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

2022-05-20 14:26:47 字數 1901 閱讀 7194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

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股份****:

為促進金融服務民生,保障銀行卡應用安全,推動銀行卡產業公升級和可持續發展,人民銀行決定在「十二五」期間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關工作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重要意義

「十一五」期間,我國銀行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聯網通用工作不斷深化,應用環境得到根本改善,銀行卡成為社會大眾使用最廣泛的非現金支付工具。軍人保障卡、金融社保卡、公務卡和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的大規模推廣,使銀行卡有效承載了社會功能。

銀行卡產業的高速發展,對銀行卡的應用安全、社會功能拓展、與國際支付體系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利於提高我國銀行卡的整體風險防控能力,降低風險損失,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有利於增強銀行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拓展能力,實現「一卡多用」,便民惠民;有利於促進城市資訊化與金融資訊化的結合,提公升各類交易與管理的資訊化和智慧型化;有利於帶動銀行卡產業公升級。

各單位要樹立全域性觀,增強緊迫感,切實從國家戰略高度認識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重要性,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

二、認真完成推進金融ic卡應用的各項任務

(一)總體目標。

在「十二五」期間,加快銀行卡晶元化程序,形成增量發行的銀行卡以金融ic卡為主的應用局面。推動金融ic卡與公共服務應用的結合,促進金融ic卡應用與國際支付體系的融合,實現金融ic卡應用與網際網路支付、移動支付等創新型應用的整合。

(二)基本原則。

堅持「**引導、市場運作、統一標準、鼓勵創新」的原則。「**引導」是在人民銀行和相關**部門引導下,對金融ic卡全面推廣進行政策指導和協調。「市場運作」是金融ic卡遷移各實施主體根據自身經營狀況,按市場原則進行運作。

「統一標準」是要嚴格執行銀行卡國家標準與金融行業標準,推動跨行業支付應用的ic卡使用金融ic卡標準。「鼓勵創新」是要鼓勵金融ic卡應用的創新發展,不斷探索滿足產業新業態、應用新模式帶來的發展需要。

(三)主要任務。

1.優先改造受理環境。

自2023年1月1日起,實現境內所有受理銀行卡的聯網通用終端都能夠受理金融ic卡。其中,2023年6月底前,直聯銷售點終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23年年底前,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間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23年12月底,全國性商業銀行布放的自動櫃員機(atm)能夠受理金融ic卡。

在小額快速支付環境中布放的聯網通用終端應同時具備受理接觸式、非接觸式金融ic卡的能力。

銀行卡境外受理終端應參照境內終端改造時間安排、結合所在地銀行卡風險狀況進行遷移。

2.積極推進卡片發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重點合作行業領域,商業銀行發行的、以人民幣為結算賬戶的銀行卡應為金融ic卡。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國性商業銀行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其中,2023年6月底前,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始發行金融ic卡。

地方性商業銀行以及外資銀行應根據實際情況發行金融ic卡。

3.切實保障聯網通用。

金融ic卡跨行轉接與清算系統應根據金融ic卡發展情況,及時補充完善相關規則,擴充系統承載能力,保障轉接與清算及時、安全和高效。

4.大力拓展行業合作。

金融ic卡發卡與受理應注重技術創新和業務創新,重點加強在公共服務領域開展多應用,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實現與公共服務領域2-3個行業的合作。

三、積極採取相應措施,落實各項要求

(一)組織方式。

人民銀行牽頭成立金融ic卡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科技司。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全國性商業銀行、中國銀聯成立金融ic卡工作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本地區、本單位金融ic卡推進工作,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職責分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 營業管理部,各省會 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各國有商業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國銀聯股份 為促進金融服務民生,保障銀行卡應用安全,推動銀行卡產業公升級和可持續發展,人民銀行決定在 十二五 期間全面推進金融ic卡應用,有關工作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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