過程中可能誘發或加劇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議。對礦區工程地質條件複雜程度重新作出評價。

4.3環境地質條件及開採後的變化

4.3.1礦區環境地質現狀評價。

評述礦區存在的自然災害對開採的影響;敘述礦山建設以來,工程經濟活動中誘發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危害物件及影響程度,分析影響和破壞的主導因素,礦山採取的防、治措施及其效果。

4.3.2礦區環境地質**評價。

分析**礦山未來的工程經濟活動可能誘發或加劇的環境地質問題。根據礦山型別、生產規模、開採方式,結合地質環境背景條件對可能發生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作出**評價;對上述環境地質問題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議。對礦區環境地質條件複雜程度重新作出評價。

4.4煤炭安全生產綜合評價。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要求,對煤層瓦斯突出可能性、煤的自燃趨勢以及煤塵**性進行**和評價。

4.5其他開採技術條件變化、評價及防治措施建議

4.6開採技術條件小結

簡述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條件的主要問題和型別,在綜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重新確定礦床開採技術條件複雜程度的綜合型別(3類9型)。

5核實地質工作及質量評述

礦區勘查後未進行開採或僅區域性(少量)開採的礦區可簡要的敘述或僅寫相應的工作,但新老規範在勘查型別劃分上有差別的應按新規範重新確定勘查型別、論述勘查工程間距;進行了核實補充工作和礦山地質工作(或生產勘探)的礦區,應包括以下內容。

5.1生產勘探(探礦)方法、工程布置原則

簡述礦床勘查型別,採用的勘查工程間距。

敘述生產勘探(探礦)的工作方法、手段,工程布置原則,實際工程控制間距,完成生產勘探(探礦)工作量。

5.2生產勘探(探礦)工程質量評述

說明各項工程使用目的,評述其取得的地質效果。說明鑽孔質量並進行質量評述。

5.3生產勘探(探礦)工程測量及質量評述

說明生產探礦鑽孔、坑道等測量方法、引用的控制網(點)及精度,採用座標系統,對各項測量方法及質量進行評述。

5.4取樣、化驗及質量評述

5.4.1取樣及質量評述

分各類試樣敘述取樣方法、規格,評述質量;大型選礦試樣應說明取樣地點、取樣方法、規格、樣品組成的礦石型別、品位,評述樣品的代表性。

5.4.2化驗及質量評述

簡敘樣品加工;敘述各類樣品基本分析(物性試驗)、全分析、組合分析專案,試驗方法,內、外檢情況和質量。具有相應資質化驗室的化驗結果方能採信。

5.5探採對比

對比的基礎是最近批准(或認定、備案)的報告(以簡稱最近報告)。

5.5.1構造

根據礦山生產資料,與最近報告對比,敘述核實區內的構造變化情況,岩漿巖對礦體破壞、影響的變化情況。

5.5.2礦體(層)特徵

與最近報告對比,說明礦體的數量、形態、產狀、規模、厚度、結構、空間位置(煤層的可採性、穩定性)等的變化情況,以及礦石質量(品位、煤質等)的變化情況。

5.5.3開採技術條件

根據礦山生產資料,敘述含水層厚度、富水性、斷層導水性等水文地質特徵及礦井實測湧水量與最近報告的差異,並分析其原因。說明工程地質條件的變化情況,對於煤礦應重點分析對比煤層頂底板、瓦斯、煤塵**危險性、煤層自燃發火傾向、地溫及地壓特徵與最近報告的差異。

5.5.4勘查工作

分析評述原勘查工程的布置、勘查方法、手段的選擇,勘查型別的劃分、勘查工程間距的確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6資源儲量估算

6.1資源儲量估算工業指標

說明採用或變更的工業指標檔案、文號及內容。

6.2資源儲量估算範圍、物件

敘述資源儲量估算的範圍(綜合礦體分布的拐點並編號及其座標、埋藏深度)、具體礦種和礦體(層)號;開採礦區已設定採礦權的,應分採礦許可證內、證外(或設計範圍內、外)等,分別估算消耗、保有資源儲量。

6.3資源儲量估算方法選擇依據

說明核實的方法,如對於保有資源儲量的核實是採用重算的方法,還是先算採空區消耗的資源儲量,後從總量中扣除的;對於未動用塊段是如何核實的,跨邊界塊段是如何分割的等。並論述選擇估算方法的依據及合理性,寫明採用的資源儲量估算方法和估算公式。

6.4資源儲量估算引數確定

敘述單工程厚度、平均品位,塊段或剖面平均厚度、品位、面積、體積質量(體重)和礦體(層)平均品位及各種校正係數(含礦率、荒料率、岩溶率)等引數計算、測定方法及特高品位(特大厚度)處理原則。說明各類數值單位及資料取捨原則。

6.5礦體(層)圈定原則

根據礦床地質特徵、控礦因素和礦體(層)變化規律,分別敘述單工程礦體(層)圈定和工程間礦體(層)連線、內(有限)外(無限)推斷原則。

6.6採空區(或壓覆礦產)邊界圈定

說明採空區分布情況、採空區邊界圈定原則和依據;壓覆礦產地段,應敘述壓覆礦產邊界圈定原則及處理方法。

6.7塊段劃分

說明資源儲量估算塊段劃分原則和塊段編號方法(注:盡量沿用原塊段劃分,對已採或採礦權設定部分,可在原基礎上作進一步劃分)。

6.8資源儲量型別確定條件

根據礦體(層)的地質可靠程度、可行性評價(礦山開發程度)確定的經濟意義,對資源儲量型別進行劃分。具體敘述各型別保有資源儲量劃歸條件及空間分布。

6.9資源儲量估算結果

截至××××年××月,××礦區×礦保有資源儲量總計(礦石量、金屬量、平均品位),其中按資源儲量類別劃分統計,煤炭還要按煤類統計。

對最近審批報告以來,礦區累計消耗、生產探礦、探採對比情況加以說明。

6.10共(伴)生礦產資源儲量估算

說明共(伴)生礦產資源儲量估算採用的工業指標,計算方法、引數確定原則、計算結果(可用插表或與主礦產資源儲量表合併),並評價其可靠程度。

6.11資源儲量估算中需說明的問題

說明資源儲量估算中與前敘原則不一致的特殊處理的問題,說明問題應闡明理由、處理原則、方法及評述其影響程度。

固體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編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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